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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桃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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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教委关于铭师的通知,群里看来的
为充分发挥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为业主服务的功能,缓解回龙观地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压力,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回龙观地区办事处根据相关协议文件约定,拟将位于回龙观龙泽苑小区的配套九年义务教育设施、现北京铭师实验学校校址以及学校校舍等教育设施收回,交由昌平第二实验小学举办公办学校。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北京铭师实验学校可以自行另行择址办校。
2、原具有北京铭师实验学校一年级至六年级学籍的学生,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可继续留在原校址举办的公办学校就读,也可以跟随原铭师实验学校更址就读或家长自己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3、2013年度小学一年级入学将按照北京市昌平区小学入学政策执行。
4、原北京铭师实验学校教职工符合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参加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予以招录。
特此通告。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地区办事处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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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7 16:20:4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2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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