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还有一点,我写这段文字目的不是赚点也不是要来争辨,我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说一下消费者与开发商或服务人员的 作者:1305139  时间:2005-07-17 1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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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面。如果您认为有道理消消气把时间用在调理自己生活水平的上面来,总比把时间用在这上面论谈上生气好的多。如果真想解决问题,那就不要这样了,去找有关部门通过法律手段来彻底弄明白。
不过我想我们好像也拿不出房子质量不合格的依据来吧,比茄多耳先生我们怎么去找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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