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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回超纪律保证书》(草案)
2006年回龙观业主足球超级联赛
纪 律 保 证 书
组委会:
我们自愿参加回龙观业主足球超级联赛并做出如下保证:
一、 参赛球队在赛前向主办单位交纳3000元比赛纪律保证金(无违纪行为赛后退还),比赛中由于纪律保证金不足500元时球队应该补足所差余额。
二、 回龙观业主足球超级联赛竞赛委员会就运动员遵守比赛纪律做出以下规定:
1、 参赛球队在比赛中必须遵守回龙观业主足球协会制定的《2006年回超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2、 参赛队员在比赛中要爱护场地设施,如损坏场地照价赔偿。
3、 参赛队员在比赛中要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尊重裁判,如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与裁判员发生争执或侮辱裁判员的运动员将由仲裁委员会视情节对其进行处罚并处以罚款。
4、 参赛队员在全部比赛中,关于红黄牌的处罚按照《2006年回超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进行处罚罚款。
5、 参赛队如发现冒名顶替现象由仲裁委员会给予取消全队本次比赛资格处罚并罚款。
6、 在比赛中参赛球队员如发生打架、斗殴、诋毁、漫骂、吐唾沫、打手势或其他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侵犯对方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或观众的,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取消全队比赛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参赛球队的领队承当球队参赛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 本保证书最终解释权归回龙观业主足球超级联赛竞赛委员会。
参赛球队名称:
领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文由回龙观业主足球协会在2005-12-22 00:44: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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