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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加入回龙观足协并参加2006年回超比赛的球队请进
关于第三届(2006年)回超联赛的准备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初步包括如下几部分内容:
1、完善赛制:
初步假定参赛球队16只队,分成A、B两组,每组8只球队进行小组单循环。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确定前四名。其他名次根据积分和净胜球、总进球进行排序确定;
2、完善回超章程,将在随后的第三届回超筹备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回超章程制度,更加规范回超的管理组织工作,比如对恶性事件的处罚将进一步从严从重处理,相应处罚和罚金等将提高;
3、初步讨论了参加回超联赛的球队资格问题,初步确定要求参赛球队具备如下条件:
3.1 组队时间必须超过半年以上(即2005年10月8日前组队的球队方可参加第三届回超联赛),组队时间以在回龙观业主足协网站 该网址不再展示 注册时间为审查时间依据;
3.2 球队有队旗、队徽和完善成文的队规,有相关文字图片发布在回龙观业主足协网上;
3.3 报名参赛球队必须经过现有足协下属球队2/3以上球队的认可,方可参加回超联赛,足协现有下属球队共10只,分别是天龙、流星、野猪林、流浪明星、宝地、龙卷风、龙图腾、风云联队、公园守望者、龙博队;
4、初步讨论了参赛队员的要求:
4.1 各球队参加第三届回超联赛的队员须在联赛前一个月进行报名确认,即在2006年3月8日前由参赛各队上报;
4.2 每队正式参赛人员要求15-30人,每队注册人员数不限;
4.3 每名参赛队员的资料信息必须是提前3个月,即2006年1月8日前在回龙观业主足协网站上注册的,1月8日以后注册的队员没有参加第三届回超联赛的资格;
4.4 关于球队外援的管理控制方案,将在随后的筹备工作中进一步讨论确定;
4.5 所有参赛队员的资料必须完备,如照片等将由严格要求;
5、回超裁判问题:
由于第二届回超第四官员经常不能到位负责,从第三届开始,第四官员将外包给裁判组统一管理;
6、从2005年7月2日--2006年1月8日,将作为足协筹备第三届回超联赛的各项筹备工作的时间,针对联赛各种情况进行规则制定,球队审核,球员审核管理工作,包括宣传、商务、赞助等工作同期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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