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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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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第一刑事大案-白宝山(续2) ▇▇▇
二十三、磨刀霍霍

  8月17日,自治区公安厅杨德禄副厅长提出要召开一次由区厅和兵团公安局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7·5"、"8·8"案件的工作汇报,请有关专家共同分析一下案情。

  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处长黄亚波提出了三点看法:第一、这两起案件,犯罪分子是"扑"枪去的,但抢枪不是他们的最终目标,抢枪之后,很可能会有更大的行动,一是图财,二是报复。第二、从案件发生的时空关系上分析,犯罪分子有"长途奔袭"的特点。第三,两个作案现场分别在石莫公路和乌克公路上,相距75公里,作案分子应该在第三地,即石莫公路和乌克公路的中间地带有落脚处。

  而在此时,犯罪分子已经潜入乌鲁木齐。一起新疆乃至全国罕见的,抢劫现金140余万元,造成多人死亡,引起国内国际强烈反响的特大抢劫杀人案,在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就发生了。但他们没有抢劫金融部门,而是选择了资金流动量同样巨大的边贸市场---边疆宾馆。

  8月14日,白宝山、吴子明乘长途车来到乌鲁木齐,首先到边疆宾馆踩点。其中,藏枪藏钱是一个重要环节,他仍采取惯用的手段,预先在与边疆宾馆相邻的新疆大学校园内选好一处秘密地点,并于当天挖好埋枪埋钱的土坑。挖坑的地方距边疆宾馆后围墙约700米,前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林中杂草丛生,少有人迹。白宝山把地点选在树林内。挖好后,白宝山在附近的树枝上绑了个布条做记号。当晚,两人返回石河子147团场。

  8月18日,白宝山和吴子明携带着"81-1"式自动步枪和"五四"式手枪,再次来到边疆宾馆。因为他们到达的时间太晚,边疆宾馆快要收市了,他们转了两圈后没遇到"大鱼"。藏好枪支之后,两人用吴子明的身分证登记,住进附近的铁路医院招待所。

  边疆宾馆一年四季住着大批来自俄罗斯等地的客商。这里的商品流通量巨大,换汇数额十分惊人。进入8月中下旬,因已临近"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开幕的日期,边疆宾馆显得格外热闹。

  8月19日早晨,边疆宾馆还没开门,白宝山和吴子明早早就来到这里,他们先转到后边的小树林里把枪挖了出来。白宝山在林子里把两支枪都检查完毕,压满子弹,然后把自动步枪放进提包内,手枪揣进衣兜里。两人退到边疆宾馆入口处,等待机会。大约过了20分钟,一老一少两个人提着包,走到俄式餐厅附近,在一根电线杆子底下蹲下来。他们放下提包,旁若无人地数钱。年长些的带一个红色背包,里边装着约50万元现金;年轻人提着蓝包,比红包略大,看样子里边有70-80万元现金---事后证明,白宝山的估算十分准确。他们数钱的地方距大门不过十几米远。

  白宝山走过去,把枪提在手里,在距年长者仅一米远的地方,对准他的后背开了第一枪。老人当场便被打死了。吴子明跟着也开了一枪,但子弹卡了壳,没打响。年轻人立刻提起蓝包,朝边疆宾馆里边跑去。第一位遇害者叫海如拉·买买提热依木。他被打死后,吴子明立刻把他装钱的红包背在身上。白宝山眼睛盯着那个背蓝包的青年,准备追过去。宾馆保安丁小保勇敢地站在他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丁小保大声呵斥他:"把枪放下!"白宝山扣动扳机,连打了两枪,离他仅3米远的丁小保沉重地摔在地上。

  白宝山举着枪,大步朝那个背蓝包的青年追过去。背蓝包的青年终于被白宝山堵在东楼前的汽车夹缝里。白宝山在他身后5米远的地方开了枪,一枪便把他打死了。这个青年叫艾孜来提·吾买尔。白宝山走过去,把那个装有80万元人民币的蓝格包背在肩上,右手持枪,转身朝回走。两名歹徒,一前一后,向后院撤退。小个子走在前面,高个子不断地转身向追赶的人们开枪。锅炉房在宾馆的最后边,这是白宝山和吴子明看好的出口---那儿有个墙豁。穿过豁口就是新疆大学的那片树林,白宝山把两个装钱的提包及作案时穿的衣服全部埋进坑内,做好伪装。枪支暂时没埋,仍带在身上。离开树林,两人绕道向西---他们在总的路线上走了一个"之"字形,在小树林埋钱之后,在一个堆放杂品的夹道内,把枪埋起来。然后,他们来到大街上,沿三屯碑路逃窜。

  从白宝山打了第一枪到他来到小树林,一共行走了905米,用时20分钟。在这个过程中,白宝山先后共打了14枪,打死7人,打伤5人。吴子明仅开了1枪,没有打响。两人共抢劫人民币约140万元。

  二十四、警力向边疆宾馆集中

  边疆宾馆发生了特大持枪抢劫案---这消息像一颗重磅炸弹,震惊了整个乌鲁木齐,震惊了各级公安机关。

  最先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是市局刑侦处黄亚波处长和刘豪杰副处长。当时是中午12点,黄亚波的手机响了,接通之后他听到了刑侦处王森林政委的声音。王政委说:"边疆宾馆发生了枪战,你们立即去现场。"

  关于当时的现场情况,黄亚波处长是这样描述的---

  我来到现场,当时的场面很混乱。地上到处是血,可做买卖的照样做买卖,只有少数巡警在维持秩序。几分钟后,天山分局的刑警以及武警等人员陆续赶到。我看见了一具尸体(丁小保的),其他尸体和受伤的人已被群众送往附近医院。

  我和刘豪杰分工,他负责现场勘查,我负责现场调查。开始时了解的情况肯定是粗线条的,有误差。然后再了解,再修正,第三次,第四次……情况就越来越清晰了。刘豪杰指挥天山分局赶来的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确定犯罪分子的行走路线,找弹壳,找犯罪分子遗留的痕迹物品。因他们赶过来时,伤者大都被送到附近的急救中心,现场只留下了血迹。刘豪杰带领技术人员把死伤者的位置确定下来,并排出前后次序。犯罪分子的遗留物品陆续找到,有犯罪分子装枪用的一个自制的毛毡袋子,一块包枪用的腈纶毯,犯罪分子遗留在墙豁口处的墨镜,以及在现场收集到的子弹弹壳12枚,弹头若干。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局长张彦勇、副局长张海在案发后不久也赶到现场。张海副局长法医出身,在他的指挥下,犯罪分子的逃跑路线很快被确定下来,并迅速绘出草图。其他工作也在不断推进。

  自治区公安厅杨德禄副厅长见到黄亚波,简单地询问了情况。黄亚波说:"目前掌握的情况是,犯罪分子抢了两个包,有100多万元,打死打伤了十几个人。"杨厅长问:"罪犯使用的是什么枪?"黄亚波说:"长枪。"杨厅长说:"有没有弹壳?"黄亚波说:"有,都在刘豪杰那里。"杨厅长心里仍惦记着石河子两案,说:"赶紧看看,弹底标志是不是75-81,这准是没防住,过来了。"

  中午2点,乌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侦查会议。会上把抢劫过程、枪支情况确定了下来。"8·19"案在几个关节点上,各级指挥员的认识相当一致。"8·19"案与石河子两案在时间顺序上有连贯性和因果联系;"8·19"案反映作案分子是两个人,石河子两案反映的作案分子也是两个人;使用的武器一致,石河子两案是用一支长枪抢劫了一支短枪,"8·19"案一长一短两支枪都出现了。并案工作立即提到日程上来。

  刘豪杰已把现场弹壳带回刑侦处技术科,并立即与石河子方面联系调弹。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两处弹壳所有的技术特征完全一致,"8·19"案件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与石河子两案使用的枪支为同一支步枪。他们当即做出乌鲁木齐边疆宾馆抢劫杀人案与石河子两案并案侦查的决定。并案证实区公安厅对案情的基本估计是正确的,采取的措施果断有力,也明确了下一步侦查工作的基本方向。

  在张彦勇赶到现场,布置警力,把边疆宾馆一带团团围住的时候,白宝山和吴子明并没有跳出他的包围圈。在张彦勇发布一号令在全市执行封堵时,白宝山和吴子明也没有离开乌鲁木齐市。当时,市局刑侦处、天山分局、巡警支队、武警支队对边疆宾馆、新疆大学及周边地带全部进行了封锁。先期赶到的武警官兵沿罪犯的逃跑路线进行了追捕,利用警犬根据犯罪分子枪袋上的嗅源,沿罪犯逃跑路线进行了追踪。市公安局部署各分局、县局在乌鲁木齐市郊的主要交通要道实施围追堵截,共设路卡29道。市局及各分局在市区主要街道对可疑车辆人员进行盘查,共出动警力1100名。严密注视着案情发展的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张秀明也签发命令,命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等市、地、县公安局,立刻出动警力,沿途设卡,进行武装拦截。

  然而,这两名狡猾的凶犯却仿佛钻天入地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张秀明说:"白宝山案件,我们先后出动警力达5-6万人次,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必须全方位思考,该用的警力,就要用上。"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的警察也行动起来,他们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罪犯挖出来。

  二十五、以现场为中心,全面摸排

  侦查工作以现场为中心,一层层铺开。

  综合现场情况,刑侦处黄亚波处长很快拿出了八条分析意见。

  第一、犯罪分子以抢劫财物为最初作案动机,主要针对边疆宾馆从事美元交易或批发生意的手中有大量资金的个体老板。

  第二、携带枪支进入商贸城作案,整个作案过程中表现比较果断,动作迅速,又比较从容,说明犯罪分子在各方面都有充分准备,事先有预谋,策划周密。

  第三、从犯罪分子选择的第一作案对象的地点以及选择的逃跑路线分析,罪犯应熟悉边疆宾馆与新疆大学一带的地形,事先踩过点。

  第四、用枪熟练,动作准确,弹无虚发,除了丁小保身中两枪外,其他死者都是一枪命中要害。犯罪分子应具有枪支使用训练的经历,当过民兵,或有条件经常接触自动步枪一类军用武器。

  第五、目击者反映,开枪的人是"大个子","小个子"始终未发一枪。这说明两罪犯在经历、思想准备、作案动机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一个胆大疯狂,另一个比较谨慎。分析"大个子"应有暴力犯罪的经历,或受过打击处理,或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逃犯。

  第六、从罪犯使用的提枪袋、眼镜上看,犯罪分子生活层次很低。现场目击证人反映,罪犯的衣着、相貌属边远地区居住人员。持自动步枪者操河北口音或东北口音,另一名操本地口音。

  第七、边疆宾馆案与石河子"7·5"、"8·8"两案从作案人数、使用武器、因果关系上分析,具备并案条件。

  第八、从边疆宾馆在本市所处的地理位置上分析,如罪犯在作案地附近没有落脚点,则必须有交通工具,犯罪分子本人很有可能会驾驶车辆。

  警方判断,犯罪分子的去向有四种可能:第一、有可能仍在发案现场附近;第二、可能躲在乌鲁木齐市;第三、可能逃回石河子(因"8·19"很快与石河子并案);第四、逃往外地。

  随着现场的物证鉴定工作逐步明朗,乌鲁木齐"8·19"案件与石河子两案并案条件很快成熟。可以断定,作案分子来自石河子,他们经过踩点,有预谋有准备地专程从石河子"长途奔袭"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实施抢劫,作案后返回石河子的可能性极大。

  对犯罪分子进行模拟画像,在案发的当天就着手进行了,到下午6点,已制作完毕,印发下去。在侦破白宝山案的过程中,模拟画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的技术工作由副处长刘豪杰负责。在他的主持下,技术科对"8·19"案现场提取的物证进行了详尽的鉴定分析。"8·19"案现场提取的物证主要有:第一、"五六"式步枪子弹弹壳12枚;第二、弹头3枚,弹头钢芯2枚,弹头披甲1枚;第三、获取包枪用的红底白花腈纶毛线毯一块;第四、自制白色毛毯手提袋一个;第五、罪犯作案中佩戴的墨镜一副。

  技术科对现场获取的弹壳、弹头进行鉴定后,于8月19日把案件与石河子两案并在一起,这使我们的侦查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手提袋是现场遗留的最重要的物证之一。第一、该手提袋为自制的,而不是购买的,缝制它的原料是造纸网用旧毛布;第二、在缝制过程中,使用了两种线,采取了机器缝制和手工缝制两种方法。这些特点为我们寻找该手提袋材料的出处、加工地点,从而查出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线索提供了可能。技术科对手提袋的材料和产地进行了详尽的调查。技术部门对包枪用的花毯也做出了调查分析。

  8月20日,玛纳斯县北五岔镇派出所民警王辉在镇上办事,看见两个民工推着一辆摩托车在街上行走,摩托车前后带都没有气,型号与王副镇长丢失的摩托车相同。他觉得可疑,于是把二民工连同摩托车一起带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立刻通知王吉江副镇长到派出所辨认。王吉江一眼认出这辆摩托车就是他借给堂弟王吉平的摩托车。摩托车的前后带多处被刀割破,车牌也被卸掉,又被丢进干渠,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很令人怀疑。

  从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分析,这不是普通的盗窃案,而是一起抢劫案。犯罪分子抢劫摩托车的目的,有可能是为作其他案件准备交通工具。由于王吉平与摩托车一起失踪,据此推断,王吉平很可能已经遇害。

  从时间表上看,该摩托车失踪是在7月29日,恰在"7·5"案件与"8·8"案件之间,而"7·5"案没有摩托车,而"8·8"案出现摩托车;从抛车地点看,又恰在141团场与149团场之间,应该说疑点是存在的。但由于王吉平的尸体没有找到,其他证据又不充足,没有发现并案的有利条件。因此,此案暂被当做个案,由玛纳斯刑警大队单独立案侦查。

  二十六、发现缝鞋匠

  8月20日上午,石河子刑警大队长龚兴言、技术科长江援朝来到乌鲁木齐刑侦处,把提枪袋等重要物证带回石河子市公安局。中午,龚兴言大队长把查找提枪袋缝制人的任务,交给副大队长慈新光。

  慈新光反复观察提枪袋,缝制的棕色三股线比较粗糙,他想,这会不会是下边团场使用的劳保鞋用线呢?吃过午饭,慈新光驱车直奔莫索湾。来到149团场,慈新光跟派出所联系,连夜查访了当地的4家鞋匠,结果在其中的两家发现了棕色三股合成线。事情终于有了进展。

  在慈新光等人查访缝鞋匠的同时,石河子市电视台公布了乌鲁木齐"8·19"案件的部分案情,并反复播放了犯罪嫌疑人的画像和现场遗留物证,动员群众提供线索,扩大线索来源。当天晚上,从莫索湾公安局赶来的刑警魏江年、罗爱江向慈新光提供了这样一条信息:147团场有个女鞋匠说她曾缝过电视里那样的包(提枪包)。

  第二天一早,慈新光离开149团场,驱车40多公里,径直来到147团场派出所。然而,女鞋匠张冠李戴了,大家都感到泄气。既然来到147团场,其他鞋匠仍要走访一下。真是没有想到---方才大家还觉得泄气,现在柳暗花明又一村,令人大喜过望。

  慈新光把鞋匠朱新志和刘兵请到派出所,据朱新志和刘兵介绍,大约在5-6月间的一天下午6点左右,两个男人骑一辆摩托车来缝制袋子,拿来了白色呢料和帆布带。开始朱新志接的活,用机器缝,因他的机子跳线,没缝成,就交给了临近鞋摊的刘兵。刘兵继续用手工缝,先后共花了两个小时,才把手提袋缝好。

  很快,朱新志、刘兵作为证人,被请到石河子市公安局。经过多次谈话,刘兵、朱新志提供的有价值的情况主要有如下几条:第一、两个缝包人一高一矮,一个本地人,另一个说话口音是河北、北京或东北人;第二、两人是骑摩托车来的,但车身上没有尘土。这一条很重要,当时莫石公路正在修路,路上的浮土有半尺厚。车身干净,说明他们的出发地不远,很可能就在147团场附近;第三、因缝包过程较长,这期间,缝包人与刘兵有过多次对话,对话中对方曾提到147团场粮站和油库的人名,经核实,这两个单位确有其人。这再次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居住在147团场附近,或者就在147团场,他们对147团场的情况是相当熟悉的;第四、缝包人骑的是一辆有黑色油箱的摩托车。

  我们的侦查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同时也有着两点缺憾:第一、刘兵原是147团场职工,认识吴子明全家,惟独不认识吴子明。否则,案件在我们找到缝鞋匠之时就可以告破了。第二、刘兵智力上有些问题。他十分肯定地说:"讲本地话的是大个子;那个小个子说话好听,是河北、东北那边的人。"这与我们掌握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刘兵与犯罪嫌疑人接触的时间最长,他提供的线索应有较高的可信度,这曾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但无论如何这是个重大的推进。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在147团场附近,这一结论是清晰的,理由相当充分。1997年8月22日,石河子市公安局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指示,调整侦查力量,把侦查工作的重点放在147团场。大兵压境---各方警力迅速集中到石河子147团场。

  石河子两案发生后,石河子技术部门对枪种的确认基本上认定为"五六"式自动步枪,排除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8·19"案件发生后,现场目击者(一些是复员专业军人)也认为是"五六"式自动步枪,这与石河子方面的鉴定结论是一致的。然而,还是存在着疑点,疑点来自两个方面:第一、个别目击者形容的枪支形状与"五六"式自动步枪有出入;第二、从技术分析上看,枪弹痕迹有可质疑的地方。为了弄清枪种。刘豪杰请示市公安局和区厅四处,从驻军和武警部队调来数十支不同型号的自动步枪。刘豪杰和张卓敏等人在军区靶场打了100多发子弹,样本全部带回技术科进行比对,比对的结果表明,"五六"式的疑问越来越多,而现场弹壳与"八一"自动步枪的子弹样本几乎没有明显的区别。至8月2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对枪种的认定基本上定为"八一"枪,并上报自治区公安厅。为慎重起见,在通报中仍把"五六"枪与"八一"枪均列入排查范围,以防疏漏。
二十七、新疆97系列枪案领导小组展开工作 ,

  新疆案件与北京的"3·31"系列袭军袭警案,无论在袭击对象、作案方式上都有很大不同。与北京"12·16"案虽同属在市场上持枪杀人抢劫,但也有很大差别。作案地点横跨3000公里,而且,北京"12·16"案的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81-1"式自动步枪,当时新疆的电报中认定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犯罪工具也不相同。尽管如此,公安部五局出于对首都治安的考虑,也出于对案情的敏感,仍然提出了串并案的要求。两地案件串并的关键环节首先是对枪种的确定。

  经过技术部门详细的比对和枪弹专家准确的鉴定,得出结论,枪种不是"五六"式自动步枪,是"81-1"式自动步枪。根据这一物证,完全可以将发生在新疆、北京和河北徐水三地的案件串联起来。

  张新枫局长向白景富副部长请示:邀请全国有关方面专家,立刻赶赴新疆召开并案会议。这一请示当即得到批准。

  8月26日,与会的专家在一天之内驱车数百公里,查看了石河子"7·5"、"8·8"以及乌鲁木齐"8·19"三个现场,看了147团场的缝鞋摊,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连夜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8月27日,公安部五局在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京、冀、新系列枪案并案侦查工作协调会"。与会的专家听取了办案单位对接连发生的数起枪案的发案及工作情况的介绍,随后,在9起案件能否并案、犯罪嫌疑人的刻画、侦查方向和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根据各个现场反映出的情况,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行为特点做了分析,确定了摸排的地域范围,即:两人共同或分别在北京和新疆生活过、有落脚点和关系人。据此需要重点摸排三种人:1、与北京、新疆两地有某种联系的人;2、严打以来的北京调犯;3、有服役史或受过军事训练或能接触并能熟练使用军用枪支的人员。会议决定,北京、河北、新疆三地的侦查工作由三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组织协调,三地之间以及和其他省区有关的侦查工作由公安部五局协调。

  公安部"8·27"会议后,在侦查工作的总原则上,上下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北京和新疆两大战场,新疆要出情况;新疆方面,石河子要出情况;石河子方面,147团场要出情况。北京和新疆要查"一少一多",北京在重点地区查少了的(去新疆的)本地人,新疆在重点地区查多了的北京人。

  "8·27"协调会后,新疆方面将此案称为"新疆97系列枪案",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决定,成立新疆97系列枪案专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访问调查组、物证调查组、线索查证组。领导小组对"8·27"协调会议后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做了细致的研究,对各工作组提出了具体要求。

  8月30日,各路人马集中到主战场---石河子莫索湾垦区147团场。专案组副组长杨海峰,专案组成员张卓敏、刘钊、周传强在147团场召开了"97系列枪案"工作部署会议。

  8月31日,97系列枪案石河子片再次开会,召集涉案地区的当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参加,要求他们制定相应措施,配合专案组的工作,以保证普摸工作在10天内完成。

  调查"套狗杆"是公安部并案会上专家组规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套狗杆的树种经农科院、农学院专家鉴定,一致认为是两年生白榆。经调查,141团场附近有一片白榆林。树林在"7·5"现场之东约600米处。经核查,完全可以确定,该树就是犯罪分子制作套狗杆时砍伐的母树。江援朝指挥侦察员围绕断枝在附近搜索,结果在周围的草丛中发现了撬杠等物。撬杠等物被带回石河子公安局技术科鉴定后,与"7·5"现场撬压痕迹的形态、种类基本吻合。

  8月31日,石河子片专案领导小组周传强等人来到现场,经过复查确认:该现场应为"7·5"案犯停留地点,现场物证是"7·5"案嫌疑人遗留的重要物证。撬杠是这次新发现的最重要的物证。专案领导小组决定,要求物证组沿着这一线索继续深挖,以撬杠为实物寻找打制人,希望打开新的突破口。

  自"7·5"案件发生后,石河子市局刑警大队的侦察员们已连续奋战了近两个月。被确定为重中之重的石河子147团场的普摸工作已基本结束,依照条件,没摸出重点人来。无论如何,147团场没出情况,这是指挥部面临的一个大课题,不突破它,整个的侦查工作就无法向前推进。

  就在警方把主要侦查力量投向石河子147团场的时候,案情突然发生了变化。

  二十八、天池,发现无名男尸

  1997年8月31日下午,97新疆系列枪案领导小组联络员靳鹏接到阜康市公安局的电话,电话称阜康市天池风景区大锅底发现一具被"五四"式手枪打死的无名男尸。149团场姜玉斌被抢劫的正是一支"五四"式手枪,"8·19"案小个子所持的也是"五四"式手枪。"8·19"案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的逃跑方向始终是个谜,我们把侦查重点放在了石河子,而阜康天池风景区却发生了新情况。杨厅长当即做出指示:"请他们马上把现场枪弹拿过来,送区厅检验。"

  现场勘查工作由州公安局刑警科长张建新指挥。从现场情况看,持枪者是在追逐中边跑边向被害人射击的,射击位置距死者较远,最远处大约有100米,另一枚弹壳约50-60米。由于山路陡峭,追逐路程较长,死者身上除枪伤外,头部有洞穿性骨折,头皮开裂,为钝器击打所致。

  9月1日上午,按照杨厅长的指示,上午11时,鉴定结论出来了,证实天池锅底坑发现的弹壳为石河子"8·8"案件被抢劫的"五四"式手枪所发射。据此,天池无名尸案被定为"京、冀系列枪案"第10案。

  根据现场情况推断,死者很可能是两名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个,因内讧或因分赃不均而杀人灭口。根据我们已掌握的情况,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素质差异很大,在"8·19"现场,一个疯狂开枪杀人,一个一枪未发,因此推断是持自动步枪的大个子将小个子杀害了。

  很快,公安厅十五处对死者身高、血型、年龄、指纹及牙齿特征等鉴定结果出来了。杨厅长连夜签发了关于查找死者身分的通报,附死者照片,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立即部署,紧急协查。

  天池无名尸的出现使案情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原案发地之外,又出现了第三现场。石河子、乌鲁木齐、阜康市形成了一个大的三角地带,侦查范围又扩大了。

  9月2日,天池附近的哈萨克族牧民向警方反映,有一对不明身分的操外地口音的男女,半夜里连续敲开几家哈萨克毡房要求留宿,被拒绝后面露凶色,而后则去向不明。

  9月2日下午7时,牧民热巴依在山上找羊,在距无名尸现场约2-3公里的马牙山下,听到了4声枪响,他立刻藏到树林里,未看见开枪人。事后,他立刻向派出所报告。

  9月3日上午10时,牧民加纳提在天池哈熊沟的森林里看见了火堆,他向警方反映,有人在山上点火,烧掉了一棵大树。

  9月3日中午,哈萨克族妇女乌纳汉来到派出所,也反映她听到了枪声。民族侦察员问:"你会听枪声吗?"她说:"我丈夫会听。"

  根据以上反映,区公安厅决定对阜康市天池风景区一带的山林进行一次大规模搜山,杜绝犯罪分子在山间牧区找到落脚点。经过大规模搜山,我们掌握了山林的状况,那些地方很难长期生存。即使犯罪分子真的躲进山林,我们的行动也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把他们从山里赶出去。

  9月2日下午4点,杨德禄副厅长在刑警大队办公室召开了"97系列枪案"分析会。

  杨厅长和刘晓辉对撬杠线索十分重视。杨厅长要求,对这条线索一定要一抓到底。会上,杨德禄副厅长详尽地介绍了天池无名尸的情况。然后,他分析说:"'8·19'案件发生到天池案发共有6天时间。这6天,犯罪嫌疑人在什么地方?这无疑给我们增加了新的工作量。犯罪分子选择的杀人地点特殊了些,但有他的正当理由:杀人位置不易发现,能够从容作案、从容逃跑。通过对死亡现场的分析,最大的可能是同伙作案,杀人灭口,独吞财产。杀人过程是有预谋的,事先设计好的。现在已并案件已有10起,第10起案件为我们提供了相当不错的条件:死者的牙齿特征明显;死者虽然毁容,但相貌尚可辨认;死者留下了衣物残片;我们确切掌握了死者的身高、血型和左手指纹。这个案子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调查死者身分。这一点如能搞清楚,整个案件有希望取得重大突破。虽然犯罪嫌疑人在天池出现,但不能排除他有第二、第三个落脚点的可能性,但综合整个案件分析,他前期屡次在石河子作案,我们掌握的大量证据也证明他长期在石河子147团场一带活动。因此,我们还是要坚持以石河子的147团场为中心,坚持在147团场出情况,这个决心不能动摇。石河子的工作,特别是147团场的工作一定要做透,做扎实。"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天池无名尸的协查通报已经发下来了,负责重点线索查证工作的警察单笑夏携带着天池男尸照片,驱车跑到147团场,找到刘兵和朱新志,请他们辨认。但刘兵和朱新志均未辨认出照片上的尸体就是缝包人。当然,即便辨认出来,所能证实的也仅是"同伙作案,杀人灭口"这一判断,距确定死者身分仍然很遥远。

  二十九、重要的是理清思路  

  9月3日晚上,杨厅长和刘晓辉主持召开了"97系列枪案指挥员分析研究会"。

  刘晓辉再次分析了北京及河北的案情和条件---犯罪分子熟悉新疆,在新疆有关系人。新疆与北京的案子有着鲜明的一致性。犯罪嫌疑人在北京作案一对六,在徐水作案一对三,在新疆连续打死七人,说明其心理素质和枪法超群。由此判断,持自动步枪的大个子应为北京人,小个子是本地人。

  周传强回顾了"7·5"和"8·8"案件的条件---犯罪分子对141团场仓库的守卫情况,对149团场警务区的枪支情况和值班情况都十分清楚。因此,犯罪分子中的北京人必定在141至149团场区域内长期生活过。

  龚兴言认为,犯罪嫌疑人6月、7月、8月三次在石河子地区出现不是偶然,但他们的居住地在141团场和149团场的可能性较小,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在居住地作案,在147团场附近的可能性最大。犯罪分子自6月份在垦区(兵团)活动,要吃、要住,不应该在群众中没有反映。犯罪分子反侦查手段高明,应估计一下,有无反常规的可能。

  张卓敏认为:一、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不在141团场,141团场可以排除。理由:军械库改库情况他们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白天作案而没有蒙面,说明当地人不认识他们;他们在距现场600米处吃东西,也说明他们在当地没有落脚点。二、边疆宾馆抢钱应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个目标的确定应该比抢枪早。先预谋抢钱地点,再杀人抢枪,"人影库"未成,转到149团场,抢到枪后,急于抢钱,达到目的后在阜康杀人灭口---这样分析比较合理,说明犯罪嫌疑人计划周密。三、侦查方向以石河子为重点是正确的。理由:1、原判断犯罪嫌疑人为一北京人一新疆人,两人应早就认识,如何认识?很可能是狱友。2、他们选择石河子,因为他们对这里的熟悉程度比其他地区高。3、犯罪分子在石河子出现的时间长达三个月,带着枪不能住旅馆,在石河子一定有固定的居住地。4、新疆3起案件,两起发生在石河子。5、犯罪嫌疑人不可能把摩托车从北京运到新疆,应为本地人为北京人提供的居住地和交通工具。6、按侦查常规,发案地是重点部位,向外延伸是正常程序。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技术很强,有可能为我们制造误区。

  兵团四处刘钊处长则提出了不少相反的观点,对前期判断提出质疑,这有着开拓思路的作用。他的质疑点是:一、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可能是两人以上?"8·8"案件会不会有人接应?天池无名尸,身上有两种伤,杀人者有没有可能不止一人?二、作案人会不会住在城区?根据:团场居住人员较少,易被发觉;作案人有交通工具,来去方便,不受居住地的限制。三、作案人在五六月份有没有可能住在乌鲁木齐、昌吉市、新湖总场等地的旅馆?

  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还是那几条:工作力度问题,死角问题,寻找尸源问题,四大监狱摸排问题,寻找撬杠打造人问题……

  为调查撬杠的来源,9月4日,江援朝来到148团场的一家修造厂。江援朝把撬杠拿给锻工师傅看,锻工师傅接过去摆弄一阵,说:"这像是我打的。"锻工姓王,叫王善华。王师傅回忆说:"来打撬杠的是两个男青年,30多岁,时间是5月底。一个是咱本地人,另一个像外地的,哪儿的口音记不清了。外地的那个有一米八的个头,还要猛点,另一个也有一米七的样子。他们说拖车上要用撬杠,我就给他们打了两根。一根80多厘米,另一根更短些。"

  打撬杠的锻工找到了,打制过程也调查清楚了,结果却令人失望。他们反映的情况我们大都已经知道,有所推进的只是:一、打撬杠的时间在5月份,他们在石河子活动的时间又可推前一个月;二、两人均反映大个子的身高要更高一些,王善华坚持认为要超过一米八。

  刘晓辉处长站在石河子垦区的地图前,看着地图上141团场、149团场、147团场及148团场的标记,脑海里浮现着犯罪嫌疑人活动的区域。这巴掌大的地方都快翻个底朝天了,犯罪嫌疑人究竟藏在哪里?这是个不解的谜团,线索掌握了这么多,侦查范围越缩越小,几乎就剩下一层窗户纸了,该出的情况仍然没有出。其实不然,既然我们的分析是有充足依据的,侦查部署也是正确的,那么,还需要一个条件,那就是一定的时间。那些线索正在一步步地"挤"上来,所谓水到渠成,的确到了案件该成熟的时候了。

三十、线索,线索,线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王汉儒亲自主持召开了"兵团部署97系列枪案调查工作会议"。兵团会议开得卓有成效,杨海峰副局长说:"会后大家热情很高,各部门找地方进行讨论和部署,立竿见影落实会议精神。"

  在石河子大厦的研究会上,武警六支队支队长廉常保反映了一个情况:六支队有个复员的武警战士说,今年7月,有个他看押过的犯人找他要过子弹。这人是个已释放的北京调犯,要子弹回去打野猪,这个战士没给他。

  杨厅长立刻感到,这是一条重要线索。感觉是对上了---北京调犯,已释放,又返回新疆,这正是"新疆多出来的北京人"。7月份要子弹,系列枪案的犯罪嫌疑人也是在7月份袭击"人影库"搞子弹,时间和目标有一致性。可打野猪太令人怀疑了,北京哪儿来的野猪?杨厅长说:"这条线索要派经验老到的侦察员专门负责。我看,就让老恭去查一下吧,查到结果,向专案领导小组直接汇报。"

  与此同时,其他线索在另外的渠道也正层层向上反映。

  石河子刑警大队一中队队长朱明武带领侦察员许宏飞、曾广玉、王军到新安监狱进行调查。狱方根据朱明武的要求,提供了北京调犯的全部名单。其中有一个叫白宝山的犯人。朱明武拿出"8·19"案犯罪嫌疑人的模拟画像请新安监狱的管教干部辨认,同时配合政治攻势组织犯人辨认,均未认出监狱释放犯中有相像的人。

  随着调查的深入,朱明武和王军再次来到新安监狱。这次他们的任务是调档,整理出北京调犯的名单和照片,向北京方面提供侦查线索。同时,查找犯罪嫌疑人。来到监狱,他们调出白宝山的案件材料,白宝山的前罪是抢劫,偷玉米、偷木头,量刑偏重。登记表上管教有一句附言:"此人对判决不服,扬言出去要杀人。"白宝山被列为向北京提供的人员之一,朱明武向监狱索取了照片等资料。北京调犯的照片取回后,与模拟画像进行核对,并没把白宝山作为特别对象提取出来。

  朱明武从新安监狱调档回来,向专案领导小组组长杨副厅长汇报了调查情况,朱明武说:"新安监狱的人员已经全部排除,但感到不大放心。"杨厅长说:"你把重点人的档案调来了吗?"朱明武说:"北京调犯中的释放人员档案调来了。"他拿给杨厅长看,杨厅长圈下的重点人包括白宝山。

  负责147团场城南片普摸工作的是莫索湾垦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探长魏江年。魏江年小组在8连摸出一个叫吴子明的人,了解到他家开春时曾来了两个北京人,一男一女。男的曾与吴子明一起服过刑,来这里做生意。吴子明的养父70岁了,魏江年访问时见到了吴父。吴父说,他们早已不在家里居住了,在团场那边租了一个四川女人的房子,搬出去了。魏江年向吴父展示犯罪嫌疑人的模拟画像,吴父说不像那个人。魏江年询问吴子明和那两个北京人租住房屋的地址,吴父说不知道。询问那个租房的四川女人是谁,吴父也说不清楚。此后,魏江年从团场派出所了解到,吴子明有个堂弟在菜市场上卖烤肉。当天晚上,他去市场找吴子兵,因吴子兵没有出摊,没找到。他把以上情况向当时负责莫索湾普摸工作的党新民副大队长做了汇报。在核查8月19日前后不在147团场的人员名单时,没有查出吴子明。据说,有人看见当天晚上,吴子明曾在市场他堂弟的肉摊上吃烤肉,没有离开147团场。随着普摸工作的深入,魏江年又去过市场,也去过吴子明家。他并没怀疑到吴子明是犯罪嫌疑人,但按照普摸要求,凡外来人口,应该情况清楚。但这两次他仍未和吴子明见上面。

  9月1日,石河子公安局开会,明确由莫索湾垦区公安局负责莫索湾和新湖农场的摸排工作。

  9月2日,魏江年带领侦察员许斌、高卫华,在市场上找到吴子兵,询问吴子明和那两个北京人的居住地址。吴子兵说,他也不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他们可能已经走了。当天下午,魏江年在市场上打听到租房者是刘秀芬,找到刘秀芬后,刘说:"吴子明住的是我家的房子,和他一起住的有一男一女,可一星期前他们已经走了。"魏江年记下了她家房子的门牌号码。

  9月3日上午,魏江年接受局里命令去抓逃,下午返回局里。这时天池无名尸的照片已经发下来了。魏江年打算转天到那所租住的房子去看一看,同时,携带上照片,让吴子明的堂弟和吴父辨认一下。

  9月4日,石河子公安局龚兴言大队长来到147团场,两方面的线索碰到了一起。

  三十一、龚兴言顺蔓摸瓜 

  龚兴言接受了任务,立即开始行动。9月4日,他带领侦察员曾广宇和祁军强在棉花地找到廉常保。反映情况的是退役武警刘保富,他现在在石河子家电城工作。龚兴言、曾广宇立刻驱车来到家电城,访问刘保富。

  刘保富说:"今年7月有两个我看押过的犯人来找过我。一个叫白宝山,另一个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是韦新(化名)告诉他们我家的地址的。韦新以前也在新安监狱服刑,已刑满释放,是石河子人,现在在百货大楼门前摆摊。白宝山找我要子弹,说是要回去打野猪。北京那边哪有野猪?我没给他。"

  情况已经够清楚了,龚兴言和曾广宇、祁军强很快找到了韦新。韦新27岁,1991年因盗窃被判刑2年。韦新说:"跟我一起在新安监狱服刑的白宝山、吴子明来找我,问我刘保富的地址,我告诉了他们。白宝山是北京人,吴子明是147团场的人。"

  龚兴言和曾广宇马上开车来到石河子监狱管理局,调白宝山和吴子明的档案材料。白宝山的履历表上写着,身高1.80米,北京石景山人。龚兴言心里一跳:北京石景山---这跟北京的案子联系起来了,但身高不对,他不得不打上个问号。吴子明的档案不在监狱管理局。龚兴言等人当天下午就来到147团场派出所。见到彭所长,龚兴言说明来意,想通过户籍卡了解吴子明的住处。不想在这里遇到了莫索湾公安局的探长魏江年。魏江年已掌握了一些吴子明的情况,事情变得更简单了。

  1997年9月5日上午,龚兴言、曾广宇、祁军强、魏江年等人在市场上找到吴子明的弟弟吴子兵。龚兴言和吴子兵漫无边际地聊天。一来二去,吴子兵打开了话匣子,他对龚兴言说:"我哥(吴子明)走了,没说上哪儿,也没带什么衣服。"说话间,已流露出伤感情绪。龚兴言看条件成熟了,把天池无名尸照片拿给他看,一边观察他的表情。吴子兵默默地看了一阵,渐渐的,眼泪流了出来,身子一软,坐了下去。吴子兵抬头看看龚兴言,说:"这个人就是吴子明。"

  龚兴言大舒了一口气---尸源找到了,这说明案件已经攻破,余下的就是落实细节,查证有关证据,缉捕罪犯了。他们把吴子兵带到147团场派出所。龚兴言重新询问了有关情况,曾广宇做笔录。吴子兵说:"从今年春天,我哥吴子明就和一个北京人在一起。那个北京人叫什么我不知道,我哥叫他山子。龚兴言说:"你再看看这两张照片。"他拿出"8·19"案件模拟画像。吴子兵说:"这人有点像那个北京人,他经常穿一件黑衬衣,爱戴一副大框墨镜,我哥出去也戴墨镜。"龚兴言说:"还有什么?"吴子兵说:"7月底8月初,我哥跟我说,他要是一个月不回来,可能就不在人世了。他让我去报警,说他家里有个蓝皮笔记本,那里边有他们的地址……"

  事情已经相当清楚了,一切都毋庸置疑。

  取过吴子兵的笔录,龚兴言等人立刻来到8连吴子明家。龚兴言说明来意,把尸体照片拿给吴子明的父亲。吴父戴上老花镜看了好一阵,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老人把笔记本找出来交给龚兴言。龚兴言翻到中间一页---上边歪歪扭扭地写着两行字,正是白宝山和谢宗芬在北京和四川的住址。离开8连,龚兴言等人在莫索湾公安局魏江年探长的带领下,来到白宝山、谢宗芬、吴子明合租的房子。龚兴言等人谨慎地提取了一块旧帆布(与提枪袋的背带材质相同),提取了室内留下的水杯以及玫瑰酒瓶子等20余件物品,以备查房屋居住人的指纹,然后他们封闭了那套住房。这时,他才打电话向杨厅长报捷。

  案子已经基本定位了。

  杨厅长宣布:白宝山、吴子明线索上升为"97系列枪案"的1号线索,称为"9·5专线"。目前的任务是:调动所有警力,围绕"9·5专线"全力展开工作。

  第一、尽快以确凿的证据查证尸源就是吴子明,"97系列枪案"就是白宝山、吴子明所为。为此,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围绕白宝山、吴子明深入走访知情人;物证组的技侦人员,全面收集、集中所有证据,迅速做出指纹比对和对提取物证进行整体分离鉴定,提供定案的确凿依据。

  第二、对犯罪嫌疑人白宝山、谢宗芬立即进行布控、缉捕。要尽快找到白宝山、谢宗芬的近期照片。乌鲁木齐要对公路、铁路、航班进行严密控制。同时,向北京方面发出协查通报,如果白宝山返回北京,请北京方面配合,适时予以抓捕。请公安部协调四川省公安厅,如果谢宗芬未返北京而回四川,请四川省厅协助缉捕谢宗芬……
三十二、火并,犯罪分子惯用的手段

  8月19日,白宝山、吴子明在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得手,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两人回到147团场,在吴子兵的烤肉摊上露了露面,夜里回到租借的住所,白宝山就按捺不住,把抢钱得手的消息告诉了谢宗芬。谢宗芬关心的只有一个话题,她问:"抢了多少?"白宝山说:"没数,有140-150万吧。"谢宗芬"哦"了一声,显得很兴奋。像以前一样,问清抢的钱数,别的,她就不再多嘴了。

  按照白宝山的计划,这笔钱目前不能动,至少要放到一个月后再去拿,否则,他们将很危险。但吴子明不这样想。从8月19日回到石河子,吴子明天天催问白宝山,什么时候去乌鲁木齐,什么时候过去取款?这时候白宝山已经萌生了除掉吴子明的想法。表面上,白宝山做得不动声色。他对吴子明说:"我同意过几天去取钱。不过,咱们两个无论如何也不能分开,咱们分开了,谁也做不成事情。"吴子明对他的话将信将疑。

  8月22日,白宝山和吴子明冒险跑了趟乌鲁木齐。路上他们看到了,过呼图壁、过昌吉市,进乌鲁木齐,沿路都有路卡。警察盘查得很严,旅客携带的所有包裹都要打开,他们根本就没办法把那么多的钱带回石河子。两人找到埋枪的地方,白宝山把手枪挖出来,别在身上。长枪没动,长枪同样无法携带。然后他们原路返回了147团场。这次出门,吴子明也没别的话好说,他同意了白宝山的方案:他只能跟着他们去北京,只有这样才能把钱带出乌市。

  第二天他们就开始做离开新疆的准备。白宝山对吴子明和谢宗芬说:"咱离开新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走前,我们一起到天池玩两天。"这天晚上,三人来到吴子兵的烤肉摊,这时吴子明对白宝山已有了警觉,不然他不会对吴子兵说他可能被害那些话,并留了后手---把白宝山、谢宗芬的家庭地址写下来,交给他父亲。

  8月25日,也就是张新枫局长一行人飞来新疆的那天,白宝山、吴子明、谢宗芬早上6点动身,悄悄上路了。事先,白宝山带好一把锤子,买了一小瓶二锅头,把酒倒掉,装上汽油。他不露声色地做好了在天池杀掉吴子明,然后焚尸的一切准备。第二天,也就是8月26日,三人来到天池风景区。

  三人在湖边转了一会儿,没有坐游船,谢宗芬就闹着要看雪山。吴子明兴致很好,爬山的主意又是谢宗芬提出来的,他首先表示赞同。白宝山却不动声色,阴沉着脸跟在他们后边。向上爬了近两个小时,三人经过大锅底坑,再向上攀登,爬到马牙山的半山腰上。白宝山说:"太累了,大伙歇一会吧。"说着他先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吴子明也坐下,喝了点水,观赏着周围的风景。三人中谢宗芬显得最有体力,她仍在向上爬,爬一阵,坐到他们的上方,俯瞰他们。本来她想喊,招呼他们或者笑话他们---然而这时,她却看到了一幅极为可怕的画面。

  白宝山站起来,悄悄拿出一把铁锤子,趁吴子明不备,照着吴子明的后脑恶狠狠地砸了下去。吴子明吓坏了,他惊叫着连滚带爬朝山下奔去。白宝山在身后紧追。无奈吴子明不择道路地拼命奔跑,眼看就追不上了。白宝山不得已掏出枪来,边追边开枪射击。吴子明栽倒下去,他栽倒的地方恰在大锅底坑山洼处的草丛里。那地方从谢宗芬呆的山坡上已经看不到了。白宝山仍怕吴子明不死,又用铁锤朝吴子明的头部猛砸一阵,直到把颅骨打得塌陷才停手。

  大约4-5分钟,白宝山拿着吴子明的军用挎包、匕首和他杀害吴子明的铁锤,一步步走上山来。谢宗芬仍在原地坐着,她身体软得连动都不能动了。白宝山说:"你把我包里的手枪子弹拿出来。"谢宗芬照办了。白宝山坐在草地上,一颗颗朝枪里装子弹。谢宗芬试探性地问:"你把吴子明杀了?"白宝山说:"杀了,留着他,我们都有危险。"谢宗芬不明白他还装子弹干什么,小心翼翼地问:"你不会把我也杀了吧?"白宝山停住,看她一眼,说:"我不杀你。"谢宗芬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白宝山指了指吴子明的军用挎包和那两件凶器说:"你把这些东西埋在那边的大树底下。"说着,他拿着装汽油的小酒瓶又走下山去。来到吴子明尸体旁,白宝山先把吴子明的身分证翻出来,手表撸下来(手表是烧不坏的,那可能成为公安人员的物证),然后把汽油倒在吴子明的脸和上半身上,用打火机点着了。大白天,火光并不明亮,不容易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他看着吴子明的脸在碳化,牙齿露出,人已面目全非,这才离开。他把吴子明的身分证等物埋在另一个地方,那儿有块大石头,他把大石头搬开,埋在石头下边。

  一切都处理妥当,白宝山带着谢宗芬沿另一条路下山。

  三十三、提取赃款,返回北京

  回到乌鲁木齐,他们用谢宗芬的身分证在一家铁路旅店住下。这天是27日---是公安部京、冀、新并案会开会的日子。白宝山带谢宗芬先到火车站,花高价买好了第二天去北京的卧铺票,然后一起返回旅店,两人住了一晚。

  第二天早晨8点,谢宗芬醒来的时候,白宝山已站在窗前,背对着她,在计划他的行动了。他对谢宗芬说:"你快点起来,我们去拿钱。"两人坐16路汽车来到新疆大学。这地方白宝山是非常熟悉的,他对道路、环境、地形地物有着特别的记忆能力,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那片杂树林。白宝山让谢宗芬在林子外边等候,他拿着谢宗芬的小包钻了进去。小树上挂的布条完好,他很快就把钱挖出来,先往谢宗芬的包里放50万,余下的钱放进红包里,再把红包放进蓝色条格包内,提着走了出来。小树林很僻静,时间也早,周围没见一个人影。谢宗芬背着自己的包,白宝山提着蓝条格包,两人并排走出新疆大学校园。离开新疆大学,白宝山带着谢宗芬直接来到他埋枪的地方,仍然让谢宗芬放哨,他把枪的部件拆散,分别埋在一处放废料和保温砖的狭窄的夹道内。

  上午11点左右,白宝山带着谢宗芬携巨款返回他们租住的铁路旅馆510房间。白宝山把房门锁好,立即让谢宗芬和他一起拆启现金上的封条。然后,他把拆下的封条全部撕碎,扔进男厕所的马桶里,放水冲掉。他让谢宗芬用黄色毛线把那些没有标记的现金重新捆好,有的钱本身是用猴皮筋捆扎的,他就没再动。封条处理完毕,白宝山拿出事先买好的两件军用马甲,他让谢宗芬把马甲拆开,把钱一捆捆缝进马甲里,然后每人一件穿在身上。时间已经差不多了,白宝山把短枪里的子弹压满,余下的子弹裹在身上。他现在只差最后一关,闯过火车站卡口了。昨天买票时白宝山已经观察过,火车站气氛虽然紧张,对过往旅客仍然是只查行李不查人。只要他和谢宗芬神态从容,不露出破绽,混过检查关应该是没问题的。白宝山掐好时间,说:"咱们走吧。"两人提上行李,穿着装满钞票的马甲,打出租车来到火车站。这正是剪票的高峰期,两人混在人群中,毫不起眼,行李是没毛病的,顺利通过了检验线,然后,两人剪票上车。列车启动,白宝山仍没放松警惕,直到火车开过哈密,驶出了新疆,白宝山才真正放下心来。

  8月31日,白宝山、谢宗芬走出北京火车站西客站。当天下午,白宝山和谢宗芬回到模式口他母亲家。他向母亲要了一个带锁的抽屉,把钱和枪都锁进了抽屉里。他从这笔钱里先后拿出11万交给谢宗芬,并兑现了他允许谢宗芬回四川老家的诺言。白宝山对待谢宗芬的态度始终是矛盾的,不能说他对谢宗芬没有感情,也不能说他对谢宗芬不信任,但同时,他又非常担心这个女人会坏他的事情。给钱,而且只给她11万,这个数字白宝山早已计算好了。白宝山其实是一个非常财迷的人,他反复推算过,加了减,减了加,最后决定,仍像上次一样,从赃款中提给谢宗芬8%。允许她回四川,也是在他心情好的情况下做出的,而放走了谢宗芬之后,他立即后悔了。谢宗芬在白宝山跟前时,白宝山心里踏实,觉得这个女人没什么危险;可谢宗芬一旦离开他,他立刻就担心起来。毕竟这个女人知道的东西太多了,稍有闪失就会把他牵扯进去,他不应该让这个女人活着,她活一天,对他也是个威胁。这时候他想,等谢宗芬回来,他决不能手软,一定要把她杀掉。

  9月2日,白宝山送走谢宗芬,然后出去钓了一天鱼。转天,到北辛安收拾了一天房子。房子已半年多没人居住,不收拾也不行了。白宝山去辛集时,曾把二姐的自行车丢在良乡镇,这次他买了辆新车,送到农场还给二姐。想到母亲这一辈子不容易,白宝山悄悄塞给母亲10000块钱,说是在新疆做生意赚的。知儿莫如母,老人把这笔钱原封不动地装在一只粉色的袜子里。白宝山被捕,公安局的人来搜查的时候,老人又原封不动地把它交给了警察。母亲不相信白宝山的话,也没打算花他一分钱。白母这些年看着白宝山长大,看着他被判刑,看着他出狱,又看着他被警察再次带走---老人把这一切都想到了。

  三十四、北京,抓捕白宝山

  新疆方面的侦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白宝山被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此线索被新疆警方定为"9·5"一号专线。

  杨德禄跟刘晓辉商量,决定先以石河子刑警大队的名义给北京市公安局发一封明传电报,通报一下情况。电报全文如下:

  北京市公安局二处:

  经我局调查,发现北京调犯白宝山(已刑满释放)曾在1997年7-8月间在我市出现。经辨认,白宝山与模拟画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请协查,并将结果速告我局刑警大队。

  白宝山,男,汉族,38岁,河北徐水县人,1983年因盗窃被判刑,捕前系北京第二电碳厂工人,现住石景山北辛安新房子XX号。

  新疆石河子公安局刑警大队

  1997年9月5日

  北京市局接到新疆方面提供的线索,立即行动起来。北京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傅政华通知石景山分局刑警队,根据新疆提供的线索,马上出动,迅速缉捕白宝山。

  石景山刑警队先与派出所联系,摸清外围情况,得知白宝山的户口刚刚批下来,还未最后办理。片警小吕做过访问,对白宝山家比较熟悉,提供了白宝山在北辛安和模式口两处居住地的地址。北京方面的侦察员决定以白宝山的户口问题为契机,把他带到派出所,再适时予以逮捕。

  晚上7点,刑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来到北辛安新房子。白宝山不在,他们又来到模式口白宝山母亲家,敲开了房门。开门的正是白宝山,显然他毫无防备。片警小吕说:"你的户口市局批下来了,是8月25日批的,你跟我们去趟派出所,把表格填一下。"白宝山是个聪明人,一看来了4位警察,立刻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白宝山说:"好吧,你们等我穿件衣服。"说着,他转身走过去,要拉柜门。枪就放在柜子的抽屉里,子弹顶着火。这个时候,白母推门走了进来,白宝山迅速放弃了反抗的念头。他穿好衣服,对母亲说:"没什么事儿,我的户口批下来了,民警同志要我跟他们去办户口,完事就回来。"然后,他跟警察出去,上了车。

  在当晚的问讯中,白宝山态度十分顽固。当天夜里,新疆方面委托刘晓辉处长执笔,以最快的速度起草了《关于协查特大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白宝山、谢宗芬的情况通报》,报公安部五局并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安厅。通报称:

  我区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北京人白宝山、四川人谢宗芬系新疆石河子"7·5""8·8"和乌鲁木齐"8·19"系列枪案的重大嫌疑人。主要嫌疑根据如下:

  一、1997年2月16日,北京人白宝山(男,39岁,北京石景山人,原籍河北徐水县)携谢宗芬(女,四川省筠连县双腾乡鱼井村人)来到新疆石河子,与曾一同在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的本地人吴子明三人租住一处,直至8月24日。期间,三人无正常生活来源,形迹可疑,且曾找熟人要过子弹。

  二、8月24日,三人称去天池游玩,下落不明。8月26日,一男性在天池风景区被枪杀,倾向死者是吴子明。

  三、吴子明离家时曾对家人讲,白宝山在内地干过大事,有"长家伙",心狠手毒,让我跟他干事,不干不行。我和他在新疆也干了一些事,现在不好说。如果我10月份不回来,肯定是被那两个人害了。并给家人留下了白宝山、谢宗芬的地址。

  鉴于上述情况,请公安部立即协调有关地区予以协查:

  一、请北京、四川从速查缉谢宗芬,缉获后即通知我厅刑侦处,并过细查找被抢的"八一"自动步枪、"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大宗赃款和相关物证。拘留手续传真补送。

  二、请北京立即将白宝山18岁后的详细情况及近照传送我厅。

  三、请北京结合系列枪案综合条件对白宝山过细审查,对其住所、窝点公开搜查,并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

  四、请北京将白宝山三面捺印的十指纹、血型、足迹等情况传送我厅。

  五、8月初,白宝山曾接到来自北京的10000元汇款,收款人为:新疆石河子147团城信商店邓某某转白宝山,请北京核实,结果及时告知新疆。

  六、请北京会同河北调查白宝山在原籍徐水的有关情况。

  此通报于9月6日凌晨由杨厅长签发。

  与此同时,北京方面已迅速采取行动,于9月6日凌晨对白宝山的两处住所进行了公开搜查。在模式口白宝山住处的衣柜抽屉内,搜出"五四"式手枪一支,枪号为6538589,正是石河子被害民警姜玉斌被抢劫的枪支,搜出现款人民币113万元。

  ---至此,主要赃证到手,白宝山再百般抵赖也已毫无意义了。

  三十五、喜庆之夜

  沉睡了一年半的1996暨1997全国一号案件终于告破。

  犯罪嫌疑人白宝山当即移交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家旺组织了专门的班子,由预审处专家、有30多年预审经验的三科科长殷顺光和预审员刘彦君担任主审,于6日凌晨立即提审白宝山。白宝山被带进审讯室,殷顺光并不急于发问。白宝山干坐了一阵,说:"能不能给我换副铐子,这个太紧。"殷顺光给他换了。白宝山说:"还是紧。"殷顺光示意,再给他换。然后殷顺光不紧不忙地说:"白宝山,我想你不是个普通的犯罪嫌疑人,你做的事情你自己很清楚,到了这里,再兜圈子也没有意思,也不符合你的身分。像你这样的人,恐怕我不用多说别的,你都明白。来到这里,我只希望我们能够配合好。你做的事情,我希望你能够如实地交代。我们作为审理人员,也要对法律有个交代。至于其他方面,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提,生活上的,别的方面的,都可以。允许的话,我会帮助你。还是那句话,我希望在工作上我们能够配合默契。"白宝山没有说话。殷顺光说:"怎么样?需要回忆,需要思考的,我给你时间。等你考虑好,我们再开始。"白宝山笑了笑,说:"我不需要思考,请给我来杯水。"

  9月6日早晨,白宝山便开始交代自己的罪行,包括每一桩案件的作案时间、地点、过程;包括杀人地点、埋人地点、埋枪地点的位置和周围的地貌特征。他的确不需要思考,他所做的15起案件,包括警方未掌握的5起,每一处细节他都记忆得非常清楚。

  9月2日下午2点50分,谢宗芬上了飞机---这是她第一次坐飞机,所有的感觉都是新鲜的。当天晚上,她已经乘坐汽车回到自己家里。她发了财---这次回来,衣服讲究了,戴着金项链金耳环,给丈夫、女儿、父母都买了礼物。一家人见面都喜气洋洋的。

  9月3日,谢宗芬就开始还账。转过天来,她带着家人出去购物,大包小包提回来一大堆。她回家仅两天,手里的钱就花出去3万多,还剩下77000元。

  9月6日下午,谢宗芬在家里吃饭,门外来了几名筠连县公安局的人。公安局的人问:"你是谢宗芬吗?"谢宗芬说:"是我啊。"她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一副冰冷的手铐已经铐在她的手上了。谢宗芬在老家风光了3天,就进了牢房。谢宗芬被抓起来,这个蠢女人仍不敢说出白宝山的实情。其实她真应该感谢公安局,她被抓获,结束了她参与白宝山犯罪的丑恶历史,却保住了她行将消失的生命。对她来说,坐几年牢房总比长眠于山间树阴下的土坑里好,这是她天大的幸事。

  在审讯中,谢宗芬承认她认识白宝山,承认她和白宝山的关系,也承认她跟着白宝山去了新疆,但她隐瞒了白宝山的所有罪行。她说,她和白宝山去新疆是做棉花生意的,开始时住在147团场吴子明家,后来她租了刘秀芬的房子。生意没做成,打算下半年再去。由于她闹着要走,他们就回来了。先到北京,她又单身回到四川。公安人员问她白宝山在新疆都干了什么?她说白宝山在新疆和吴子明来往频繁,两人买了摩托车,天天早出晚归,有时整夜不回来,他们干什么我不知道。公安人员问,你没问过他们吗?谢宗芬说,我问过白宝山,白宝山打了我一巴掌,说不该我问的就不要问。筠连县公安局从谢宗芬家搜出77000元赃款。谢宗芬说,这是她从北京回来时白宝山留给她做生意的钱。谢宗芬避重就轻,11万元也被说成了8万元,她谎称自己只花了2000块钱。

  9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赵斌、宋树勇飞抵四川,当天在筠连县看守所提审了谢宗芬。这一次,谢宗芬明白了白宝山已经在北京被捕,在强大的压力下(或许是她在精神上解除了白宝山的压力),她交代了全部事实,包括徐水取枪,包括德胜门取钱,包括在天池山上杀害吴子明以及自乌鲁木齐携枪携钱返回北京的详细经过。白宝山给她的11万元赃款也未再作隐瞒。

  9月9日,谢宗芬被押解到北京。

  至此,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震动了北京、河北、新疆的"京、冀、新系列枪案"的主要案犯已全部落网。

  三十六、乘胜追击

  1997年9月6日下午3点,公安部指挥中心打电话向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传达公安部部长陶驷驹的批示。

  乘胜追击,一定要将另两支枪找到。白宝山所有的窝点都要仔细搜查。陶驷驹

  9月6日

  根据陶驷驹部长的指示,9月6日当天,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带领侦察员、警犬队,携带着探雷器等装备来到河北省徐水县。

  他们在徐水火车站北部的荒草地里找到白宝山描述的那片坟地,并找到连成直线的七棵树,在第七棵树下,挖出了白宝山掩埋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经北京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鉴定,该枪正是抢劫的高井电厂哨兵的枪支。白宝山用此枪杀害了"八一"射击场哨兵赵长文、徐水高炮团哨兵蒋鹏程,击伤了军人余启明、霍建军,击伤了民警王建庆、肖远、孟彬、姜书启。

  9月6日晚18点10分,北京市公安局向新疆通报了对白宝山的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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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啊啊,吼吼
2006-12-11 16:44:3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7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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