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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五不租”限令引起哗然 作息不规律者不能租房?
● 韩咏红(北京特派员)
  中国大城市流动人口犯罪问题久治不下,北京市公安局上周就针对出租房子的屋主出台了“五不租”的严格限令,限令包括“违背生活作息规律者不租”,结果引来社会一片哗然,还有民众讽刺上述规定“笑死人不偿命”。

  本月5日出台的五不租规定是: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不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人员不租;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不租;所租房屋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的人员不租,以及最引起争议的: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可疑的人员不租。

  公安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的通报说,全市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将所有协警力量,从6日起展开逐户查访,如发现违反五不租规定的房主,将责令其改正。

  房主如拒不履行规定将被罚款,罚款上限是房屋月租金的10倍,屋主也可被处以五天的拘留。

  通报内容显示,这次行动的主题是“迎盛会、保安全”,目的是让屋主守法履责。北京地区屋主如“只租不管、知情不报”,“不履行治安责任”,就要面对处罚。

  此令一出,北京市民多议论警方只顾执法不顾现实生活。在官方主办的人民网上,也转载网友讥笑该项规定为“愚蠢的规定”,“不值得理会”的报道。

  公众批评新规定把执法的责任转嫁给屋主,似要求屋主也负担侦查房客身份和行为的责任。其次,“违背生活作息”的规定太含糊,暗示所有习惯夜间活动,很晚下班,或值夜班者都是犯罪可疑分子。

  此外,公安局是否有权发布这样的限令,也遭到质疑。

  网上有评论提出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将处200元(人民币,下同,约40新元)以上500元(约100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天以下的拘留。



  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房屋不能出租给违背生活作息规律的人。
  另一方面,上述规定的出台也显示在面向2008年奥运的时候,北京市正为流动人口所带来的治安隐患大伤脑筋。有消息说,为了确保奥运期间北京治安水平,以展示中国首都的美好形象,北京市当局准备把大量的外来务工者清理出北京。

  中国虽然还未完全取消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但中央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态度正朝积极的方向改变。大量外地人从农村或较落后的地区涌入大中型城市,一方面有助于解决落后地区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同时也为大中城市解决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劳务服务。

  可是,流动人口的增加也给城市带来很大治安风险。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高,是许多城市的普遍现象。在不少大中城市,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0%以上。

  据北京《新京报》报道,从2005年到2006年4月间,北京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中,流动人口占67.2%。

  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依靠基层派出所,后者却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北京《法制日报》前天有一篇评论即对当局制定这一规定表示同情。

  但该评论也认为,遏制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重点应该放在使人口的流动有序化,减少滋生违法犯罪的环境。这包括对流动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并且切实保障进城农民的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权益。

  该评论没有指出的是,当局出台粗糙又欠缺可操作性的五不租规定,影响了公安部门的权威,显示一些中国行政单位的作风和思维,离依法管理仍存在一定距离。
2007-09-09 10:51:2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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