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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1567 |
魅 力 值:3916 |
龙 币:38461 |
积 分:18123.1 |
注册日期:2002-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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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一点以外,其余都同意!
2。10月份之前没联系家长是一个重要失误,也是这次事件的根本。但我觉得也仅算失误,算不上失职。对方并未明确10月一定来园,而后来园里也在为其安排。
我认为,这是地地道道的失职。
既然收了人家的钱,就等于给了人家承诺,要不然怎么叫定金呢?!也就是说,这个名额实际上是被交钱的人定下来了。那么在挪用之前,是不是必须要确认一下交定金的人确实是暂时还不用?!
一般情况下,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我都会选择支持后者。
这一次的事件,我基本没开口。
像你说的,在观网,在小屋,混的久了,就当这是个家了。天天要泡一会儿。我2003年入住,看着皮皮猴托管的横幅挂在北店的龙韵茶庄。08年春天,为了给我家姑娘找家庭园,我还亲自登门去观察过皮皮猴。真可以说是一步一步看着皮皮猴做到今天。
每次老雷组织活动,都会给我发信使通知一声。所以当看到那个妈妈说也没见老雷组织过啥活动的时候,我特别不以为然。
我没想到这次的事件,竟然演变到今天 。
一声叹息
神雕侠侣,看注册,也是个老ID了。
对他/她,我现在心情真是复杂。
我,还是打酱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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