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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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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此的普通,却又如此的幸福(十九)~(二十六)
(十九)
我5岁的时候,妈妈给我生来了个妹妹,我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妈妈照顾不过来我们,就把我整托给了她的一个远房亲戚,妈妈叫她姨,我就叫她姨姥。
妈妈每个月要拿出一半的工资做我的托儿费。我妈说,那时送我是件特痛苦的事,快到姨姥家的时候,我就发觉不对了,哭得撕心裂肺的,嘴里还喊着:“妈妈坏,妈妈坏!我不去~~~”

妈妈只能硬着头皮往里走,等到了姨姥家,我就没什么事了。每次接我的时候,我却又不愿意回家,仍然是大哭着离开姨姥家。后来我妈说她实在受不了我,就找她的同事帮忙送我,她同事回来说,以后可不管了,别人得以为他是人贩

子呢。其实我在我姨姥家的生活,真是很舒服的,别看姨姥脾气暴躁,嗓门巨大,满院子都能听见她大呼小叫的声音,我管她叫“老暴徒”。我小时候整天在外面疯跑,晒得特别黑,她管我叫“摩洛哥的小黑孩儿”。她对我其实特别好

,就是嘴上厉害。

我的两个舅舅和一个姨,也对我可好了。我三舅每天放学,饭也顾不上吃,就要先去把在外面疯玩儿的我接回来,他总是背着我,怕我累着。我那时每天都有一块土鳖巧克力,和一块砂糖,是那种做成各种小汽车,小动物形状的糖,入

口就化。这在当时是很奢侈的了。我跟我老公说起时,他说他15岁时,还不知道巧克力是什么呢,这可怜的人,小时候没少受苦。

我在姨姥家就待了一年,因为我那个大舅口吃,我妈发现我跟他学,说话有点结巴了,就赶紧把我接回来,不让我去了。我老妈的这个决定太英明了,要不然我肯定不是现在这个状态了,心理上或多或少的会有自卑的。

我回家以后,我家就是老少6口人,住一间8平米的房子,房子的最里面是一个大通铺,两边贴墙是个2层床,我和我哥分别睡2层,其他的人睡一层。大床底下放满了东西。五屉柜和大衣柜是老爸老妈结婚的时候,姥爷给打的,当时也算

是高档家具了。后来我们在院子里又盖了一间小房子,我哥和奶奶住到那间去了,我才从2层下来。小的时候,可能大家都有糊火柴盒和撕棉丝的经历吧。我大点儿了以后,就开始帮家里干活了,我们从街道领来糊火柴盒的活儿,奶奶

打好酱子,我们每天都要糊出好多来,经过一晚上晾干以后,第二天交上去,再把下一拨活儿领回来。我觉得撕棉丝特好玩儿,就是把针织服装厂剩下的碎头,撕成一团一团的棉丝。现在回想,当时觉得好玩儿,是不是有晴雯撕扇的快

感?干这些活儿,虽然挣得不多,但是因为孩子们都大了,开销也多了,好歹能贴补一些。

由于我家的房子的后墙地震的时候,裂了很大的一道口子,已经算是危房了。厂子分房子,我家分到了和平里的一套楼房的5层。

(二十)


乔迁新居,自然是高兴的事,那是没有搬家公司,都是亲戚同事帮忙,完事请人家吃一顿饭,等别人家要用人时,自然你也不能推辞。

那时的房子分下来就能住的,不需要再次装修,都是四白落地,水泥地面,陶瓷的洗菜池子,厕所都是蹲坑。

我家那房子,在现在看来都是甲级房子,虽说是东西向的,但是把着南头儿,两个卧室都向阳,东西各一个大阳台,明厨明卫,还有一个门厅。

奶奶和哥哥住小屋,我和爸妈、妹妹住大屋,我自己睡一个单人床,妹妹和爸妈睡大床。大屋既是卧室又是客厅。

终于不用跑到街上去上公共厕所了,这个是我觉得最高兴的事,上完厕所,一拉线儿,水就下来了,真好玩儿。

新家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新奇,新环境、新邻居、新学校、新同学。

我经常站在两个阳台上往外看,西面是一个木材厂,院子里堆着好多原木,可是它的入口离我们太远了,所以一次也没进去过。东面是个机械厂,没什么印象了,就记得在厂子里曾经发现了一条绿绿的小蛇,人说那是竹叶青。那个厂子

大铁门整天关着,不让小孩儿进,所以我们最不喜欢这个厂子。

南面是个印刷厂,跟个花园似的,我们最喜欢这个厂子。我们每天从这个厂子里穿过去上学校,可以少走不少的路,还能在人家扔的材料堆里,捡到很多的铅字,那是一个一个的小长方体,有一公分长,半公分宽,一头儿是平的,一头

儿是个凸模,我们捡回来,用钢笔水蘸着,在本子上印字玩儿。作业本上的名字,是印的,觉得特神气,当然,字都太小,后面还得跟一个手写的大大的名字,要不然老师看起来费劲。偶尔也能找的大号的铅字,那就跟捡到宝贝了似的

,要是再是某个同学名字里的字,那可就是意味着能换好吃的了。

你说什么?玩儿这个不怕铅中毒?不怕,因为没听说过。那年月的孩子,哪儿有那么金贵。

厂子里种着好多花和树。粘蜻蜓和知了(我们叫季鸟儿),是孩子们最喜欢的了。把宽橡皮筋放铁勺子里,熬化了,做成粘粘的胶,拿一长长的竹竿,要稳准狠。我哥粘的最准,把粘下来的蜻蜓或者季鸟儿得翅膀揪了,往书包里一放,

看着差不多了,就在楼下的一根电线杆子底下,生一小堆火,拿自行车的车条做的钎子穿起来,烤着吃,别看东西小,就胸脯子上那么一小疙瘩肉儿,那叫一个香啊!

说起这根电线杆子了,想起来个事儿,忽然有一天,电线杆子底下多了一块绿了吧唧,带着麻点儿的石头,后来来了好多人给拉走了,听说是块陨石!

对这个厂子,我哥应该比我印象深刻,因为他在厂子里,给邻居家小姑娘摘花儿,被蜜蜂给蛰了,肿的好大,一个多月才好,我们没少笑话他。真没同情心哈。

我们是和平街14区,上学是和平里四小。我在这儿上了一年多,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生平唯一的一次罚站经历。

头天是星期天,我的二舅妈是个理发师,她来家里给我妈烫头发,结果剩了点儿烫发水,就给我的头发也烫了,把我给美得,到处串门儿,得瑟给人家看。

可是第二天早上上学,就被老师给揪住了!我们班主任,那个戴着眼镜的胖胖的半大老女人,她原来是我哥他们班的班主任,老觉得我哥比我踏实,怎么看我都没我哥好。她看着我的头发和我那一身打扮,把我一通臭数落,说我烫头发

违反学校纪律什么的。完了还让我在墙边上站了一节课。也是,我当时那一身,那个老古板肯定接受不了。我妈给我花35块钱买的一件红色的,后面带松紧带掐腰的,前面有银色的丝线压花的尼龙绸的上衣,老妈给我做的黑白的小格子

的喇叭裤,配上我卷卷的头发,当时,那时别提多洋气了。可是老师觉得我不应该把精力放在吃穿打扮上,那是资产阶级臭思想。可是同学们不这么看,下了课围着我,摸摸头发,摸摸衣服,好几个人还试穿我的新衣服。这时我早把罚

站的事儿给忘了。我真是无药可救了,被罚站一点儿不觉得可耻,反而洋洋自得。完,这段儿要是让我当年的老师看见,我竟然一点儿悔改的意思都没有,肯定后悔只罚我站了一节课,怎么也应该站一上午!

估计是念在我学习好,还给学校出黑板报的份上。我小时候就喜欢画画,没事儿画个年历片儿什么的,后来就上少年宫学画。学校的板报我是主创呢,我也爱干,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后来的每一个学校,一直到上中专。

也是因为出板报和校刊,我才跟我老公有了更多的接触。

我一直认为弯头儿的速写钢笔,是我发明的,可是没证据了。那时,因为我考试得了双百,爸爸奖励了我一直英雄牌的钢笔,我一直当宝贝似的。可是有一天,我上课被叫起来发言,钢笔被碰掉到地上,笔尖被折弯了,我这个心疼啊,

往回掰了掰,还能出水,就是反着用笔尖,字迹特细,放平了特粗,还有点儿漏水儿了,中指上总是被钢笔水给染蓝了。可是后来这支笔不知道怎么就丢了,我伤心了好久呢。

好几年以后,我才看到市场上卖一种速写钢笔,我一看,不就是我丢的那支钢笔一样的笔尖吗?!

我们那会儿肯定是最早有女子足球的学校。男生体育课在教学楼的北面的大操场踢足球,我们女生在楼前面的小广场踢,最可乐的是有一次,一个女生把鞋给踢飞了,踢到院子外面去了,就那么寸,一个老太太拿着一篮子鸡蛋,被突然

飞出来的鞋子给砸个正着,其实力度没多大,就是吓一跳,篮子掉地上了,鸡蛋破了几个。老太太这个气啊,找学校理论,结果自然是学校赔鸡蛋钱,还好,老太太没讹上我们。后来我们的待遇就提高了,也上大操场踢球了。

暑假的时候,学校被借给工读学校,说是那个学校改造,放假的时候我路过学校,往里看,发现很多窗户的玻璃都碎了。当时特生气,就跟自己家玻璃被砸了似的。

(二十一)

我们小的时候,不像现在的孩子们那么幸福,有那么多的玩具,宣宣的玩具多的都快开幼儿园了,我看见新的还老想买呢。

我们那会儿,男生就是滚铁圈、拍三角、抽汉奸、掇刀,踢球。

女生就是跳皮筋,分成两拨,玩儿的花样挺多的,我都忘了,就记得一个是“跳茅坑儿”,从脚脖子开始玩儿起,每过一关往上走一级,膝盖,屁股,腰,胸口,脖子,小举,最后到大举。

还有一个是“小皮球”:小皮球,香蕉梨,马力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我总是最抢手的,我玩儿的好,左右脚都成,因为谁要是跳坏了,同伴可以用左脚救“命”的。后来分拨就用手心手背来决定。

歘(chua三声)“拐”,一般都是猪拐,谁有付小羊拐,那就是高档货了,染上红的蓝的颜色,用沙包玩儿,把沙包高高的抛起,将4个拐依次快速翻动成相同的一面,接住沙包;再抛起,再翻动成另一面,再抛沙包,四个面都要翻一

次,还要用手指缝依次夹起拐来,翻过手放下,还不能倒,再接住沙包,最后一把全抓起来。

还有就是跳绳、跳房子、玩儿三个字不许动,偶尔去同学家串个门儿什么的。虽然每天能玩儿的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单调,但是我们乐此不疲。

我是家里唯一一个没挨过打的孩子,只有一次差点儿挨打的记录。

哥哥是男孩子,自然顽皮没少挨打。妹妹比我漂亮,从小就招人,老妈没少跟她操心,我是家里最省心的孩子,学习没用他们发愁,也很少惹是非。

妈妈那时经常给我们每人5分钱的零花钱,可以自己支配。那会儿买个冰的冰棍儿3分,奶油的5分,我爱吃鱼皮豆,5分钱给一小包,用牛皮纸包着,表面有点咸味儿,里面包着一个膨化了的大米粒,我不买鱼皮花生,因为那个贵,要一

毛钱一包,我觉得不值。

有一天妈妈不在家,下午上学去的时候,我特想吃鱼皮豆,就自己从抽屉里拿了5分钱。我家是把钱都放一个抽屉里,也没有锁,大人们谁用谁拿,反正都不会乱花钱的,小孩子的钱都是大人给。

我放学回家,已经把这个事儿给忘了。

只见妈妈生气的拿着一个扫炕笤帚,挨个审问我们。原来妈妈回来发现少了五分钱,猜到是我们拿了。我就承认了。妈妈气得抬起手要打我,又放下了,把我好一通教育,说我这是“偷”,以后再也不许了。

我这次“犯错误”,让老妈特别生气,因为她觉得肯定不是我干的,结果恰恰是我,所以让她更生气。


因为爸爸的工作单位调到了在劲松,由于当时交通不便,单程也要2个多小时,所以爸爸一般一星期才回家一次,为了离爸爸单位近一点,妈妈决定把房子换到了劲松。

我们又一次搬家,转学。


(二十二)

我是赶上小学招生改革,原来是春季招生,2月份入学,我是3月份的生日,所以上学就比别人都晚了一年,又赶上小学由5年改成6年的转换,所以我小学是上的5年半的。

我是5年级转到劲松一小的,语文老师姓范,女的,是我们的班主任,长得很有气质,穿着也很得体,就是挺厉害的,但是是那种很直的性格。留作业特别多,每天一大摞卷子,还有2篇作文和1篇日记。写得好的,她是真舍得表扬,要

是被她发现偷懒了,也是毫不客气。

我的作文一直都还可以,经常被当做范文朗读。可是每天都写,就我们小学生的那点儿阅历,能写出什么来啊?编呗。

有一次,我记得是学完了一篇关于风筝的课文。下午,老师带着我们自己做风筝,然后在操场上放飞,我们做的最多的,就是一个菱形块,加一个长长地尾巴的那种。晚上自然留了写放风筝的作文。我写完其他的作业,都很晚了,实在

困得不行,想想白天满天的豆腐块儿,觉得写出来也不太好看啊,为了让作文好看些,就偷懒从书上摘抄了一些句子,形容风筝的“有的像老鹰,有的像......”什么的,具体的记不住了。第二天范老师拿到我的作文,故意让我当着全

班同学朗读。我知道这是一篇为了凑数写出来的东西,自己也很尴尬。范老师说:“作文,跟做人一样,要写你真实的感受。”从此,我再也不敢偷懒了。记得毕业考试,我的作文差一分就拿到满分了。

说起写作文,想起一件可乐的事儿。我们不是每天都得写日记吗?有个同学实在没得写了,他家住11层,就写他在他家窗户上往外看别人家里,有的人家在做饭,有的人家在看电视,有的人家怎么怎么样。老师一看,这个乐啊,说以后

,你别老往人家窗户里看了,万一看见什么不该看的怎么办啊!

我们学校经常组织文艺演出什么的,当时的劲松艺术团很有名,蔡明,姜昆,李文华,德德玛等都住劲松,他们经常在劲松各个学校演出,特受欢迎。姜昆就住我家前面的那个楼里,跟我家窗户正好对着。夏天经常看见他穿一大裤衩子

,推一自行车,车筐里放个西瓜什么的。有好多小孩儿特淘气,有事儿没事儿的,在楼下故意喊:“姜昆~~”不一会楼上探出头来往下看,底下的孩子们一看真出来人了,早溜楼道里躲起来了。名人的烦恼,这也算一个吧。

老爸的单位离家很近,我们经常去那里玩儿。主要是奔着那里免费的自制汽水去的。我们都拿一大把儿缸子,接一大缸子一饮而尽,就是北冰洋汽水的味儿,清凉凉,甜丝丝,还带着气儿,别提多爽了!走的时候还得接一缸子小心翼翼

的端回家去。没准路上就禁不住诱惑,给喝光了。

老爸爱养花,养的花也特好。我现在养的花都半死不活的,老爸养个海棠,长得都跟棵树似的。

那年暑假,老爸养的一盆昙花结了一个花苞,老爸说估计当天夜里就得开花了。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昙花开放呢。当天刚好老爸值班,我和妹妹,吃完晚饭就一直盯着,老问爸爸,什么时候开啊?怎么还不开啊?!

差不多11点多了,昙花终于有动静了。我们一眼不眨,生怕一眨眼就错过了,仔细地观察着昙花的一举一动。昙花开放的速度,可以用眼直接看到它的运动。花筒慢慢翘起,绛紫色的外衣慢慢打开,花瓣一点一点的向外扩张,里面是满

是花粉的雌蕊,芝麻大小嫩黄的雌蕊伸出花外,包围着中间一条雄蕊,雄蕊的顶端好像有一层花蜜似的,香气扑面而来。我们激动的大声感叹,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才能表达心情。

可是到1点多,花瓣就闭上,花朵很快就蔫儿了 !我不由自主的感叹昙花生命的短暂和华丽。

老爸送我和妹妹回家的路上,我心里觉得空落落的,那瞬间的美丽,是那样的令人激动和神伤。大家都沉浸在各自的心思里,都没有说话。

(二十三)


那晚的月光分外皎洁,静静的夜晚,只有蛙声此起彼伏。我们先走过一片菜地,再往前有一座小桥,桥下的河水哗啦哗啦的流着,桥边立着一块石碑,写着“老虎洞”三个字。这是那一带当时的名字,就是现在的潘家园一带,当时还是

一片庄稼地。

我们小区的南面和老爸的单位之间有一条小河,不算宽,但是水流的挺快,不知道是流向护城河,还是龙潭湖公园,后来上下游都修了闸,水就流得慢了,也没那么清澈了,但是鱼却更肥更大了。

在我印象中,有好多年我家除了过年买点儿带鱼,就没花过买鱼的钱,都是老爸带着我们从这条河里收获的。

说起老爸捕鱼,那可是一绝,同事和邻居都没少吃我爸捕的鱼。

一般人捕鱼用什么?钓鱼竿。那得有手艺,还得看运气。

我老爸捕鱼的家伙儿事儿,没几个人见过,总被人围观。

那是一根直径一公分多一点儿的一米多长的一根玻璃管,我们叫它“吹管儿”。

老爸不上班的时候,就一手拿把抄子,一手拎着他的吹管儿,兜里揣一把黄豆,就奔河边了,沿着河岸一路捋过来,看见鱼就放一颗黄豆在嘴里,拿着吹管儿对着鱼一吹,鱼就翻肚了,拿起抄子一捞,就一条。

我也试着吹过那个吹管儿,可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加上人小,肺活量也不大,黄豆没飞出多远,就直接抛物线降落了。老爸笑我:“你是吹鱼呢,还是喂鱼呢?!”

老爸的这手绝活儿,还是当兵的时候练的呢,那会儿战友们改善伙食,都靠老爸这根吹管了,不过那会儿主要是用来打鸟。

后来这条小河被改造成了地下河,上面居然还盖了一座二十几层的高楼,每每我走过那座楼,总替它担心,老觉得盖在河上的楼,能结实吗?!

没了这条河,我家吃免费鱼的历史也就基本上结束了。那根吹管也就退休了,被放在大衣柜和墙之间的缝缝里落满了灰。有一天,我看见我家淘气的小猫,拿它那小爪子,在那缝里一挠一挠的,我正琢磨它挠什么呢?只听“啪”的一声

,吹管儿就给挠倒了,碎成了好几节截儿。小猫吓得浑身的毛儿都支楞起来了,嗷儿的一声,一抹头儿就窜床上去了。

老爸看着满地的碎渣子,叹了口气,转身拿笤帚和簸萁默默地给扫了。跟随老爸多年的吹管儿就这样“香消玉殒”了。呜呼。

家里有个书柜,里面有很多小说和半白话文的评书。小学毕业考完试,天气越来越热,我也懒得下楼,正好将我馋了很久,没时间看的“闲”书,一一拿起来看了。

这个暑假特别长,我几乎是从早到晚,爱不释手,什么七侠小五义,隋唐演义,三国,连繁体字竖版的红楼梦都看了。一个暑假下来,我从楼上往楼下看东西,已经模糊不清了。所以刚一上中学,我就戴上小眼镜了。


(二十四)



鉴于我对小学的成绩一直很有自信,所以我自己报了附近最好的学校102中学,就是现在的北工大附中。而且,我的志愿报的,第一二三志愿都是这个学校,也就是说,一旦这个学校没考上,我就不一定被分配到哪个学校了!

我老爸老妈反对我这样不给自己留退路的做法,可是我坚持,他们就随我去吧。我家就是这么“民主”,哈哈。

好在我还是以高出分数线不少被录取了。这也是离家最远的一个学校,每天要从劲松往返垂杨柳2趟。

上了初中,我觉得反而比小学时轻松了很多,好像有更多的课余时间了。学校的书法班和美术班都有我的身影。

我老爸写得一手好字,我一直特别羡慕,所以学校一成立书法班,我就报名了。教我们书法的是我们的副校长,当时也是挺有名的书法家呢。他觉得我的字有颜体和魏碑的影子,古朴而厚重。说来惭愧的是,多年不动笔了,不要说毛笔

字了,就是签字笔写出来,都觉得汗颜,拿不出手了。想当年,单位有个什么需要上报的材料,手写的东西什么的,还要找我给手抄一份呢。

美术班的课,我基本上没落过一节,后来老师还推荐我去了朝阳区少年宫,后来改名叫朝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了。我在那儿主要是学素描。

教我们的老师,叫陈占龄,刚刚上网查了一下,他现在还在那儿呢。

那时上课是在东大桥28路总站北面的一排平房里面。好像是一个大礼堂改的,我们上课的那间房子的最左手,是一个舞台,陈老师的家,就安在那里。

素描班的学生,有的大的都工作了,小的还有6,7岁的。

我记得很清楚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陈老师拿了一个骷髅给我们画。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真的完整的骷髅,发黄的头盖骨,眼鼻的黑洞,还有龇着的锈迹斑斑的牙,我觉得阴森森的。

太阳穴的地方还有一个圆洞,陈老师说是枪眼儿。据说是在东北的万人坑出土的。我曾经想,当年这位老兄,怎么也想不到,多少年后,他的脑袋会出现在我们的课堂上吧?!

我的小心脏啊,哆哆嗦嗦的。那个骷髅我们画过好几节课,可是从始至终,我都没敢拿起来过,每次看它,我心里都一紧一紧的。

后来东大桥的房子拆了,我们就搬到日坛公园的“神厨”上课,这也是临时借的房子,每个礼拜我都能借上课的机会,到公园里玩儿上一会儿。不过那会儿,日坛里到处都是搞对象的,弄得我们特不好意思,一般也就去儿童乐园闹腾一

会儿。我们班有一个特淘气的小子,总是找那黏在一起人,故意在人家身后咳嗽一下,吓得人家赶紧分开,他乐得哈哈的。完事儿撒腿就跑,怕人家追着打他。

后来日坛的神厨要修缮,我们就又搬到了劳动人民文化宫,后来朝阳区投资盖了一个大的活动中心,那时我已经毕业了,新址我都没去过。

想想那时最糗的事,就是体育课了。我是有些项目特好,有些简直不敢提。跳绳,跳高,跳远,短跑,铅球,手榴弹等,就是需要爆发力和技巧的项目,我都特棒。

跳绳,我代表学校参加区里的比赛,单摇,双摇,还有双摇编花,还拿过成绩。

跳高,跳远,短跑,铅球,手榴弹,在学校的运动会上,我也是一把好手。

需要耐力的项目,是我的软肋,特别是长跑。我们学校有个传统,就是每年冬季,都要举行一次环龙潭湖的长跑比赛,全程3000米,以班级为单位。

前半程,我基本上还能跟上,后半程,我感觉肚子疼得已经不是我的了,我一手捂肚子,一手叉腰,两个男生连拉带拽的,基本上我就是被拖到终点的。脑袋感觉胀的有原来的两个大,耳朵嗡嗡的,周围人的说话的声音都好像离我很远

似的。
每年冬天的冬季长跑是我最恨的。


(二十五)

我发现孩子喜欢上什么课,跟老师有很大的关系。

初一的时候,我就不喜欢上物理课,因为那个鲁老师上课太让人犯困了,慢吞吞的语调,就像催眠曲,多有意思的物理实验课啊,竟然有半个班都在打盹儿,我们班的物理成绩总的来说都不怎么样。初二时换了老师,我们班的成绩集体

大提升。

化学课我最喜欢上了,那个蒋老师讲课生龙活虎,课堂上经常笑声不断,蒋老师的英语特别好,化学课都快教成了英语课了,还大很多有意思的比喻,课堂气氛特别活跃。化学考试我们班平均分93分,在全区都是高分了。可惜初三蒋老

师就去了美国了,我们的化学成绩虽没有一落千丈,却再也没在区里拿过名次了。

班里有个特别特殊的男生,跟个女孩似的,男生都不带他玩儿,女生也不爱理他。说话细声细气的,没开口脸先红,不支愣着耳朵根本听不见。当时我就想过,将来我家要是有儿子,可不能养成这样,娘儿们唧唧的。还好,以我儿子目

前的发展状况,倒不用担心这个,不变成小霸王似的,我就知足了,自从上次的“泼水”事件以后,我就感觉到了,以后少不了给我惹麻烦,我得提前把神经锻炼的坚强起来。

初二的时候,班里有个漂亮的女生,整天跟一些“流里流气”的后进生混在一起,老师多次找她父母。突然有一天,老师说她要跟父母移居香港,开了一个欢送会,还让大家在一个小本子上写留言,我记得很多人都写了,为祖国统一做

贡献之类的话,因为那时香港还没有回归呢。现在想想觉得特逗,一个小屁孩儿懂什么政治啊。平时跟她没什么交情的同学,竟然还抱头痛哭,我怎么觉得那么假啊?!

我好像打小就挺让家里省心的,第一批入队,第一批入团,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事似的。本来以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路就这样下来了。

可是我在初中毕业的时候,做了一个决定,我要上中专,因为那个诱人的专业:玩具设计与制造,在当时,全国只有一个学校有这个专业,还只有一个班。老爸老妈虽然不赞成,分析了很多利弊关系,也没让我改变主意。老爸老妈又一

次妥协了。老妈说我,这孩子忒有主意,不上高中考大学,以后你可别后悔。

我不后悔,因为我的这个决定,让我遇到了我的“他”,莫非上天在冥冥之中,已经作了安排?

我依然如愿以偿的顺利的考上了我的第一志愿,一个四年制的中专。

初中毕业考试完了的那个暑假,刚好我在武汉的大姨的一个朋友的女儿玲玲,是往返北京和武汉的列车员,我大姨托她把我带到武汉去玩儿。

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离开家这么长时间,可我一点也没觉得害怕,反而很向往。

我跟着玲玲上了火车,她给我在列车员车厢找了一个床铺,那个车厢好空啊。

白天我跟她混在列车员专用的那个小屋子里,吃饭都是玲玲从餐车买来的员工餐,比一般旅客吃的强多了。

玲玲姐是襄樊客运段的,她交班以后,我跟她住她的宿舍。她说第二天带我去武当山玩儿去,把我给美得啊。我不是看了好多武侠小说吗?少林武当可是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呢。

天刚蒙蒙亮,我们就上了火车,后来又倒汽车,外面的一切,对我这个从没出过远门的人来说,都是那么新奇。

武侠小说看得我,以为武当山下,还不得是群雄争霸,个个武林高手?

可是我看到的是一片安宁和平静,人们悠闲而惬意,一点儿武林的影子也没有。

我们出发的时候,玲玲还准备了2个小西瓜,我一路上都嫌沉,老想找借口给它消灭了,可玲玲说,要等到最需要的时候再吃。

马上就要上山了,我激动地蹦蹦跳跳的往山上跑着,玲玲笑话我:“看你能跑多久,一会儿你就老实了。”

还真是,没多久,我就上气不接下气了,我的耐力差的毛病,又一次暴露无遗。

我们跟过路的老乡打听,离山顶还有多远,老乡说,早呢,连十分之一还没有!

偶买噶的。我们立刻泄了气,找个地方歇歇脚吧。

一路上走走停停,不知道歇了多少回,估计走了有一半的路程了,我们才消灭了一个小西瓜,虽然粉粉的瓜肉,并不甜,甚是还有一点点酸,但我觉得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西瓜了。

路上游客很少,偶尔才能遇到一个老乡,他们是“背山”的人,就是给山上的寺庙送物资的。

有一个老大爷,留着长长地胡须,背着一个米袋子。我觉得他仙风道骨的,就跟他聊起天来,他的米袋子竟然有30斤重,我空着手还累得半死呢。再一问,我真觉得我碰到神仙了,老爷子竟然80岁了!


老爷子还嫌我们慢,在我们又一次休息的时候,自己走了,看着他的背影,我跟玲玲这个感叹啊!惭愧啊!


(二十六)


一路上有很多道观庙宇,我们只是大致的看了一下,香火并不是很盛,沿途的景色情趣各异,苍松翠柏、林源竹海、巨石林立、猴跃猿鸣,共同之点就是道路狭窄,异常陡峭。稍有不慎,就会坠入万丈深渊。我们的目的地是金顶。

最后一道关卡就是“天梯”了,就是著名的“绝壁天门”,那陡峭,是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的!

天梯下面有个介绍说,石梯高约250米900余级。石梯悬在半空,几乎就是直角,只能容得下一人爬行。我们站在下面往上看,那几乎是垂直的阶梯,一眼望不到头儿。头晕、恐高症、体力不支的,就别来了。因为惟一的保护设施是两边

只有半尺高的铁扶手,万一有什么意外,根本没人能帮得了你。可是上了这个天梯,就离主峰不远了,我们总不能半途而废吧,那多遗憾啊。

我们在下面休息够了,准备一鼓作气“爬”完最后这一段路。爬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回身看了看,两边是深不见底的峡谷,茂密的森林,我不由自主的抓紧了栏杆,定了定心神,一咬牙,没敢跺脚,继续往上爬,说是爬,一点都不夸张
,真的是手脚并用。这样的900多级台阶啊!爬到最后一级,上了平台,我觉得我已经要瘫了,手和脚好像都已经不是我自己的了。我们把西瓜拿出来,一致认为应该犒劳一下自己,仿佛劫后余生。

下山我们一定是走的另外一条路,因为我脑子里一点关于下山的记忆都没有。如果是从天梯下来的,我不相信我竟然一点都不记得。上的时候,我一直想着,一会儿怎么下去啊?!要是有别的路就好了,哪怕绕点远呢。来的路上,我们
找人问路,都是找最近的路,回去的时候,一定是找最好走的了。

现在好了,有缆车了,很少有人再选择这条路走了,天梯的中间也多加了一条扶手,看起来安全了很多。

金顶上人并不多,袅袅的青烟从金光闪闪的大殿里飘出,空气里弥漫着檀香的气味,整个人都被湿润的空气包围着。

据说有缘人能看到“灵光”,几乎所有上到金顶的人,都会站在平台上向山下观望,期望“灵光”出现。

看来我不是有缘人,我没有看到什么“灵光”,只看到迷人的云海,还有隐约在云海缝隙中的群山和树木。

此时此刻,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一览众山小,壮观,神秘,伟大,艰辛,鬼斧神工”这些词儿了。

感叹了一会儿大自然的神奇,和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我们朝小说里常描绘的金顶大殿走去。

大殿的广场前面,放着一张桌子,铺着一块黑色的桌布,桌上放着一个茶壶,和一个盖碗杯,桌子旁边坐着一个头戴黑巾的道士,微闭着双眼,仿佛在打盹儿。

我凝神注视着他,正想着,这人会不会是武林高手,或者是什么世外高人呢?他突然睁开眼睛,我好像看见一道精光“刷”的放射出来,吓得我打了一个激灵。好在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就又半闭上眼睛,继续养神了。

我赶紧拉着玲玲的手,往大殿里面走,正好赶上道士们吃午饭,有的道士就蹲在院子里吃,我好奇的走过去,看看他们都吃什么,只见一碗白米饭,上面几根咸菜。

我问一个小道士:“没有菜吗?”他告诉我,青菜是很少的,一年能吃到2到3次,能吃上白米饭已经很好了。

当着他们的面,我们没好意思把事先准备的面包和香肠拿出来吃,虽然也饥肠辘辘了。好在刚吃了一个小西瓜,还能再扛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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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01:56:2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1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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