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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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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帖,呵呵
不和公婆一起住很正常,但不允许公婆和自己一起住,却打算让女婿和岳父岳母一起住就不太讲道理了吧
[第一、公婆从未提出要和我们一起住。所以不存在“不允许”的问题。我不想。
第二、“却打算让女婿和岳父岳母一起住就不太讲道理了”不正确。从我们有了孩子,女婿就和岳父岳母住在一起。公公婆婆不愿意带孩子。]
-------公婆不愿带孩子--为什么?原因有以下:1、工作繁忙难以抽身或身体不好难以堪负!--可以谅解吧2、就是不喜欢孩子,想想看孩子就烦--此类公婆想必比较喜静,以后即使你们邀请过来同住,老人恐怕都不太愿意来,呵呵3、儿子已婚经年,儿媳难处,婆婆难当啊--扪心自问没有这部分原因?4、。。。。还有其它的,一时想不全,欢迎补充。

如果公婆的确难以相处,当然可以不一起住,但公婆未见犯错,仅靠你不习惯不喜欢就找出法律来辅证自己的做法的正确及无可挑剔就是无耻!!!无耻之极!
[请好好说话!公婆的确未见犯错,而我甚至并不曾对公公婆婆指责过一句半句,请你他细看看我所有的发言。的确,我是不习惯也不喜欢,但这是我的自由。就如你有在这论坛上发言的自由一样。但是我严重抗议你后面说的“无耻!!!无耻之极!”,我为什么不能找出法律寻找正确的做法。为什么我这么做就可以挑剔了?我是不赡养老人了,还是虐待了,还无耻之极?]
按法律你做的没错,但是做人,做一个受过教育的年轻人,不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如果你闷头去做不到处宣扬你的法律观,没关系,你随意,但如果将此类问题放到公众论坛上来,并且不以为自己做的不好,这就是无耻!无耻之极!!!

也有的因为各种各样条件的限制不能在一起住,但大都心怀感恩之心,有条件有机会必将择机与老人共住一段时间,朝夕相处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共享天伦!这也无可非议,毕竟现如今年轻人生存压力都比较大,谋求发展对年轻人更重要。但是,如过心中常思如何才能理直气壮的将公婆拒之门外,呵呵,无耻!!!
[没错。我目前就正朝夕相处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共享天伦。有何无耻?我的确理直气壮地不想和公婆住在一起,有何错之有?请不要强词夺理地指责人,请你在下结论之前论证一下。]
(请问您打算于何时何地给你公婆以朝夕相处,共享天伦?您有父母,您老公可不可以理直气壮地不想和岳父岳母同住?)

如果中国的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可依,我当然可以做到无畏强暴,但是在当今中国,设若我当街惩凶,若遭不测,谁能救我?如若不自量力反遭其害,我觉得只能给某些可见义勇为之人做下反面教材罢了,使敢为有能力为者因此而退缩,弊大于利!如果我能够有一半以上的把握将凶徒制止,我当然要做,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什么意义?这难道是你说的什么两面性?
[公平地说,你那样的选择无可厚非。因为对于一个人来说,应该先选择自己的安全,就如在飞机上应该“先系好自己的安全带再帮助他人”是一样的道理。我并不想指责你的不作为,但是你不能不承认,面对强暴挺身而出是对道德的一个很高的要求,但不是必然的要求。好了,回到我的这件事情来,我的确赡养了公婆,不清楚请参见主帖,我唯一没做的是不愿意和公婆住在一起。同样的,和公婆住在一起孝敬老人是对儿媳妇道德的一个很高的要求(和岳父岳母一起住小菜一碟?),但不是必然的要求。为什么你对自己不用最高的要求来要求自己面对强暴挺身而出,却要用对儿媳妇的最高的要求来要求我跟我的公婆住在一起?这不是两面性是什么?]
(和公婆一起住就是对儿媳的最高要求?)
2008-12-12 15:52:2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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