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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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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病泰迪致自家宠物犬染病,买家索赔万元医药费获法院支持

网购的泰迪犬不仅第二天就因病死亡,还将犬细小病毒传染给自家宠物犬……消费者庄女士便遭遇了这样的倒霉事,为了给自家宠物犬治病,庄女士花去一万余元医药费。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这起案件,销售者王先生因销售未经检疫的带病活体宠物,给消费者庄女士造成损失,最终被判赔11410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2021年6月11日,庄女士在王先生经营的网络店铺中购买了一只泰迪宠物幼犬,6月19日,庄女士接到了泰迪犬,随后发现这只泰迪犬出现呕吐腹泻的症状。次日,庄女士携带泰迪犬到宠物医院检查,被告知该犬携带有犬细小病毒,当晚,这只泰迪犬便死亡。6月21日,庄女士发现自家宠物犬状态不佳,带往医院检查发现也携带犬细小病毒,为医治自家宠物犬,庄女士共计花费了11410元。为此,庄女士将王先生告上法庭,主张王先生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王先生支付其为医治自家宠物犬支出的医疗费用11410元。王先生认为,庄女士不能证明涉案宠物犬的死亡以及自家宠物犬生病与其有关系,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先生向庄女士交付的泰迪犬没有接种相关疫苗。根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本案中,王先生在出售时许诺所出售的宠物犬已经接受过两针疫苗,但没有向法院提交涉案宠物犬接种过疫苗的证据,也没有提交任何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的证据。因此,法院认定王先生向庄女士交付的涉案宠物犬未接种相应疫苗。

此外,综合案情,法院判定庄女士的宠物犬因购买的泰迪犬感染犬细小病毒的可能性极高。法院认为,庄女士于2021年6月19日收到涉案宠物犬并带往家中,宠物犬发病并于次日确诊犬细小病毒后死亡。而根据庄女士提交的宠物电子病历可以看出,庄女士的自家宠物犬紧接着在6月21日确诊有犬细小病毒。从时间上,二者发病具有先后性,其自家宠物犬因涉案宠物犬而感染犬细小病毒的可能性极高,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对于庄女士医治自家犬的费用,应由王先生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赔偿庄女士11410元。

法官提醒,销售者向消费者出售宠物前,应当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消费者在购买活体宠物时,要仔细询问商家是否有检疫合格证,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若销售者将未取得检疫合格证且携带高风险传染病病毒的活体宠物出售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遭受财产损失的,消费者可以主张销售者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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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2023-03-14 17:48:4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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