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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居民 |
经 验 值:34 |
魅 力 值:50 |
龙 币:74 |
积 分:60.8 |
注册日期:2006-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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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回龙观业主足球超级联赛 竞赛委员会决议
2006年回龙观业主足球超级联赛 竞赛委员会决议
经联赛竞赛委员会充分讨论,并结合目前联赛参赛球队的实际情况,为了使本届回超联赛的顺利举行,决议如下:
一、 从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30日为联赛转会期。
二、 只有本年度已在回龙观足球协会注册的球员和球队方可适用本决议。转会球员需向竞赛委员会出具书面转会申请,受理人鱼乐,13910037220。
三、要求转会的队员必须经过双方球队一致同意,双方领队 在球员注册本上签字认可,转会才能生效。
四、各队总的注册人数仍不得超过30人。
五、每队只有两人次转出和转入的机会。转会球员原来如有处罚,处罚不变。每人转会的手续费为人民币10元,该费用由球员和转入球队承担。
回龙观业主足球超级联赛竞赛委员会
200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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