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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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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多难啊!22岁姐姐要养2岁弟弟,还不能拒绝
女孩刚毕业被父母要求抚养弟弟,拒养,被父母告上法庭,无法理解父母明明没有能力养育孩子,为什么还要把孩子生下来?但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

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
网友们纷纷为丽丽感到不公:
“这也太难了吧......”
“刚毕业就带小孩......”
“以后怎么嫁人啊......”

姐姐能不能拒绝抚养弟弟?

杨满玉律师: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岁还很年轻。但是她已经成年了,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生二胎之前没有和老大讲,生了之后却让老大养。凭什么?

律师:所以大家在要二孩前,应当遵循老大的意见。如果你没有抚养能力,你是需要老大来抚养的,你是在给老大增加负担还是增加陪伴,你要想清楚。

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这是因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从小生活在一个家庭里,关系十分密切,当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负担未成年的弟妹的时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顾。
看到这里,我相信大家都会很同情丽丽的遭遇,明明是自己的父母在不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后果却要是一个刚刚毕业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着希望的花季女孩来承担。这样的打击,我想不管对于谁来说,都会是一种冲击。但是法院的宣判结果已经摆在这里,法律的权威也是不可动摇的。所以我们只能希望丽丽的父母和她的弟弟能懂得丽丽的不易,也希望丽丽可以坚持自己的梦想,不要对未来失去信心和希望!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

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

就不能成立。

如果大家在生活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你会如何选择呢?你会希望自己的父母生二胎来陪伴自己吗?
2020-09-09 11:49:1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91次    系统提示:此篇文章由"邻友圈"客户端发送,下载邻友圈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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