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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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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学了合同法,我从法律的角度和你讲一下吧
《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合同也不产生影响,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只是承租人和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建立了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你房东与第三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影响你对该房的租用,直至租赁期满。另,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所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售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

解释:
1、《合同法》提到的通知的“合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买卖不破租赁”是承租人的重要权利。《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所以,即使当新产权人向你提出结束租赁关系或者增加租金时,你都能理直气壮地拒绝,即便被诉到法院,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9-06-03 18:31:2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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