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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回龙观这也有重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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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育新一年级招生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昌平区教委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2013年新一年级学生入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义务教育服务范围:
  1.龙锦一 2.龙锦二 3.龙锦三 4.龙锦四 5.龙锦五 6.龙锦六 7.和谐家园一区 8.和谐家园二区 9.龙回苑
  10.矩阵小区(天龙苑) 11.田园风光东区 12.田园风光西区 13.马连店村 14. 良庄家园 15. 东亚上北
  16.龙禧二区 17.流星花园一区 18.流星花园三区
二、接受登记对象:
  (一)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具有我校服务区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房产证日期需在2012年6月8日前)。
  (二)具有我校义务教育服务区内房产(房产证日期需在2012年6月8日前),并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绿卡),以上情况按有本市户口对待。
  (三)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服务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房产证日期需在2012年6月8日前),需在我校登记入学的,视我校学位情况另行通知。请家长于6月17日以后到小区居委会领取相关通知或关注学校网站(该网址不再展示)。
三、接受登记材料、时间及地点:
  1、接受登记材料:符合接受登记对象(一)和(二)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并持“信息采集表、全家人户口簿、房产证、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接受登记时间:
    (1)2013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
       龙锦一、龙锦二、龙锦五、龙锦六、和谐家园一区、和谐家园二区
    (2)2013年6月15日下午1:30—4:30
       龙锦三、龙锦四、田园风光东区、田园风光西区、龙回苑、马连店村
    (3)2013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
       矩阵小区(天龙苑)、良庄家园、流星花园一区、流星花园三区
    (4)2013年6月16日下午1:30—4:30
       龙禧二区、东亚上北
  3、接受登记地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西门进校)
四、接受登记程序:
  (一)符合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请于6月10日——6月14日期间,登陆网站(该网址不再展示 )下载《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一年级新生登记表》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一年级新生记录表》,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打印,于规定时间持打印表和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登记。
  (二)所有查验证件请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件留存学校,房产证、户口簿需整本复印。
  (三)学校确认录取后,北京市学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自动发送信息告知家长,请家长注意查收。
  昌平区政策咨询:69748986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小学教务处:607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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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9 08:58:4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3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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