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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改变了我的人性!
新劳动法实施前,每个年底,我都很高兴地和我的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心情愉悦。并且安排人事部门给大家上6险1金(养老保险、大病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附加人身意外寿保险、生育保险、交通意外保险、附加养老保险)。也从未考虑很多公司的得失,我辞退的员工很少且都有补偿。


今年签署劳动合同,我变了。

变得不积极了!

我觉得我的经营成本中人力资源成本有可能因为新的劳动法变大!看着劳动合同,有一种吃苍蝇的感觉。不管大家怎么想,我只是把我对《新劳动法》的厌恶表达出来。

从没有考虑克扣员工,我当他们是兄弟和妹妹(我是老大)。总是想着给他更多的福利和待遇,在我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但是新的劳动法出台了,我决定改变自己,国家认为我们企业主是这样那样的,我只好变成那样了。

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成立工会、管理委员会。
工会、管理委会通过新的规章制度!

新的规章制度:

1、只要迟到1秒钟,公司有权利除名你,属于重大违纪;除不除在我,但是你已经没有话语权了。

2、上班打私人电话,除名;除不除在我,但是你已经没有话语权了。

3、交代的工作晚1分钟完成,除名;除不除在我,但是你已经没有话语权了。

4、

5、

6、

7、

8、

其实这些给人看了很不舒服,我也不舒服。但是没办法,我厌恶《新劳动法》,只有应对!

你不同意,可以不签《2008劳动合同》,责任在你,不在我。

好好工作的员工,用不到这些,我还要加薪买车买房,用的不好的,绝不给劳动监察大队机会,不给补偿!

没办法,《新劳动法》我厌恶!

道高一尺,魔高......

我就不信我钻不出空子!

都是专家逼得我恶心!

派你打扫卫生,每分钟一次,可以吧,不服从岗位调动,辞退你没商量!是你违约!

靠,新劳动法

--
莫叫风流无寄处,不让年华似水流!
2008-01-10 12:03:1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1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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