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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土地规划已有开发商完成并已卖给广大业主
龙泽苑东西两区的土地规划已有开发商完成并卖给广大业主, 这些土地是广大业主所有的共同财产. 土地当前所有者是业主, 没有业主同意, 规划和建设部门都没有办法将小区土地让别人盖房. 这是基本的法律概念.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好事, 委员会的成员也要有广大业主选举产生, 每个委员的产生需要获得一定比例的小区业主支持才能任职. 要召开业主大会来选举产生. 业委会也要在遵守法律和不侵害业主权益的前提下工作. 在牵涉广大业主重大权益方面, 业主委员会也要有广大业主大多数同意才行, 不能有他们来决定. 象在业主所有的土地上违法盖房的事, 在现行国家法律上是不能说的过去的.
2009-04-02 15:19:1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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