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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冬了”,讨论!
一、回“冬了”不同看法:
1、“旭日阳刚”能代表农民工们整体愉快的社会生活还是农民工现在的社会生活水平底下
您提到的“旭日阳刚”是个案,个案是不能代表整体的,只能是我们向往或者追求的一种东西,您认为“旭日阳刚”能代表农民工们整体愉快的社会生活还是农民工现在的社会生活水平底下呢?广大的农民工可以向往他们或者学习他们,但是现实是现实。譬如梁祝和牛郎织女我们传颂了上百上千年,但是现实生活中这种生死爱情如果遍地都是,那么就没有必要再传诵他们了。
2、如果我们抛弃微笑和自我幸福感,我们是不是一无所有了
您说您的朋友生活水平低,但是很幸福。这让我想起我舅舅的一个事情,我舅舅的车有一次被人烧了,报了案,警察来调查的时候,我舅舅谈笑自如,好像是个看热闹的似的,警察都很纳闷,那是90年代初期,有个车还是稀罕物的时候,当时警察都怀疑是我舅舅自己干的,想骗保似的,问“你为什么笑!”我舅舅立刻来了句“不笑我还哭啊!”这句话很有道理也极无道理。仔细想想,我们这些生活水平低的人群除了微笑和内心坚强的自我幸福感,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如果我们抛弃微笑和自我幸福感,我们是不是一无所有了?这不悲哀吗?
3、霸王条款的演变
“老话说的好 没那金刚钻 别揽那瓷器话 如果老师觉得幼儿园待遇不好 觉得这份工作不好 可以选择辞职或改行”这个是很无道理的,是霸王条款的演变。如果我们换句话说,如果您觉得这个幼儿园不好,您可以到其他幼儿园去上,您是什么心情呢?一定很是愤怒,但是更可气的就是我还没有其他地方换,这个园能排上队就不错了,更别提这个时候让我换园。同理幼教老师这份工作是吃饭的饭碗,对于任何人来讲一份工作的饭碗都是极为重要的,辞职和改行不是那么轻易的事情。从这两天关于幼儿园事情的跟帖来看,有一定数量的家中明知道自家孩子受到不公的待遇,在忍气吞声,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幼教老师问题是个综合问题,不单纯的是某个老师是否合格或者家长满意的问题。
4、自我安慰是有一时性的作用,但是绝对不能长久
保持良好心态的基础是建立在一个社会公平性上的,对于个体来讲您有汽车,我骑电动车,我可以毫不在意;对于邻居住在大房子里,我住在建议房里我也可以自我安慰。但是纵观群体呢?整个幼教老师群体都是生活水平低下,让一个群体如果都能坚持自我安慰,那么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故良好心态应该和社会现实相结合才能有效。
二、其他看法
1、无数的幼教问题掩盖了问题的根结:
我们总是看到某个幼儿园老师打人,某个幼儿园如何如何不好等等,我们的脑海里对于幼儿园充斥着厌恶、愤怒甚至入托孩子家中内心的一丝恐惧。一定要仔细仔细再仔细的想想这个是什么问题。我们无限放大了幼儿园问题,无限放大了某个老师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什么?真正的问题是“现有制度维护了现有权益”,一件事情的好坏总有受害者总有受益者,我没有看到家长、孩子受益,老师们的生活水平低下,备受质疑,我也没有看到他们受益...谁是受益者?
2、我们是东家,但是实际当了佃户。
当年陈佩斯和朱时茂的小品《王爷与邮差》,其中一句台词是“洋人租了咱们的地,按道理来讲咱们是东家,洋人应该是佃户”。话说回来,咱们是公民,而且是纳税公民,应该享受医疗、教育的服务,托幼教育也应该属于教育服务,但是对于这块咱们很难说是“享受”,说争取都困难,从家长带着铺盖卷排队来看,咱们是去抢来“享受”,但是这个享受却充满了心酸史,更像是个佃户。
3、共同的挣扎
观里很多的早教、幼教机构,有的我很熟悉了,很多人认为他们的日子很好过,其实则不然,更多的是挣扎,和带孩子们的家长一样挣扎,很难说发展,更多的是一些寻求生存。如果矛头对准这些机构或者某个老师,确实感到偏颇。应该对准将教育变成产业的真正受益者,解决他们恢复教育本性,恢复良性循环才能达到所谓的“放心”。
4、法律界在装蒜还是真糊涂?
这些日子在弄自助园,经常被“拷问”,法律界经常提出问题就是“自助园能不能符合教委有关规定?能不能符合有关部门要求?”之类的问题。我那次回答都是吱吱呜呜,不知所云。说实话,我并不是没有答案,而是我并不想当着媒体揭这个短儿。很简单,所谓教委的有关规定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是那年制定的?当时有没有现在这么多幼教问题的出现或者说这些规定能不能解决当今的问题?如果不能那么这些规定的合理性和所谓的要求已经不符合社会需要为什么不更新以求满足居民需求?你法律界的应该提出问题对于民间组织还是教委之类的有关部门?你说他们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糊涂。之所以现在问题这么多而无改变,就是因为符合某群体的利益,当然触动人家的利益是要代价的,谁愿意付出代价当个英雄...
好像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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