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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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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第一刑事大案-白宝山(续) ▇▇▇
九、血溅牛房

  1994年3月22日---距李宝玉失踪仅半年,傅克军再次失踪。这次引起了中队的警觉和重视。

  当时在牛房放牛的共有4人,白宝山、傅克军、秦百川和田守水(此两人为化名),4人全是北京调犯。3月20日晚上9点钟,秦百川和田守水就回监号了---他俩不是外宿犯。当夜,在牛房住的只有白宝山和傅克军两个人。

  21日早晨,秦百川来牛房干活,没看见傅克军。他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去团场送牛奶了。"中午,傅克军没回来,但谁也没意识到傅克军会失踪。这天白天,秦百川发现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都不见了,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走时都带走了。"秦百川起了疑心,他想,傅克军去送牛奶,带被子枕头干什么?田守水也是一大早就过来的,他去打扫牛棚,发现牛棚已收拾干净,地上还洒了水。白天,监狱的焦中队长过来一次,谈今年承包的事。因傅克军不在,田守水说:"等克军回来,大家商量商量再定。"到了晚上8点,仍没等到傅克军。田守水、秦百川一同回了监号。

  到了22日晚上,白宝山才向中队报告说:"傅克军自21日早晨外出,至今未归。"晚上11点,监狱的魏中队长、焦中队长带领武警把白宝山、秦百川、田守水3人收监,说:"傅克军跑了,中队要对你们进行审查。"当晚,魏中队长安排另一名姓唐的犯人住进牛房。夜里,唐某躺在傅克军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有什么气味刺激着他。他伸手在土墙上抹一把,觉得腥乎乎的,打开灯辨认一番,发现墙上有许多喷射状的污点,像是血迹。再仔细检查,在房子的顶棚上也发现了同样的污点。他吓坏了,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就向中队做了报告。

  事情上报到狱政科和142团场派出所,当天就对牛房进行了检查,墙壁和顶棚上的点状痕迹,经化验确定是人血(其中夹杂着鸡血),同时,在傅克军的床铺底下,找到未被带走的700元人民币。有人反映,21日清晨,看见白宝山在院里烧棉被或大衣那样的物品。此外,中队在牛棚的顶棚上,搜出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共95发。

  因出事当天只有白宝山与傅克军两人住在牛房,白宝山自然成了重点嫌疑对象。

  狱政科王永康副科长提审白宝山,审讯工作持续了10几天,白的态度死硬,只交代了藏匿95发子弹的问题,拒不承认与傅克军失踪有任何瓜葛。劳改中队和狱政科曾判断傅克军遇害,尸体可能用马匹驮到周围的荒野里掩埋掉了。他们在监狱周边的可疑地段进行搜索,并动用了警犬,未能发现傅克军的尸体。同时,据监狱的犯人反映,傅克军跟白宝山的关系时好时坏,两人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按说白宝山不会杀人。

  事实上,傅克军就是被白宝山杀害的,他采用了与杀李宝玉同样的方法。3月20日深夜,黑暗中白宝山爬了起来。傅克军睡得烂熟,他微微地打着响鼾。白宝山低着头看他一阵,慢慢地举起了铁榔头,狠狠地砸在傅克军的脑袋上。傅克军长长地哼了一声,就再没了气息,那身死肉也松垮下来。掩埋傅克军的尸坑已经挖好,打死傅克军之后,白宝山拿着铁锹出去,又把土坑整理了一遍。再返回牛房,白宝山吓了一跳。傅克军又起来了,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木床上。但他反应迟钝,两眼直瞪瞪的,似乎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白宝山的铁榔头又砸过去,因用力过猛,竟把半个榔头砸进傅克军的脑壳里---这就是造成鲜血四溅的原因。傅克军再次倒下,鲜血立刻染红了他的被褥和枕头。白宝山没有开灯,他把傅克军的尸体背出去,埋到坑里---这个土坑是紧贴着牛棚的墙根挖下去的,距墙皮不到半米远,挖了两米深。处理了尸体他才觉出这事做得有漏洞,他弄出了血,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上到处都是血。他坐了一阵,便把染血的铺盖抱出去,点火焚烧了,用沙土把灰烬埋了起来。凌晨时分他又在牛棚周围做了卫生,洒上水---这就是后来田守水看到的情景。

  这次,白宝山的疑点太多,但是,监狱方始终没有寻找到傅克军的尸体,无法确认他已经死亡。白宝山又态度死硬,拒不认账。监狱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给白宝山定罪。两年过去了,傅克军失踪案只能作为"悬案"挂到一旁。

  因傅克军案,白宝山被单独关押了125天,写过保证书后,继续回去放牛。1996年3月7日,他如期提前一年获得释放。3月12日,白宝山回到北京。

  白宝山前期收集的子弹被劳改中队没收了。在他重新获得"自由"之后,利用恶劣天气里附近牧民的羊群误入监狱草场的机会,把羊扣住,要挟对方。作为交换条件,他从牧民手中弄到了3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这一次,他把子弹埋在水渠附近。释放后,他把子弹挖出,全部缠在身上,带回了北京。

十、三下徐水

  白宝山在北京连续作案4起后,戛然停止了在北京的一切活动。他觉察到已经惊动了警方。在北京不能再干了,他把目光转向了外地。白宝山回想起小时候在徐水老家的情景,他记得村子附近就有一家兵工厂,文革期间造过枪。他决定到老家看看。

  1996年7月,白宝山从北京木樨园长途汽车站乘车,下午两点到达徐水县城。徐水这些年,变化太大了,他居然什么地方都认不出来了。白宝山下了车后漫无目标地乱走,出了县城就看见了一座兵营。门前有哨兵,但没有背枪。再向前走,大约走出3、4里地,又有一处兵营。这里的哨兵身上背着折叠式自动步枪。白宝山眼睛一亮,这种枪没见过,枪身较短,金属枪托可以折起,携带方便。

  白宝山绕着兵营走了一圈。兵营的院子不大,围墙很高,墙角上有望哨,很像是个弹药库。周围的环境是这样的:绕着兵营都是果园和庄稼地,庄稼地被紫槐隔成一块块的,与果园犬牙交错。这既适合隐蔽,又便于逃跑。

  一刹那间白宝山就做出了决定,搞这里哨兵的自动步枪。

  从下午到晚上,白宝山都没离开兵营左右,他选择好了潜伏地点和射击位置,确定了进入路线和退出路线。白宝山对地形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当他确信把一切都安排清楚了之后,于当天晚上返回了北京。

  从第二天,北京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三天,整个大地都湿漉漉的。白宝山觉得,他运送武器的时机来到了。对长途旅行携带长枪的危险性,白宝山是很明白的,他避开了北京长途汽车总站。他把半自动步枪用塑料布包好,绑在自行车大梁上,骑车先到良乡镇,在这里搭上了去保定的汽车。为应付突发事件,他在枪里压满了子弹,其余子弹全部用布带子缠在身上。

  雨仍在下,白宝山提着装枪的布袋,在雨中步行。靠近兵营的地方有一家水泥管厂,白宝山在这家工厂与果园的交汇处,挖了个坑,把包着塑料布的步枪埋藏起来,子弹埋在了另一个地方。

  第二次下徐水,他只做了这一件事。

  两天后,白宝山三下徐水,这回他可要放手大干了。他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白宝山先在街上吃了点东西,等着天色黑透后,到他的藏枪地点取了枪。

  "临战"的准备工作他做得很仔细。他坐在果园里,先把枪擦拭

  一遍,子弹也一颗颗擦好,做这项工作他戴上了手套,避免在弹壳上留下指纹。他向枪膛里压满子弹,余下的仍缠在身上。然后,他在夜幕的掩护下,按照看好的路线,悄悄进入射击位置。他要尽量靠近哨兵,选择的地点距哨兵不到10米,几乎就在对方的眼皮子底下。因为距离近,哨兵说话的声音都听得很清楚。白宝山一点点挪进来,不能弄出一点声响,然后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在那里整整趴了4个小时,直到午夜12点半左右。

  在哨位上值勤的哨兵一共3个人。他掐算过时间,知道下一班换岗的时间已经临近。岗上的情况,一般是两个哨兵站在外边的岗台上,另一个哨兵站在大门口,岗台距大门有15米。现在,那个哨兵出来了,也站到岗台前---他觉得,可以动手了。

  罪恶的枪筒从槐树丛中悄悄伸出来,在向哨兵瞄准,瞄准……

  这天凌晨1时10分,驻徐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师高炮团值班室接到紧急电话。报告说,该团弹药库遭到武装歹徒袭击,哨兵霍建军受伤,哨兵蒋鹏程死亡,值勤用"81-1"自动步枪被抢,枪号为11126210。

  不久,一营营长郭廷州赶到。营长的部署尽管周密,但比起歹徒来,动作还是迟缓了许多。这里边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白宝山对这一点很自信:我打你一个措手不及,等你反应过来,我已经跑远了。

  从枪响到组织起追捕,大约用了十几分钟。高炮团的官兵搜查了周围所有的果园,搜查了周边的企业和农村,未发现可疑人。排长带领的战斗组顺田间小路一直追到107国道,那里有个加油站,加油站人员也没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可疑汽车经过。

  10分钟,犯罪分子足以逃之夭夭。

  7月27日凌晨,徐水县公安局,该部队上属的师保卫处、军保卫处,保定市公安局的技侦人员先后赶到现场。天明之前,北京军区保卫处,河北省公安厅有关领导也来到现场。由于中心现场地形复杂,军地领导决定,勘查工作在天亮之后进行。

  战士蒋鹏程被打死。霍建军是幸运的,子弹沿着脏器的缝隙跑出去,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十二、结识谢宗芬

  白宝山释放回来,有两件事始终让家里操心,一是他的工作问题,二是他的家庭问题。工作始终没落实,说"对象"的事却大有进展。小弟的女友文伊(化名)是甘肃人,到北京打工已有4年,在商场帮人做生意。她结识了一个四川女子,叫谢宗芬,两人关系不错。谢宗芬也在同一商场,租柜台卖布,看上去有些钱,长得也不错,年纪跟白宝山差不多。母亲跟白宝山说了,白宝山没意见。文伊向谢宗芬介绍白宝山的情况,谢宗芬答应先见见面。这一段,正是谢宗芬在商场的生意不好做的时候,她打算撤下来,跟文伊在石景山法海寺市场看看,觉得比租柜台好干些,回去就把商场柜台退掉了,并托文伊在模式口附近租了房,把存货全拉了过去。这也是谢宗芬同意与白宝山见面的一个原因---现在的生意不好做,想在北京站住脚,找个北京人有依托。

  谢宗芬一见白宝山就有些心动,这人身体好,大个子,长得挺有男子气,说话略有些口吃,人却挺诚恳。白宝山被判过刑,她倒没看得有多么重要。她认为他在大西北受了十几年苦,总会接受教训的。白宝山对谢宗芬的印象也不坏,长圆脸,五官看上去挺秀气,鼻子略有些翘,人也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那天谢宗芬刻意打扮了一下,像个女老板,满有风韵的,说话也显得爽快大方。第一次见面,两人都没正式表态。但第二天,两人就在私底下走动起来了。

  两人相识大约一个星期,这天晚上下起了大雨,谢宗芬租住的房子停了电,屋里黑漆漆的。谢宗芬有些害怕。想了一阵,便撑把雨伞来到白宝山的住所。谢宗芬说:"我那边停电了,你带我去你母亲家吧,我跟文伊挤一晚。"白宝山说:"我不怕停电,咱俩换换,你住我这儿,我去你家,连帮着你看着货。"谢宗芬同意了。来到谢家,白宝山就关上屋门,拉住谢宗芬的手说:"今晚咱俩睡一起吧。"谢宗芬本来也有这个意思,推委一阵,也就留了下来。

  结识了白宝山,谢宗芬感觉上是很不错的,生活更充实了,做生意也有了依靠。没多久,谢宗芬积压的货物卖得差不多了,她退了房,公开与白宝山居住在一起,把行李货物也全搬到了白宝山的住处。两人吃住在一起,时间一长,白宝山反常的地方就暴露出来了。比如,白宝山突然说他要出去办事,一去就是一两天,办什么事却不对谢宗芬说。谢宗芬不高兴了,她认为白宝山有瞒着她的事情,为此两人闹过别扭---那正是白宝山三下徐水的时候。

  徐水的案子做完了,白宝山闲了下来。他并不打算近期去取枪,起码要等上一个月。一次,他和谢宗芬在河边散步,听谢宗芬说她的姐夫在四川一家兵工厂工作。这立刻引起了白宝山的注意。他在徐水已经弄到了一支自动步枪,他还想再弄一支手枪---北京是不能再作案了,徐水近期也是不能去的,但他可以去四川。说不定,在四川他能达到这个目的。

  谢宗芬在四川老家有家庭,她并没有与丈夫离婚,她丈夫是"倒插门"来到他们谢家的,跟她父母生活在一起。谢宗芬其实是惦记着家的,在外边把自己说成女单身,是许多她这样的女人常用的伎俩。"单身"能使人同情,能更自由,能利用男人,自己也方便。但这样,她等于欺骗了白宝山,她不知道他知道这件事后,还愿不愿要她。谢宗芬哭了,然后红着眼圈把自己的事告诉了白宝山。白宝山沉默了一阵,说:"我不在乎,这些都没关系。我去四川,就是想买把手枪。"两人说走就走。先坐火车到成都,再换汽车来到谢宗芬的老家筠连县。

  到了谢家,谢宗芬向父母和丈夫介绍说:"这是和我一起做生意的伙伴,是过来玩的。"他们在四川住了10天。谢宗芬天天在家跟父母、丈夫呆在一起。白宝山每天都出去爬山。本来,白宝山希望通过谢宗芬的姐夫搞枪,就试探地问了问,情况却不是谢宗芬说得那样。白宝山就不断催促谢宗芬,为他找人买枪。大约在第六七天时,谢宗芬带来一个瘦男人,是筠连县城里的"混混儿"。两人在一个小酒馆里,边喝边谈。混混问:"你是做什么生意的?"白宝山说:"做普通生意。"混混自作聪明,捻捻手指说:"是不是做'粉'的生意?"白宝山说:"也做一点。你能不能搞手枪?"混混说:"这没问题,不过,眼下没现货。你要搞枪搞子弹,得先交订金,然后我到云南给你搞。"白宝山说:"我没带钱。你先搞,等你搞到枪,钱的事好商量。"混混瞪他一眼,说:"没钱办不了。"白宝山觉得这个混混只会吹牛,办不了大事。他便起身从小酒馆里走了出来。

  这次探风买枪,证明这条道路不可取。

  10天后,他和谢宗芬一道返回北京。

  十三、徐水取枪

  8月27日,白宝山和谢宗芬一起来到木樨园。谢宗芬要在这里的批发市场进布,白宝山也恰好在这里乘坐长途汽车去徐水。事先,白宝山并没告诉谢宗芬,到了木樨园他才说要出门办点事情。谢宗芬也要跟着去。白宝山想了想,去就去吧,路上有个女人,说不定还能掩护一下。其实这犯了一条大忌。

  来到徐水县城时天快黑了,白宝山在商店买了一条红色带黄道的尼龙袋,然后雇了辆三轮车,沿铁路把他们拉到一个地方。白宝山把谢宗芬领到一片旧窑地附近。白宝山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找点东西。"大约半个小时后,白宝山从砖窑的泥塘那边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长形的包。他把包打开,谢宗芬看到一个塑料雨衣,再打开,里边竟是两支长枪,一支带刺刀,一支不带刺刀。谢宗芬骤然害怕起来,问白宝山:"这枪是哪儿来的?"白宝山说:"抢的。"谢宗芬劝他把枪扔了,白宝山不同意。谢宗芬默许了。白宝山说:"枪先放这儿,我回头再取。"谢宗芬说:"既然来一趟,就带走吧。"白宝山说:"不能带,我没找到子弹,带也没用,带上更麻烦。"他带着谢宗芬沿铁路朝远处走了一段,在铁路边的一座坟丘附近挖了个坑,把枪埋好,做好了标记。

  回来的路上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这件事你跟谁都不要讲,你要是说出去,我就对你不客气。"谢宗芬答应了。

  两人当晚返回了北京。

  夜里,白宝山像讲故事一样,把他在北京连续做的几起案子以及在徐水开枪打死军人的过程,一件件讲给谢宗芬听,谢宗芬听着心里害怕,始终没有作声。

  听来的东西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经历过的事情。白宝山对她的危害性,谢宗芬以后才慢慢体会到。首先是白宝山对谢宗芬的控制。这种控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精神控制。白宝山在后来的供词中说:"我的事情她知道越多,她和我的关系就越紧密,她就越不敢去告发我……"其次,就是不断地直接地威胁她。最后,是殴打她。在白宝山的严密控制下,谢宗芬已变得对他没什么危险性了,即便有那种迹象,他随时都可以杀掉她。

  三天后,白宝山独自一人再下徐水。他不放心,惦记着那些没找到的子弹。这次他没告诉谢宗芬,单独行动,只去了一天。来到旧窑前,果然不到半小时就找到了埋子弹的地点。然后白宝山把它们重新埋在铁道旁,距上次埋枪的地方大约10米。下午,他坐长途车赶了回来。

  拖了一星期,他对谢宗芬说:"子弹找到了,你跟我把枪和子弹取回来。"两人下午出发,仍带着上次购买的尼龙包。来到徐水,挖出枪支和子弹后,白宝山把"81-1"式自动步枪装进尼龙包,将那支他使用过的"五六"式步枪重新包好埋回原处,子弹则全部裹在身上---处理完毕之后,他让谢宗芬在玉米地里擗了30多穗青玉米,放在尼龙包上边做掩护,两人直奔徐水火车站。后半夜2点半,他们登上了一列开往北京的慢车。凌晨5点,他们在丰台火车站下车,坐354路市郊公共汽车回家。6点钟来到母亲家,白母出去晨练了,继父值夜班还没回来。白宝山把自动步枪取出来,独自背到电碳厂三角墙外的山坡上,藏在挖好的那个土洞里。这也是他从前藏"五六"式步枪的地方。

  徐水抢枪,对白宝山来说,至此已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他到徐水踩点,到他最后把枪取回,整整用了50天。不过,徐水作案也有遗留问题:此事有第二个人知道,这就是谢宗芬。白宝山脑子里考虑最多问题就是要不要把谢宗芬除掉。白宝山认真地想过几天之后,下了最后的决心。从作案的角度看,他应该把这件事做彻底,不留任何尾巴。

  他在住所后边的一个山头上(这山叫红光山)为谢宗芬挖好了尸坑,并准备了埋人用的铁锨,这一切,就像他在新安监狱杀李宝玉、杀傅克军所做的准备是一样的。余下的,就是何时动手、怎样动手的问题了。他可以假借谢宗芬外出把她打死,最好是哄她到红光山上再把她干掉,那样埋起来更容易些。一个外地流动人口失踪,是没人会深究的。家里这边好对付,可以说她出去趸货没回来,甚至可以说她去外地看市场了,那都可以随他去编。重要的是谢宗芬的尸体不被发现,那么谢宗芬失踪就永远是个谜。掩埋尸体,并做得滴水不漏,这是他最擅长的工作。

  但是,随着实施的日子的临近,他却犹豫了。他不断观察谢宗芬,故意对她发脾气,毫无理由便对她拳打脚踢。可是,谢宗芬不仅没有被打跑,反而更加贴近他,处处小心翼翼,惟恐得罪他而使他不高兴。白宝山在这个女人面前心软了,他一次次地推迟"执行"的日期,后来干脆放弃了这个念头。

  十四、辛集、石家庄、保定"实战演习"

  金秋十月,是白宝山跃跃欲试的日子。他酝酿了第一次持枪抢钱的行动。

  白宝山作案的阶段感很强,他明白自己在不同时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白宝山"搞枪"的计划告一段落,他对这支"81-1"式自动步枪十分满意。这种枪威力大,射程远,可打单发和连射,枪柄能折叠,长度也符合他的携带要求,而且,他的步枪子弹也很充足。但是,抢钱对他来说还是个新课题。他研究过许多案例,在监狱中也曾冥思苦想,但那只是从想象到想象,是纸上谈兵,毕竟没实际操作过。他曾把银行当做目标,出来才明白那根本就不现实。他放弃了那种想法,把目标转向交易市场。

  白宝山带着谢宗芬,趁着在木樨园批发市场上货的机会转过几次,结果令人失望。木樨园的商户,日收入最多不过1万元,而且这个市场人多,熙熙攘攘,不好下手。

  一天在电视上他看到一个介绍河北辛集皮货批发市场的专题片,交易场面十分火爆,白宝山动了心思。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辛集的皮衣生意不错,咱们到辛集去看看。"谢宗芬觉得突然,说:"我不做皮货生意,又没那么多钱,去那儿看什么?"白宝山说:"到那你随便看看货,我看看谁有钱,抢他的。"

  去辛集之前,白宝山让谢宗芬给他缝制了一个挂枪的背带,可以穿在衣服里边,腋下缝个暗钩,用来挂枪。在去辛集的路上用不着这个背带,白宝山仍把枪放在尼龙袋里,压好子弹顶上火。"81-1"式自动步枪可以装31发子弹。辛集在石家庄市东面,在沧石公路上,两人下午5点到达,在车站附近的小旅馆住下,用谢宗芬的身分证登了记。不杀谢宗芬是对了,现在她又有了用场。

  第二天一早,白宝山提着枪袋,谢宗芬带着装衣服用的大包,两人一副趸货商的模样,一起来到皮货市场。市场占地面积很大,两人转了半天,没看到一户像样的有大宗买卖的摊位。谢宗芬走得累了,不愿意再转。白宝山让她在市场门口看着枪袋,自己则租了辆自行车,在辛集集市上到处乱转。他们在辛集住了两天,摸清了情况,辛集市场摊主的收入,一天也在1万元左右。晚上闭市,摊主大都骑摩托车离开。持枪抢劫1万元,不值得,可白白跑这一趟白宝山又不甘心。

  第三天,白宝山盯上两家蹬三轮的摊主,让谢宗芬跟踪其中一家,弄清对方的住址;他自己跟踪另一家。两人分开后没走多远,白宝山就感到这样做不行。枪在谢宗芬那里,她又不会用,万一出点什么事他们就全完了。他立刻放弃了这次跟踪,赶过来叫住谢宗芬。首轮抢劫案迅速流产,两人沮丧而归。回到旅店,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这个地方不好,咱们到石家庄看看。"

  来到石家庄,这里有个"南三条"批发市场,白宝山当天就带谢宗芬过去转了转。带枪不轻松,容易引人怀疑。这回白宝山买了辆小旅行车,把装枪的尼龙袋放在车上拉着。两人看完服装市场再看百货市场,才明白天下市场都相像,这儿的摊主,一天营业额也在1万元上下。转过天来,白宝山在市场盯上了一个卖皮衣的,他跟到对方的住所,把地址记了下来,返回谢宗芬那里取枪,说:"我跟上一个有点钱的,咱们就搞他。"两人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白宝山穿上背带,谢宗芬帮他把枪挂在身上,看看没什么破绽,白宝山一脸杀气地去找那个皮货商了。一进楼门,遇到一个男孩儿,白宝山问:"这楼里做生意的人在家吗?"男孩反问他:"这楼里住的几家都做生意,你找哪家?"白宝山一听,就知道自己的"生意"砸了,他的目标没搞准。他打个幌子返了回来,气色很不好看,对谢宗芬说:"石家庄不呆了,咱们去保定。"

  两人出来四五天了,一路上花的都是谢宗芬的钱,带的钱也快花光了。谢宗芬不高兴地说:"没路费了,还去保定干啥?"白宝山这次没发火,愣了愣说:"那就回去吧。"两人还是先到了保定,从保定换车回北京。路过房山县时,白宝山对谢宗芬说:"你没去过二姐家,我带你到二姐家瞧瞧。"这样,他们中途在房山下车,去了农场。到二姐家时天已黑了。白宝山对二姐撒谎说:"我们到石家庄看货,回来车坏在房山县了,我俩顺便过来看看。"二姐给他们腾了屋子。白宝山把枪藏在床板下,两人在二姐家住了三天。

  回京时,白宝山借二姐的自行车,把枪包捆在后衣架上先走了。谢宗芬坐汽车回来,比白宝山早到10分钟。谢宗芬正洗脸,白宝山提着枪包进了屋,顺手塞在床垫子底下。谢宗芬说:"你别到处乱跑了,跑也没用,让人跟着害怕。我们好好做生意,我也能养活你。"白宝山说:"我没办法,我这人什么也不会干,除了抢,我做不了别的。"两人闹得不痛快,主要是白宝山不痛快,他为这次出行一无所获而感到丧气。

  不久,因房主要增加租金,白宝山退掉了小房,他和谢宗芬搬回北辛安老平房,像多年前一样,大弟一家人住东屋,他和谢宗芬住西屋。

  随着严冬的临近,白宝山酝酿的一起大案也进入了倒计时阶段……
 十五、女烟贩许桂花惨遭枪击

  德胜门烟市形成年月较长,盘踞在这里的烟贩大多是老户,街面上并不见得多热闹,有人买烟,老板就带你到家里拿。家就是库,库也是家。别看门面简陋,交易额却大得惊人。

  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点20分,汪之泓(化名)烟摊的女伙计许桂花刚刚跟一家客户结完账。她的摊位专批"外烟",今天已卖出十几箱,收款6万余元。许桂花把钱都装在一个棕色的长条形坤包里。坤包提在手里,她打算回铺子里休息一下。恰在这时,她的身前突然出现了一条蒙面大汉。大汉手里握着一把自动步枪,黑洞洞的枪口顶到她的前胸上。那人压低了嗓子说:"把钱包给我!"她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地把坤包抓紧,喊道:"有人抢钱啦!"她的声音刚落,大汉的枪就响了。许桂花前胸一热,便摔倒下去,装钱的坤包掉在地上。持枪人把枪口朝天举起,走了两步---他并没有跑。东边的几个男人喊:"杀人啦。"那人迅速把枪顺过去,看也没看,"砰砰"又打了两枪。东边的街面上又躺下了3名男子。蒙面人再次把枪举起,大步向西走去,然后向北拐进西河沿大街,钻进了胡同。

  德胜门烟市上有个涂大叔,在冰窖口批烟批了十几年,手下雇着6个伙计。那3个受伤的男子,不幸全是他的雇员。他们是黄广志、曹志和、丁福田。其实,受伤最重的还是许桂花。许桂花被送往德胜门外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目击者还有涂大叔的老婆郴椿。那人跑了之后,她马上打电话向110报警,大约4-5分钟,警察就来了。汪之泓是许桂花的老板。事件发生时,她正在外边办事,她赶到医院时,许桂花已经死亡。另一目击者罗某某说,持枪人身高1.76-1.78米,穿绿色羽绒大衣,戴棕色毛线帽子,放下后可以把脸盖住,人很健壮。那人跑到西边胡同的厕所附近,一拐弯就看不见了。

  这桩血案,元凶就是白宝山。

  白宝山从辛集、石家庄空手归来,表面看,他把抢钱的念头暂时放下,一连几个月没再生事,老实帮着谢宗芬做生意,其实他并没死心。做生意也要转市场,谢宗芬上货,他关心的是对方交易额大小、周围环境是否适合作案。

  12月份,白宝山到德胜门闲逛,无意中就发现了这个烟草批发市场。一连几天,白宝山天天骑自行车过来,观察烟市的生意和人员情况,选择他的袭击目标。

  12月15日,天刮大风,气温急剧下降,白宝山一早就行动了。6点钟,天蒙蒙亮,他先到山上取了枪,装在一个特制的木盒子里,再把木盒放到蛇皮袋中,把子弹压满---这是他的一贯做法。然后冒着严寒蹬车去德胜门,这一路整整骑了一个半小时。他把枪藏在德胜门外距烟市不远的一条死胡同内,那地方有个工程垃圾的堆积场。他把自动步枪埋在墙根边上,然后返回。

  第二天---12月16日,他照样早6点起床,仍蹬自行车去德胜门。自行车放在方便的地方,徒步走进烟市。时间才7点半。没带武器,穿一件墨绿色半大羽绒服,戴着浅灰色毛线帽,前边有个小舌头---现在帽子是卷上去的。然而,那家天天火爆的批发户今天没有开板。老板没来,伙计们也没来,那辆每天必到的送货车更是不见踪影。本来白宝山已计划好,汽车一到他就动手。时间已经精确地计算过了,货车停下,他蹬自行车取枪,赶回来时他们正好结账算钱。枪是一定要开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没有震慑力。开始白宝山还抱有希望,一上午的时间过去了,他必须另打主意了。临近中午时,白宝山看见旁边烟摊上有个年轻女人在收钱。他走得近些,用眼角瞄着那边。这女人正跟一个男子交易,提着个手包,拉链打开着,里边有厚厚一沓人民币,看上去有几万块钱。那个男人又交给她1万,她正低头数钱。白宝山想,不能再拖延了,几万块钱也不算少,就抢她吧。他迅速走进胡同,骑自行车到垃圾堆积场取枪,又沿原路返回,整个过程仅用了10分钟。白宝山把灰毛线帽拉下来,形成一个套筒子,只露出眼睛。然后大步走过去,接下来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枪响之后人群立刻逃散了,这达到了他的目的,使他得以很快地钻进胡同,甩掉帽子(把它扔到房顶上)。他把枪装进袋子,把袋子挂到车把上,蹬自行车返回垃圾堆放场。他把包里的钱取出,用两个塑料袋装好,埋在垃圾场一角,枪埋在另一角,装枪的木盒子扔到一间破房的房顶上,抢来的坤包埋在第三处……然后,他像没事人一样,骑车去天汇市场为谢宗芬进了点袜子,顺路捎带回去。

  十六、携谢宗芬提取赃款

  两天后,白宝山对谢宗芬说:"你跟我出去转转。"谢宗芬问:"出去转什么?"白宝山卖关子说:"我知道一个地方有钱,你跟我取回来。"谢宗芬嘴里不说,心里却明白,白宝山肯定是抢钱得手了。两人坐地铁到德胜门,再乘22路公共汽车到新街口,走过一个过街天桥,来到那个垃圾堆放场。白宝山让谢宗芬在外边等,他走进去,把钱找出来放进自己的提包,敞开怀,把枪挂在身上,系好衣扣走了出来。谢宗芬问:"拿到了吗?"白宝山说:"拿到了。"谢宗芬问:"拿到多少?"白宝山说:"我没数,有6、7万吧。"他们没再转,也没去其他地方,"取"了钱就返回了北辛安。

  锁上房门,谢宗芬数了两遍,一共是65170元。白宝山从中拿出5000元,递给谢宗芬说:"这钱给你,留着做生意用。"谢宗芬并没把这笔钱放在生意上,她觉得做生意的资金够用,第二天就把这笔钱寄回了四川老家。余下6万元放在白宝山手上,他既不存也不花,开始在家放了一段,后来干脆埋到山上。这天夜里,白宝山又像讲故事一样,把抢烟摊的经过讲给谢宗芬听。谢宗芬问:"你把那个女的打死了?"白宝山说:"那么近,我的枪是从前胸打进去的,八成死了。"他始终认为那枪打在了前胸上。谢宗芬没再说话。或许,她有一丝同情那个女人,或许,她多少想到了自己的命运。这次被杀的人跟她一样,是个做买卖的女人,谢宗芬不可能不受到震动。

  第二天白宝山警告她:"这件事你不能讲出去,你要是讲出去,我也杀了你。"

  1996年的冬季,北京连着下了几场雪。谢宗芬没有出摊,白宝山也没再作案。白宝山在北京做的抢劫案(以抢钱为目标的抢劫案)只此一起,说不清是出于他的狡猾,还是另有目的。抢了钱,白宝山还跟以前一样,花钱靠谢宗芬,这笔钱他只动了一点点。母亲每月给他100元,他说不要了。花销上仍然十分节俭。

  "12·16"案件给警方提出了一道难题。犯罪分子完全改变了作案方式。"12·16"抢劫案与前5案无论在案件性质、作案目标、侵害对象和作案手法上,都有很大的不同。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与前5案也不一样。从形式上看,这应该是与前5起系列抢枪案无关的另一起独立的案件。

  侦查工作是从德胜门烟市做起的,北京市公安局和东城公安分局还是很快注意到这起案件与北京"3·31"系列涉枪案件及徐水枪案的联系。

  第一、侦查人员在现场收集到犯罪分子遗留的3枚弹壳,其弹底标志与前5起涉枪案一致,都是"75-81"。

  北京市局对这一批号的子弹做过彻底的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这种子弹分布在新疆,以其他渠道出现在北京的可能性极小。

  第二、现场目击者反映,作案分子使用的是自动步枪,其对枪形的描绘与徐水被抢劫枪支相近。

  第三、作案分子一人作案。无论在现场,还是逃跑途中,目击证人均未看见有其他同伙。这也与前5案一致。

  第四、此案与前5案在逻辑上有一定的因果联系。

  前5案除了与巡警的遭遇战,作案方式基本上是一致的。从前5案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原因和目的,起码有以下三种可能:一、怀有政治目的,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二、制造恶性事件,报复社会;三、抢枪是为了抢劫财物。在没有新案件发生的情况下,这三种可能性均无法排除。

  "12·16"案件发生后,由于它与前5案有着多项一致性,警方做了这样一个大胆的描画:

  犯罪嫌疑人抢劫武器的目的是为了抢劫财物,作为第一步,他需要抢劫一支携带方便、便于隐蔽的枪。前4案犯罪嫌疑人没有达到目的。徐水案件后,犯罪嫌疑人抢枪的目标基本完成,转而实施他"抢劫财产"的最终目标。在作案工具上,第一案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之后4案都使用了该"五六"式步枪。第五案抢劫了自动步枪,第六案(抢劫烟摊案)放弃了"五六"式步枪,改用自动步枪。这一描画能否成立,关键看对"12·16"案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枪种的确认。

  北京市局技术处副处长、痕迹专家王满仓对"12·16"现场提取的子弹进行了专门研究。由于"81-1"式自动步枪是新枪种,在部队配备较少,其特征难以把握。北京市公安局特意把这种自动步枪的设计者请过来,为技侦人员上课,讲解"81-1"式自动步枪的性能、特点以及与"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自动步枪的区别。在王满仓的主持下,经过严格的鉴定,得出了科学结论,犯罪嫌疑人在"12·16"抢劫杀人案中,使用枪种为"81-1"式自动步枪。这就为"12·16"案与前5起案件的串并案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这一结论也修正了警方对前5起案件性质的判断,清晰地表明,犯罪嫌疑人抢枪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抢钱。"12·16"案与前5起案件的串并案的主要意义也在这里。这一结论也使警方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身分、职业、生活层次及其他特征的刻画上得到了进一步的修正。

  十七、赴新疆,投奔吴子明

  1997年元旦过去,转眼到了春节。白宝山说春节过后要带谢宗芬去新疆,而且还骗家里说是陪谢宗芬回四川了。

  临行之前,他挖出抢劫的赃款---这笔钱除了给谢宗芬5000元,他基本没动,并把其中的5万元悄悄交给大弟,说:"这是我和谢宗芬做买卖挣下的钱,你先替我保存。我什么时候用,会给你来信,用多少,你按照我给你的地址寄过来。"大弟应承下来。余下的1万元,白宝山带在身上。白宝山提前把枪挖出来,带回家中,藏在床下。走的那天,他把枪挂在身上,穿好外衣,招呼谢宗芬拿行李出发。

  他来新疆的目的就是为了多弄钱,实现他抢劫300万元的既定目标。当然,他来新疆还有一个打算---再弄些子弹。

  春节期间,旅客通过进站口,携带的行李包裹都要上X光检测线,但身上是不检查的。白宝山就是利用了这一点,把枪藏在羽绒服里,顺利带进了候车大厅。他让谢宗芬从电动扶梯上二楼,他自己则拿着一个大提包,从侧面的行人楼梯上二楼。走到楼梯的拐角,白宝山看周围没人,迅速把那支"81-1"自动步枪从身上摘下装进提包里。然后,他和谢宗芬在二楼会合,这时枪已安排妥当了。白宝山安全地把自动步枪和子弹带回新疆,没遇到任何麻烦。

  白宝山、谢宗芬下了火车,没在乌鲁木齐停留,当天就坐班车到石河子,再从这里倒车,来到紧靠乌兰乌苏镇的143团场。当天晚上,两人以谢宗芬的身分证登记,住在团场旅店。白宝山来143团的目标很明确,他在新疆劳改时,曾到143团"游玩"过,知道这里有个弹药库。给他的印象,这座弹药库防备不严,搞子弹容易搞到手。

  第二天清晨,谢宗芬仍在睡觉,白宝山已经出去勘查弹药库了。然而,当他走进那座昔日的弹药库时,却愣在那里。库房已经搬迁,原址改成了民房。白宝山感到失望。返回旅馆,他对谢宗芬说:"这地方不住了,我们去147团场,我在那边有朋友。"在颠簸的公路上,白宝山告诉谢宗芬,他有个狱友,叫吴子明,家住在147团,是他的铁哥儿们。

  吴子明小个子,大头,尖下颌,有一双不断眨巴的大眼睛。吴子明管白宝山叫"山子",白宝山直呼他子明,看得出两人关系极好。白宝山向吴子明介绍了谢宗芬。吴子明比白宝山年轻,他因盗窃罪被判刑。在众多的犯人中,他最佩服的就是白宝山。因吴子明在班上(他在15连当警卫),说话不方便,他就给白宝山写了个便条,让他们先去家里,他下班就回来。有吴子明的字条,吴家对白宝山二人很热情。到了晚上,他问吴子明:"你在团里干警卫,一年能拿多少工资?"吴子明说:"也就5000块吧。"白宝山说:"要是这样,你不如跟我干。"吴子明问:"你打算干点什么?"白宝山直截了当地说:"我想看看这里的棉花款,值得的话,就干它一次。"他们的谈话是不用讲得太明白的,一碰就通,谁都知道干它一次是什么意思。吴子明第二天就辞去了警卫工作,一心投靠白宝山。两人每天都出去跑,以做棉花生意为名,"考察"周围的棉花收购点和加工点。

  吴子明的弟弟吴子兵在场部的中心市场卖烤羊肉,谢宗芬在吴家无所事事,就跟着吴子兵出摊,帮他串羊肉串儿。很快,谢宗芬便在市场上结识了几个四川老乡,一来二去,大家成了好朋友。其中有位叫刘秀芬的,在场部南头居民区有一套空房子。谢宗芬打算租下来。白宝山跟她过去看房,他也觉得满意。没几天,吴子明也随着他们搬了过来,三人住在这边。这套房子,后来成了白宝山、吴子明策划犯罪活动的秘密据点。

  这些天,白宝山和吴子明转棉花点的收获并不大。由于没有交通工具,他们的进度十分困难。白宝山跟吴子明商量,打算买辆摩托车。随后他就给大弟写了信,要大弟按照他给的地址寄10000块钱过来。在信中他嘱咐大弟,千万不要把他在新疆的事告诉别人。半个月后白宝山接到汇款,他和吴子明跑了趟石河子,花6000元买了辆嘉陵牌70型摩托车,黑颜色的,以吴子明的名义在147团场交通队上了牌照。有了摩托车,他们的活动半径扩大了,活动效率也大大提高。然而,现在正是棉花收购的淡季,各棉花加工点上并没有多少现金。

  白宝山不得不推延抢劫棉花款的计划。

  虽然吴子明一见面就表示要"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干大事",白宝山并没过早把他携带枪支的情况告诉他。直到5月份,他才向吴子明透露了一些北京的事情,自动步枪也给吴子明看了。白宝山说:"咱们一起做事,一支枪是不够用的,我们得想办法再搞一支枪。"吴子明听了,十分赞同。

  十八、袭击奎屯部队军事培训中心

  奎屯市在石河子市的西边,也在乌伊公路上。乌伊公路是北疆重要的交通干线,也叫312国道。按照兵团系统的划分,石河子市又叫农八师,奎屯市是农七师,两市相距100多公里。

  1997年6月5日,白宝山和吴子明坐班车来到奎屯市。他们的目标是抢劫军用枪支。

  5月下旬,白宝山、吴子明骑着嘉陵摩托车,多次到乌伊公路两侧的部队驻地"踩点"。这次行动之前,他们曾在夜里摸进一处兵营的岗楼,但因哨兵没有带枪,白宝山便没动手。上次来奎屯,白宝山在市郊看到一处营房,门口的哨兵背着和他一样的"81-1"式自动步枪,他立刻萌生了抢劫这支枪的念头。这处营房,是奎屯驻军军事培训中心。袭击哨兵,白宝山在北京,在河北已实施过多次。以前是他一个人作案,现在他有了同伙,可以做接应,但同时也需要他计划得更周密,两人谁也不能出差错。他考虑摩托车目标大,容易暴露。因此,他决定作案时不带交通工具。

  来到奎屯,时间还早。两人在街上逛了一阵,在一家饭馆里吃过饭,大约晚上10点钟(因时差关系,10点相当于晚8点),两人出来。白宝山准备好枪支,压好弹药,两人一前一后向培训中心移动。军事培训中心与奎屯纺织厂和热电厂在同一条路上,因地点偏僻,路上行人稀少。晚上11点钟,他们来到驻军培训中心大墙外,白宝山让吴子明在外面接应,他则携带着自动步枪翻墙入院,然后,借着夜色的掩护,悄悄向大门哨兵迂回靠近。这是他在北京作案的一个成熟经验,从内部袭击哨兵,能够攻其不备,容易成功。可是---这次很不凑巧。一个士兵忘记收取晾在绳子上的衣服,从宿舍里走出来。他看见一个黑影,手里提着长包,正猫着腰,鬼鬼祟祟地贴着墙边走。他大声问:"喂,干什么的?"白宝山停了一下,立刻做出判断:他被发现了,抢枪的事,肯定不能再进行了。他没有答话,但也没跑。他的自动步枪顶着火,对方赤手空拳,他并不在乎这个兵,快步朝大墙走过去。那个战士追了两步,喊:"站住,你给我站住!"白宝山不予理睬,走到墙边,动作敏捷地一纵身跳了出去。里边的士兵没再追,他认为这个进入兵营的人可能是想偷东西,把他吓跑也就行了。回去之后,他把看到的情况向班长做了汇报。就当时的情况而言,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翻墙者带着自动步枪,他的目的是抢劫大门哨兵的枪支。由于没发生直接冲突,兵营也没丢失物品,事情也就过去了。白宝山的心情是紧张的,他来到墙外,与吴子明会合。他说:"快走,遇到人了。"两人趁着夜幕掩护,疾步向南走,迅速离开军事训练中心。

  大约走了两三公里,他们来到奎屯郊外。这是一条石子路,前边不远处就是312国道(乌伊公路)。这时候前边开来一辆吉普车,雪亮的车灯打在他们身上。吉普车开到跟前,嘎吱停住了。车上下来一名军人---白宝山刚从军营出来,因此把对方误认为是军人,其实这是两位巡逻的警察。民警拦住他们,问:"你们是干什么的?"白宝山说:"我们是过路的,去乌伊公路。"民警说:"我们在执行任务,请你们把身分证拿出来,我们要检查。"吴子明立刻走过去接受检查,白宝山留在后边。这时候白宝山还没想开枪。他没有身分证,但吴子明有,编个理由总是可以搪塞过去的。然而,民警检查了证件,并没放过他们,又说:"请把你的包打开。"这下白宝山觉得,无论如何是混不过去了。他来不及取枪,甚至来不及丢掉包枪袋,隔着布袋就扣动了扳机。民警一见对方有枪,立刻抽身上车。吉普车本来也没熄火,司机见自己人上来,一踩油门猛地就开走了,这一连串的动作十分麻利。枪声一响,两头心虚。"军人"开车跑了,他们撒腿也跑。吉普车向北开去,两人就猫着腰,朝东南方向跑。他们没敢走公路,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戈壁滩上。

  两人先向东南,再折头向东北,在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中连续步行了20多个小时。直到第二天下午,两人才来到石河子下野地垦区的141团场,乘坐班车返回147团场住地。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他们没敢再去奎屯。

  141团场,距白宝山服刑的新安监狱较近,这也是他做零星犯时常来的地方。不久之后,这里发生了一件奇特的案件,曾使当地警方久久困惑不解,那是白宝山选定的又一个攻击目标---白宝山的这个决定,与他败走奎屯,途经141团场有关。就算是触景生情吧,白宝山回忆起,141团场有个军械库。当年白宝山服刑时,同监的一名犯人在141团军械库盗窃过武器,白宝山曾详细询问过这个军械库的情况和他盗窃的过程。

  十九、141团场"军械库"遭劫

  141团场的军械库存放着本团民兵训练用的枪械、弹药。白宝山自奎屯归来,路过141团场时,从外部观察了这个仓库的位置。为了确保实施无误,他和吴子明多次骑摩托车到141团场踩点,摸清周围环境及军械库的值班情况。白宝山跟吴子明商量,他主张把作案时间安排在白天,这主要是想利用白天仓库无人值班的便利条件。关于采用哪种方式,白宝山认为,应准备专门工具,把大门撬开,这样他们可进可退,打开里边的库房大门可以采用同样的方法。为此,俩人找到148团场的一家修造厂,请锻工用六棱钢打了两把撬杠,一长一短,备用。如何对付院子里的狗?按照白宝山的计划,不开枪,可以用"鱼钩套狗法"把狗制服。具体方法是用一束底钩,绑上肉,狗一吃就会被鱼钩挂住,不敢乱叫,然后再想办法把狗打死。其他一些细节,白宝山也都做了准备。

  7月5日,白宝山、吴子明坐班车来到141团场。下午6点,按照预定计划,俩人从树林子里出来,一前一后走向军械库。还是像以前一样,白宝山拿着撬杠,动手撬门,吴子明在后边的墙角上做掩护。十分不巧,有位老汉从家里出来,途经军械库到自家菜地去干活,恰恰看到白宝山背着一支枪,蹲在仓库大门口,不知道在干什么。白宝山瞪他,用手比划了两下,让他离开。老汉没动。白宝山就吼了他一声:"没你的事儿,少惹麻烦!"这时,吴子明也从后边赶过来。老汉立刻走开了。白宝山行动前就遇到了人,这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必须加快行动的速度。他撬开铁门,一进院子就端起了枪。他的射击有如神助,两条狗都被击穿心脏,一条在院子里毙命,一条死在值班室办公桌下。白宝山、吴子明迅速撬开3号库房的大门,进去查找一遍后非常遗憾,库房里并没有枪支弹药。俩人出来,又撬开1号库房,结果是一样的。

  这一次,白宝山又没达到目的。

  白宝山、吴子明返回他们的出发地---那片榆树林,处理掉撬杠等作案工具后,俩人步行上路。仍然没骑摩托车,也不能坐班车,虽然慢一些,但留下的线索少,遭追捕的机会也就少。然而,这样却辛苦得多,俩人整整走了一夜。凌晨4点左右,他们在路边休息,遇到另一个走夜路的男人。不幸的是,白宝山背着枪,被那个走夜路的无辜者看到了,他顿时起了杀心。白宝山把枪摘下,猫着腰追了过去。白宝山没追几步就开了枪,对方应声倒地。他走到跟前,又补了一枪,夜行者当即被打得脑壳开裂。白宝山检查死者的衣兜,翻出他的身分证,然后和吴子明在戈壁上挖了个坑,把死者掩埋掉。

  1997年7月5日19点45分,石河子下野地垦区公安刑警大队第一探区探长王军接到141团场派出所所长李建国的报案。接到此报,王军立刻向刑警大队及主管副局长贾光辉作了汇报,并上报到石河子市公安局。接到报告,石河子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周传强立刻带领人员驱车赶赴现场。因天色已晚,勘查工作在第二天上午9点20分开始,至12点55分结束。

  库房被撬,狗被打死,但并没丢失什么东西---现场给人这样一种感觉:作案人目标并不明确。

  访查组找到那位从库房门前路过的曹德康老汉。曹老汉说,他刚刚走到地头上,就听见大院里响了枪。他觉得事情不寻常,正在犹豫,遇到中心小学的李会计骑自行车从菜地路过。他拦下李会计,说明刚才看到的情况,委托李会计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出动6名民警,所长李建国亲自带队,把库房包围起来。摸进去之后,看见被打死的狗和被撬开的仓库铁门,持枪人已经逃离。

  分析案情时,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一起治安事件,不一定是刑事犯罪。当事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打狗吃肉,原准备用鱼钩套狗,后嫌麻烦,干脆开枪把狗打死。第二种意见比较尖锐,即:对方是奔着武器弹药而来,但他们并不知道军械库已经搬迁。这个判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作为一种描画和推理,在逻辑上比较清楚。

  由于"7·5"案件的性质不好确定,那么侦查手段和侦查范围也就都不好确定。尽管如此,在石河子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传强的指挥下,调查工作以141团场为重点,扩大到周围相连的几个团场。调查对象,一是公开使用制式枪支的人;二是能接触到社会上"黑枪"(文革期间散落到社会上的枪支及国外贩卖入境的枪支)及有犯罪前科的人;三是身分复杂的人员。

  技侦部门对现场子弹进行了鉴定,子弹弹底标志为"75-81",使用的枪种应该是"五六"式半自动或自动步枪。根据采集到的鞋印判断,两名当事人,一个身高在1.72-1.73米,另一个应在1.75米以上。

  10天过去了,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事件发生的第13天,有一名妇女反映:大约在5月份,她看见"人影库"东边有两个男人在喝酒,旁边停着一辆红色摩托车,新C牌照,其中有"5"和"1"。经过对可疑摩托车的排查,全部与"7·5"案件无关。

  调查工作陷入僵局。

二十、大案前奏

  谢宗芬搬进刘秀芬的空房之后,结识了这家的邻居,也是四川人,也姓刘。刘家的女儿在乌鲁木齐市一个叫"边疆宾馆"的地方当翻译,大约每周回家一次。谢宗芬串门时跟刘家女儿聊过闲天。刘家姑娘说:"边疆宾馆的生意可好做了,赚钱容易得很。"谢宗芬不大相信。刘家姑娘说:"你不信啊?你过去看看就知道了,那里的人都是拿着提包麻袋装人民币的。"

  回到家,谢宗芬把听来的关于边疆宾馆的事一字不落地讲给白宝山听。白宝山听了很高兴,对谢宗芬说:"明天,你跟我到边疆宾馆去看看。"

  第二天一早,俩人坐班车去了乌鲁木齐。走到商贸城,谢宗芬要到交易市场里边看看。白宝山在外边等她时,看到交易市场门口有很多人,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包,鼓鼓囊囊的。有人打开,那里边装的竟是一沓沓百元的人民币,还有美金。白宝山心里已有了不同于抢棉花款的全新的打算。他必须再搞一支枪,而且是手枪。

  当天晚上,他和吴子明详细讨论了如何搞手枪的事情。两天后吴子明就为白宝山提供了一个对象,名叫姜玉斌,家住在147团场,工作单位在50公里外的149团场,是149团场警务区的警长。俩人立刻着手,收集姜玉斌的材料。

  姜玉斌因在147团场居住,常到吴子兵的烤肉摊上吃羊肉串。就在白宝山决定对姜玉斌下手的这几天,吴子兵正托姜玉斌帮他在149团场那边买羊。吴子明对吴子兵说:"我看你烤肉摊挺忙的,也抽不出时间,不如我和山子骑摩托车替你跑一趟。"吴子兵答应了。

  当天上午,吴子明和白宝山骑着摩托车来到149团场。俩人到的时候已过了中午,然后打听到警务区。吴子明问:"姜警长在不在?"一个联防员以为他们是买羊的,很热情地带他们来到姜玉斌的值班宿舍。进了屋,姜玉斌说:"羊已经给你们找好了,你们先过去瞧瞧,看行不行?"吴子明说:"那好,咱们先去看看羊。"说着话,白宝山在后边一声不吭地把屋里的情形看了一遍,两张床,两个办公桌,门口有道铁皮火墙。火墙的位置有利,进来人是个掩护。姜玉斌伸手从枕头底下把"五四"式手枪拿出来,插进腰右侧的枪套里。白宝山大喜过望,他不仅证实了姜玉斌有枪,而且毫不费力就发现了他平时放枪的位置。

  白宝山改变了前几次步行作案的方式,准备"搞"一辆摩托车。俩人又谋划起怎样"搞"摩托车来。白宝山说:"无论他给不给车,也要把他干掉,不能留活口,但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开枪,你拦下车,我用枪把他顶住,你用榔头砸他的头,把他砸死。"吴子明答应了。

  王吉平是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的农民,当年34岁。1997年7月29日,王吉平出去办事,当他的摩托车开到距147团场约15公里处的时候,发现路上有一个人挥手拦车。王吉平认为这是个搭车人,于是减慢了速度,到跟前把车停了下来。这时候他才觉得事情不对,因为他看见路旁的土丘后边又站起一个人,手里端着自动步枪,三步两步走上了公路。事情不好,他遇到了抢车的"土匪",但是,再起动摩托车已经来不及了。车把被第一个人抓住,第二个人已经窜到眼前,用自动步枪顶住他的腰。王吉平说:"你们就放过我吧……"话音未落,吴子明的锤子就砸了下来。锤子没砸在头顶上,打中了他的肩膀。这时王吉平见央求没有用,撒腿就跑。白宝山一抬手枪就响了。王吉平扑倒在地,挣扎着爬了几步,很快便不动了。俩人把王吉平的尸体抬进棉花地,又沿一条干涸的土渠朝前走,并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个埋电线杆的土坑,俩人把王吉平头朝下塞进坑里,用事先备好的铁锨把他掩埋起来。由于土坑太浅,他们在地面上埋出一个土丘,王吉平的一只脚还露在外边。

  然而,王吉平的尸体始终没被发现。

  王吉平当天没有返回北五岔镇,王副镇长没太当回事,第二天晚上,他便向北五岔镇派出所报了案。

  北五岔镇派出所把案情上报到玛纳斯县刑警大队。刑警大队于8月4日发出了"寻人启事"。启事发出后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
二十一、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被杀案

  1997年8月8日20点50分,石河子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慈新光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值班员报告说:"149团场一营警务区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被人开枪打死,149团场请市公安局迅速派人到现场。"

  现场勘查于当晚22点50分进行。现场的情形是这样的:姜玉斌尸体位置在东北角单人床上,全身仅穿一条内裤,头枕着红色的叠好的被子,床北头地面上发现一枚弹头。时春勇的尸体位置在西北角单人床上,其左臂下有一弹壳,他的头部枕着一条完好的军用棉被,身上只穿一条蓝色内裤,肚子上盖着一个枕头,上面有两处平行的弹孔,两架木床之间有一个写字台,上边堆放的日用品及打火机等物没被翻动,桌面上有一枚弹壳。时春勇床头有两枚弹头,姜玉斌头部左侧有一枚弹头。现场房间为木门,锁着。后窗打开着,钢筋纱窗完好。从现场情况分析,两人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人开枪打死的。现场的财物包括现金均未丢失,但姜玉斌佩带的"五四"式手枪失踪。现场提取的子弹为7.62毫米步机弹,弹底标志为75-81。勘查工作于次日凌晨3点30分结束。

  现场走访,获得以下信息:

  一、营部西侧住户蓝淑英和儿子张龙听到警务区发出4声枪响,听见有人从营部向公路走去。不久,又听到岔路口处有摩托车发动的声音。

  二、149团场20连职工孙炎山老汉在距营部400米处靠近公路的地里浇水,大约凌晨1点左右,听到营部有枪声,一会儿,又听到一辆摩托车向西南(石河子)方向开过去。

  三、8月7日夜里1点左右,一营职工薛峰、王军从营部市场出来,到自流井洗脚,听到4声枪响,稍后,看到一辆摩托车向石河子方向驶去。

  四、8月7日晚12点40分左右,在营部总机房值班的女接线员听到营部内有枪声。

  两名人民警察同时被杀害,这在石河子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在自治区也绝无仅有,案情迅速上报到兵团公安局和自治区公安厅。"8·8"一线指挥部迅速成立。

  凌晨,指挥部在149团场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侦查会议,会议由市局副局长周传强主持。他认为,案件有几种可能性:一、有预谋的抢劫武器杀人;二、被我方处理过的人员报复杀人;三、个人隐私问题导致矛盾激化杀人;四、执法过重引起纠纷导致杀人。自治区公安厅四处副处长张卓敏提出四点要求:一、侦查范围不能过小;二、以查枪为突破口;三、以射击点、射击姿势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四、各项工作分片包干,各负其责。

  8月9日至14日,查枪组对农八师(石河子)所属单位及沙湾县范围内"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和自动步枪共计254支,全部提取了射击子弹样本,送石河子技术部门进行对比鉴定,结果全部查否。查枪组继续扩大检查范围。同时他们还发动群众查暗枪,特别注重了对民间打猎用枪和文革期间散失枪支的调查。摸排组围绕死者周围的人事关系,按照指挥部分析的几种情况进行排查,虽然查出若干可疑情况,核实后均被排除,没有出现重大线索。

  8月10日上午,149团场副政委马军民组织149团场连以上干部开会,要求各连干部负责本单位的调查,并划分出五种情况:一、有作案时间,对现场熟悉的;二、有抢劫枪支嫌疑的;三、有犯罪前科,受过政府打击处理,有报复言行的;四、会驾驶摩托车或自己有摩托车的;五、能够比较熟练地使用武器的。至14日,已调查条件具备的男性公民2953人,收集到可疑线索25条---这些线索,在查实之后也被排除。

  "8·8"案件发生时,人们并没有马上联想到"7·5"案件---两案不在同一档次上,有很大的差别。然而,勘查和技术检验过程中,一个重要线索跃入技术人员的眼帘---"8·8"案件现场的弹壳与"7·5"案件现场的弹壳批号一致,都是75-81,这难道是巧合?技术人员连夜进行比对鉴定,并很快做出鉴定结论,证实两案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这是个重大推进。这不仅解决了"7·5"案件的定性问题,同时也为"8·8"案件的侦查,提供了更多的条件。

  8月14日,指挥部再次召开侦查会议,宣布前期提出的第二、三、四种情况已基本排除,决定将"7·5"袭击141团场原军械库案与"8·8"杀害民警抢劫枪支案并案侦查。也是8月14日,石河子技术科经过大量比对工作,确认犯罪分子使用的是"五六"式或其他种类的自动步枪,排除了使用半自动步枪的可能性。

  "8·8"案件被定性为持枪袭击、杀害人民警察、抢劫枪支的特大恶性案件。

  二十二、侦查向纵深推进

  那天晚上,姜玉斌和时春勇在149团场农贸市场上吃晚饭,然后抱着向别人借的放像机和三盘录像带回到警务区宿舍。两人进屋说了会儿话,便一起看录像。

  时间大约是12点半,白宝山推开值班室的门---门没上锁。他闪身进去,贴在火墙后面,举枪就打。向左向右,先一边打了一枪,冲进去,每人又补了一枪。前两枪都打中了对方,时春勇当时就不动了,姜玉斌还在喘气,补枪之后也不动了。他走到姜玉斌身边,从他枕下抽出"五四"手枪,转身就朝外走。跟他进来的吴子明把电话线拔掉,没动房间里的其他东西。走到门口,白宝山见电视机开着,顺手把电视机关上,但录像机没有关。从他们进去开枪把人打死,到取了手枪出来,前后没超过一分钟。离开一营营部,吴子明去取摩托车---摩托车藏在100米开外的路边上。吴子明和白宝山迅速离开了现场。

  当天晚上,不仅浇水的几位农工听到枪声,在营部总机房值班的女接线员也听到枪声,事后谁也没有报告。第二天上午,147团场派出所开例会,姜玉斌、时春勇没有参加,派出所的同事认为两人夜里值班,早上在睡懒觉,没惊动他们。下午,另一名治安员梁新民曾进入房间,见两人一边一个躺着,又认为他们在睡午觉,便悄悄退了出来。出来时见门边桌上的放像机小灯开着,就把放像机关掉了。下班前,因同事杨平想看带子,梁新民又带着杨平进屋一次,梁新民喊他们两声,姜玉斌、时春勇都没反应,杨平便自己选了盘录像带和梁新民一起出来了。梁新民随手又把门锁上了(碰锁)。直到晚上,录像机机主白建新来取机子,从房门玻璃上看到时春勇躺在床上睡觉,可怎么也敲不开门。他转到外边的空地,从窗户向里看,看见姜玉斌身上有血迹,这才怀疑出了事情,把情况向一营杨副营长做了报告。

  "8·8"与"7·5"两案并案,对案件的认识和侦查部署都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一、并案使案件性质明朗化,犯罪分子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抢劫武器弹药,其他枝蔓,可以全部剪除。

  第二、两案均反映,作案分子是两个人。

  第三、侦查范围要扩大。犯罪现场由149团场一个点,变为两个点,141团场至149团场相距75公里,几乎横跨了石河子城区之北的大部分团场。

  第四、随着侦查范围的扩大,查枪的工作相应也要扩大。

  由于并案,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及侦查条件的梳理,也有了进一步的推进:

  第一、犯罪分子具备作案时间,对现场熟悉,可能事先踩过点;

  第二、有暴力犯罪的历史,或有受过打击处理的前科;

  第三、会驾驶机动车(可能自己有摩托车或汽车);

  第四、会熟练使用军用长枪;

  第五、结伙作案,可能是两人以上的犯罪团伙;

  第六、有抢劫枪支继续作大案的犯罪动机和目的;

  第七、两人身高在1.72米-1.75米左右,年龄25-35岁。

  指挥部把下属工作部门重新调整为五个大组:技术组、调查组、查枪取样组、摸排组和材料组。

  8月16日,147团场第一中学临时工李华在打扫教学大楼后边的垃圾池时,捡到一个绿色塑料本。她打开看了看,发现是姜玉斌的民警值勤证,上边贴有姜玉斌的照片,后页上印着黑体字:丢失要及时报告。李华认为这是个重要证件,当天就把姜玉斌的值勤证交到147团场派出所。应该说,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

  指挥部得到报告后立刻派人对姜玉斌的妻子牛晓红进行调查。牛晓红说,姜玉斌没有把值勤证带回家的习惯。牛晓红还提供,姜玉斌上班或回家时并不经过一中门口,他不可能把值勤证丢在那个地方,他的值勤证更不会出现在教学楼后边的垃圾池里。

  如果跳到外边来分析,如果我们把这个案件提供的所有线索冷静地捋过一遍,不难发现,其中几条重要脉络都砸在"147团场"这个"点"上:

  第一、姜玉斌全家都住在147团场,平时与147团场的人有着密切联系;

  第二、现场目击者称,摩托车开往石河子方向,147团场恰好在149团场与石河子之间;

  第三、死者的值勤证突然在147团场出现,而所有的查访材料都不能证明它是死者生前所为。

  这几方面的情况汇集在一起,应该加深了我们对147团场的印象。但在当时,147团场并没被列入侦查重点。这是因为,第一、两个作案现场均不在147团场;第二、147团场出的情况并不多;第三、姜玉斌的值勤证是8月16日才被发现的,我们对这一线索的查证和认识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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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啊啊,吼吼
2006-12-11 16:43:1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4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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