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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h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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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烟花 10万元回扣
35万元烟花 10万元回扣

据央视回扣门当事人供述,烟花价值35万元,中间人可以从中提10万元左右的好处费。经调查,提供烟花的三湘烟花公司没有合法的烟花运输证,其燃放烟花的工人也没有烟花燃放资格证。

相关材料显示,失火前两个月内,北配楼正式消防设施几次出现过冻裂状况。更严重的是,火灾发生前,北配楼消防栓系统管道内水被放掉未灌满。而火灾当天,消防官兵发现北配楼内停电,消防泵已停止运转。


 央视大火案的审判将拉开帷幕,原央视新址办公室主任徐威等21名被告人将逐一“过堂”。所有供述串联起来揭示:大火虽因烟花而起,但实为人祸。据悉,烟花总价为35万元,中间人可从中提10万回扣。(03月15日《京华时报》)

  央视回扣门又是一次意外。假如烟火质量过关,假如燃放得当,岂非又是一次政绩的炫耀,一次盛大的庆典。一次次的“意外”,哪怕是失窃、抽烟、情人反目、写日记还是失火,都轻而易举地剥去了一道道华丽的外表,暴露了一个个丑陋的灵魂。如此凑巧的情节,笔者只能说:此乃天意!

  不要责怪商业百科有如此唯心的想法,因为实在“唯物”不起来。如果不是这场大火,谁会去追究这色彩斑斓的瞬间花了多少钱?谁会想象到采购35万元的烟火有10万元的回扣?又有谁会体会到花35万点缀“20到25分钟左右”的夜空,在原央视新址办公室主任徐威心里只是“大家辛苦一年了,一块儿吃顿饭,饭后燃放烟花热闹一下,来年努力工作”的小小兴致?

  如果没有央视回扣门这场大火,怎么能使这个在京城的重大建设中的“人祸”昭然天下!

  原央视新址办公室主任徐威原来是个一问三不知的角色。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定,中央电视台属八种禁放烟花爆竹场所之一,春节期间,台院内、台后宿舍区及台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此,徐威向办案人员表示,新台址办也许收到过该通知,但他没有看到过,不清楚新台址不能放烟花,也不知道燃放的烟花规格。他认为“就是部门的一个聚会,就没有向上级报告。”对于燃放烟花的具体规定,徐威说,他只清楚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可以燃放,但什么地点可以放,什么地点不可以,他不太清楚,“以为没有明确规定禁放的地点,就是可以燃放的”,因此也没有向辖区派出所报批。看来我们的国家不缺钱,缺的是干部,连这些要求普通市民都知道的规定都不知道的人,去做一个重大项目的办公室主任,不出问题才是“天理何在”。

  见过很多把央视回扣门人祸嫁祸给“天灾”的说辞,或风太大、或雷太响,其实不就是“天意”吗?没有了“人意”,就只能靠“天意”了。如果没有“天意”,怎么会小偷一偷一个着,官员财产见光了;怎么会抽烟抽到监狱里去了;怎么会好好的情人翻脸了;怎么会写日记被人看见了;又怎么会一场大火让百姓看见了一个花巨资建造的央视大楼是由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窝囊废在操办。

  然而,天理昭昭却使央视回扣门“人意”黯然失色,那些监督监察部门,那些质检检查部门,那些选拔任命干部的组织部门在干什么?难道在等“天意”发威,等待下一个“意外”,然后去收拾残局?那么就早早关了那些部部门门,到庙里去烧高香去吧!
2010-03-16 22:56:3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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