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条件
2022年我校招收的初一年级新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北京育翔小学回龙观学校、回龙观中心小学二拨子校区两所小学毕业生为学籍对口直升。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户口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属于我校招生划片范围内。
(三)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属于非昌无房家庭,父母一方长期在昌平区工作、居住,在我校招生划片范围内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昌平区在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四)区统战部认定的台胞子女和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户口、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的非京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其房产在我校招生划片范围内。
(五)非本市户籍的昌平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昌平区教育委员会统一派位就读。
(六)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区级)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备注:
1.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2.依法依规保障残疾儿童就近入学,保障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