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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4-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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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联想”都不要想!!
今日偶闻一朋友之事真是气愤不已,冷静后却又百思不得其解?说出来,大家也都谈谈看法。我的这位朋友虽没上什么过名牌大学,但怎么也是个本科毕业,大概两年前鬼使神差的进入了一家叫“来弄我”的公司。由于这家公司名气简直是太大,无奈只能屈尊做了个助理,而且还是签的什么“外包”劳动合同。虽然薪水微薄,工作繁重。但也都忍下来了,谁让咱爱虚荣哪?谁让咱想学习点人家的“先进”管理经验那?但现在问题来了,生于70年代末的她,细想一下也都快小三张了,作为女人不得不考虑要个孩子了。怀孕后工作照常做,而且象什么复印啊!跑腿啊!的活一点都没少干,买份报纸要她跑一趟,经理买药也得她跑。据说在她怀孕第五个月的时候还亲自参加了一次“搬家运动”。但是,她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同情和认可。在她怀孕第八个月的时候,就在上星期却收到了一个来自“人贩资源部”的噩耗:由于她怀孕影响到了部门的工作,公司将不再与她保持劳动关系(原话更委婉,倍显人贩专业精神,没有破绽,滴水不漏,但意思就是辞退)。理由是“你签的是外包合同,外包人员不享受公司的孕产期待遇”从即日起,可以不用来上班了(原话是:你身体不好,从现在就一直休下去吧),公司会给她三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这就意味着她将失去一个妇女应该享受的最基本的权利。当然,象这样一个国际化的大公司不会傻到连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他们最后和我的这位朋友说,等她恢复劳动能力后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其它工作(前提是当时有岗位的话)。我的这位朋友现在情绪相当低落,失眠、假性宫缩很频繁,早产的可能性很大,有可能还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
话说到这,我分析他们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开除一个在职孕妇,主要还是因为“外包合同”,他们的猫腻就在于此,他们真的可以通过一份外包合同就完全逃避应尽的义务了吗?我不是学法律的,干使劲也帮不上忙,所以想替我的朋友在这求求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好的办法或是法律方面的援助,帮助她维护这么仅有的一点权利,我替她先谢谢大家了!!
感慨世态炎凉,感慨人情冷暖,在经济高速发达的今天,我们大家是不是该放慢一下脚步,好好考虑考虑真正的“人文关怀”到底是什么?企业是不是也该多少承担点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那?利益最大化难道只能走开除孕妇这条路吗?和谐社会真的和谐吗?北京都有这种事情发生,地方又如何那?08年快到了,这个公司一面在外面大张旗鼓的宣称什么合作伙伴什么人文奥运的,背地里却干这么没有人文精神的事,不得不让我佩服!五百强就是牛!“在我这生孩子?联想都不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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