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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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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TOTO!我想应该有协商解决的办法。
楼门前没有隔离带,并且道路可以循环跑车(21、23 之间有两条路)。也没有人管理。出来的人会很不安全,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07-16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8.0.5.8规定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的规定,应不小于2.5米。关于楼门前建停车位的事情,我会近一步去确认国家的相关规定。
据我所知二期的规划图纸中21、23楼之间没有停车位。并且楼宇间的设计应该是物业负责的。他们应该敢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否则让我们怎么信任他们呢?我们业主与物业只是合作的关系,并且是一个相当常时间的合作。应该互相体谅,将小区建设的越来越好!不交物业费只是到最后没有办法的一种选择。
我们不会放弃的!
2003-05-29 15:32:1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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