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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地莫入,争执不起----一件在回龙观公园很窝心的事件
元旦新年,是让人很开心的日子。和孩子一起去回龙观公园,孩子滑冰,广场上爬柱子,开心的不亦乐乎,后来在广场雕塑旁边的摊上描石膏人偶,描着描着,在孩子描浇注口的地方时,人偶的脑壳裂开了。于是找摊主,说石膏人偶裂了,看怎么解决。但是摊主一口咬定是摔倒地上裂开的,说他们的东西没有任何问题。我也有些生气,本来15元的东西,也不算什么大事,但对其态度很是不满,一来二去就吵了起来,差一点动手。后来就把110叫过来了,当然双方各执一词,警察做了登记,不做任何处理意见,还说自己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去法院云云。而我们要求很简单,就是把费用退了就行了,但是摊主咬定不退,爱咋地咋地的架势,而且警察也没有做出任何结论,所以更有底气了。最后摊主走人,我们也回家。
在争执过程中,有邻居好心提醒,对影响孩子不好。后来寻思,孩子没有摔坏,而让她承担,才是对孩子影响不好,而去据理力争,虽然没有结果,起码让孩子知道父母不会孩子没有错误而让其受委屈,另外也让孩子知道社会上什么人都有,不都是满面微笑的好人。
反思一下:
(1)尽量不去这种疑似不太讲理的摊上消费(比如回龙观公园广场上的这个摊子,他们除了提供描画玩偶的业务,也有玩具马在骑),一旦有纠纷,费神费力;
(2)起了纠纷,还是不能太过冲动,尤其带着孩子。自己毕竟是要正常生活的人,如果对方态仅仅度恶劣也许无大碍,如果碰上早前摔婴儿案的事主,就得不偿失了。后来听保安说租用场地的来自某一地区,相对比较勇猛,且江湖经验丰富。想想也是自己本来就没有很凶猛的样子,他们根本就会有忌惮了。
(3)这种事情,只有当事人双方知情,警察还真是做不了判断,遇到理性,或者有羞耻之心的,也许在警察面前能够承认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人能那样,如今天的case。
(4)小事上,可能有时可能真不能太较真。但是在现场一定要力争的,即使解决不了问题。
险地莫入,争执不起,也算是给邻居提个醒。 (此文由与邻为善在2014-01-01 22:16: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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