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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6987 |
魅 力 值:1206 |
龙 币:16953 |
积 分:8483.7 |
注册日期:2003-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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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杯开始报名了
2006年北京第七届贝特杯羽毛球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北京贝特尔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北京市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老年羽毛球队、北京贝特羽毛球健身中心;
三、支持单位:北京市老年羽毛球队;
四、比赛地点:北京贝特羽毛球健身中心;
五、比赛时间: 2006年 5 月 1 日至 3 日;
六、比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七、比赛组别:
1 、青少组:男、女单打、双打
20 岁以下( 1986 年以后出生的)
30 岁以下( 1976 年以后出生的)
35 岁以下( 1971 年以后出生的)
40 岁以下( 1966 年以后出生的)
2 、中年组:男、女单打、双打
40 岁以上( 1966 年前出生的)
45 岁以上( 1961 年前出生的)
50 岁以上( 1956 年前出生的)
55 岁以上( 1951 年前出生的)
3 、老年组:设男、女双打
60 岁以上( 1946 年前出生的)
65 岁以上( 1941 年前出生的)
70 岁以上( 1936 年前出生的)
75 岁以上( 1931 年前出生的)
4 、混和双打组:两名运动员相加年龄
80 岁、 90 岁、 100 岁、 110 岁、 120 岁、 130 岁、 140 岁、 150 岁;
八、参赛方法:
1 、报名人数不限,按规程规定时间报名;
2 、每个参赛运动员最多报两项,大龄可降龄参加;
3 、专业运动员退役 10 年以上的和体校羽毛球运动员只能参加双打比赛,但不能两人搭配参赛;
4 、参赛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
5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自愿参加,比赛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九、比赛方法:
1 、采用 21 分一局决胜负制, 20 分平后不加分,先取得 21 分者为胜;
2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循环采用淘汰制;
3 、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制定的 2003 年《羽毛球竞赛规则》;
4 、参赛运动员点名后5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5 、各组别报名人数少于 5 人时,降组比赛;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各项比赛录取前四名;
第一名:高级贝特牌羽毛球拍一支(价值¥1280.00 元)
第二名:中级贝特牌羽毛球拍一支(价值¥800.00元)
第三名:贝特牌羽毛球拍一支(价值¥450.00 元)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
十二、本次比赛裁判员、裁判长由北京羽协指派;
十三、本次大赛贝特羽毛球为指定用球;
十四、承办单位为参赛运动员上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比赛人员必须提前提供本人身份证;
十四、报名地点及报名费:
报名地点:地坛体育馆商品部、东城区雍和家园 4 号楼 308 室、朝阳区曙光里贝特羽毛球健身中心,和平里贝特专卖店。
报名费:单打 ¥60 元、双打 ¥100 元,报名后报名费不退。
报名截止日期: 2006 年4月 20 日止,过时不予报名。 (此文由溜达溜达在2006-04-05 11:03: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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