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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颐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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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关于育新小学(择校生)升初中问题
各类特殊招生的规定及办法
家长可以点击网站中“初中入学”栏目的“相关政策”进行查询。
A.除五四学制、九年一贯制、农村地区对口直升和计算机统一分配方式外,其余各种方式(七条入学途径,详见P2第4条)的入学均称为“特殊收生”。
B.5月8—9日:准备选择特殊收生形式入学(七条入学途径)的学生向小学提出申请。
C.5月12—13日(按照各小学规定的时间):已提出申请的家长到各小学办理领卡手续。《报名卡》作为特殊收生学校录取的重要凭证,请家长及学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D.家长应确认被特殊收生学校录取后,再将《报名卡》交给该学校。同时,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中招办凭《报名卡》确认学生录取资格。
E.《报名卡》每生一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特殊收生录取资格。
⑶在初中入学工作中,对以下学生(须持有相关证明)按照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学生对待,安排升学:
A.原北京知青子女——须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B、台胞子女——须持有海淀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C、博士后人员子女——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D、随军家属子女——须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随军子女证明”和现役“军官证”;
E、归侨(华侨)子女——须持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F、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须持有海淀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或母)关系证明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G、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须持有“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小学毕业生;
H、北京市引进人才子女、外省市驻京机构人员子女、在京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须持有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⑷建华实验学校、21世纪实验学校、星星学校、尚丽外国语学校、海淀外国语学校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升初中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办法:
A.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
B.选择不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学,均需按照区中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回户口所在地升学手续。
⑸上地实验小学的毕业生,凡是属于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上地东里、西里)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和实创集团的子弟可以直升上地实验中学外,其他学生可以选择随中关村二小所在区域升学,也可以选择回户口所在地升学。
⑹育新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凡是属于育新小区内的居民子女(以户口簿或住房证为依据)均直升育新学校初中部,其他学生回户口所在地升学。
2011-06-09 09:35:0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8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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