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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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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
1,大部分野猪到底能够承受什么样的价格,而在这个市场上可以买到什么样的服务,需要调查和宣讲。最终的结果也是野猪在和物业(新或旧)的搏弈中产生。如果结果仍是原有物业承接合同,至少这是大部分野猪为未来几年做出的又一次选择。同时,由于有了过去几年的经验以及搏弈的过程,野猪可以力图在新物业服务合同中增加有利于野猪委员会监督和管理的内容。商业社会,合理的手段诉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是件正常的事情,可能今天的敌人明天就是握手言欢的朋友,物业不是目的,为新的物业合同中追求野猪利益的最大化才是目的。

2,至于流水和利润对一个企业的意义,呵呵,用的着说么?

3,供暖,上文只是探讨了一种极端的可能,即新物业合同将原物业公司排除在外,而二拨子可能对北区采取的一种报复措施——反正是局部的垄断经营,任你哭天喊地他也拒绝签署供暖合同——出现这种情况下野猪的处境和对策。“告”是没戏的,又没合同,不过政府职能部门能够坐视1600户的供暖问题不管?寻求政府和舆论是野猪应对这种极端情况的一种手段。而这种极端情况可不可能出现,出现后持续多长时间,还是一个未来时。

而供暖设备,1600户的龙北区恐怕至少在现在还是他们最大的采暖客户,看看几个小区的面积就知道了。而采暖能源与采暖设备可不能混淆起来,为了几千户居民的采暖而购置的锅炉与加压设备,闲置它的生产能力恐怕不是任何一个企业所愿意的。

总之,偶的看法:换,不是目的。利用各种手段包括物业招投标等合法活动,追求野猪利益的最大化才是目的。
2004-07-09 14:30:5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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