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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或余悲 (评论: 再见,老杂志)
2013-02-02 17:58:05   来自: 谢天开
再见,老杂志的评论 [点击查看图片][点击查看图片][点击查看图片][点击查看图片][点击查看图片] 4

  《再见,老杂志 细节中的民国纪录》,作者李勇军,作家兼编辑,从业经验丰富,虽说非学院派,却能从作者、编者、读者三重视野,观察民国的老杂志。
  民国黄金十年,也是民国杂志的黄金十年。生活较为安好,物价较为稳定。那时的稿费一般标准:千字二至三元。那时的生活,一般为每月二十元。茅盾的稿费可以每月挣四十元,另有月薪50元;郑振铎刚一跨进商务印书馆时,编译所所长高梦旦与他商量工资时,他说,只要60元就行了。殊不知初进商务,一般至多月薪30元。对于郑振铎的不踩冒昧,高梦旦笑了笑,竟然点头同意了。
  这一时期,图书稿酬大约有三种基本支付形式:(1)固定稿费,一般按千字为单位计算;(2)版税,又称为“提成费”、“版费”:(3)买断版权,又称“作价购稿”。并且,按惯例一般在每年的“三节”(春节、端午、中秋)核对实际销数结算。
  上海当时的版税标准一般在10%~25%之间。例如,1921年泰东图书局答应给郭沫若的版税是10%;胡适在新月社自订的版税标准是初版15%,再版20%;北新书局支付鲁迅著作的版税一般是20%,甚至达到25%。而商务印书馆为梁启超定的标准高达40%。
  在那个敬惜字纸的年代,读书人、写书人、编书人一般都过着体面的生活。
  民国中期杂志出版模式一般为三种:
  第一种,代理发行。比如商务印书馆,利用自身的遍布全国甚至海外的发行网点,常常让其它杂志采取“寄售”的方式,卖完结账,按一定的折扣抽取代理费,未售出的余刊作退货处理。也有“代印代发的”。
  第二种,合作出版。几位志同道合的文化人,某一天经过讨论,说要办一本刊物,然后就各自掏腰包合伙出刊。再者,找一家书店来谈,约定每月编辑费多少、发行量增加是否浮动、稿费如何支付,是否提供办公场所等,这样一份杂志就开张了。编辑方要保证能组到稿件、杂志能按时下厂印刷,书店方面则要做好前期宣传,各地铺货以及将来回款等。编辑方与书店方,类似于掌柜与东家的合作关系。如由鲁迅、茅盾、黎烈文发起的《译文》杂志,与生活书店的合作。
  第三种,自办杂志。如生活书店成立之初,它的主要收入来自出版发行的《生活》周刊。再如《东方杂志》创刊后,由于内容多,装帧佳,售价低,“内地人士,无力遍阅各报者,得此亦足知中外近事”,因而风行海内外,颇受读者青睐。
  自办杂志所聘用编辑,不得在外面兼职。《现代》主编施蛰存曾说过,他和书局的关系是雇用关系,店方要赢利,“我主编的《现代》,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愿望,他们可以把我辞退,另外请人主编。”
  民国时期“六大书店”为:商务、中华、大东书局、中正书局、世界书局、开明书局。
  《再见,老杂志 细节中的民国纪录》,这书名取得佳妙。“再见”,即又见面了;“再见”,即永远不能见面了;民国十年,中国老杂志的黄金十年自此如陶渊明所歌:“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同体托山阿”了。
  
   2013-2-2于成都北门天开居,时高楼窗外雾霾沉沉。
  
  
  




谢天开 02/0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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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13:01:0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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