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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ey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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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开贴:由经适房转商想到的及其它!心理阴暗者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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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再次开贴授课,费用全免,后果自负 理性探讨。

根本不明白北京经适房的发生发展的TX就别跟着瞎掺和了。
它本就是个怪胎,一个易滋生FB却无济于民生的本来就不应该有的东西。
若干年前,经适房推出的时候市场并不好。和商品房相比,价格也没太大优势,而且最终想获得完全产权也是要补足土地出让金的。
除了个别的FB房福利房,当年购经适房的人基本都是钱不是很多,相信国*家ZF,并没想由此获利的普通北京LBX。
政策当时是这样的,5年内不得出售,否则***回购。5年后可以出售,但要补足(购房款的)10%的出让金。
(好像最最初还有个政策是:5年内出售补缴出让金,5年后出售与商品房等同。不过哥对这个只是听说,对上面那个政策则是很肯定。)
有钱人当时是不屑经适房的,位置偏,无配套。投资客也不会选经适房,5年内不得出售一条就使变现成为极难。
所以,可以说,多数经适房主,是相信ZF并且打算至少自住一些年的老实人。
有人非要咬住经适房小区的宝马奔驰说事哥也没办法,因为有的人就是喜欢以偏概全。偏执狂需要看的是心理医生,不是哥。

目前,早期经适房该不该回购,与其说是经适房主的利益问题,不如说是ZF是否与民争利的问题,以及ZF政令公信度的问题。
还是要说几句老生常谈的话:
设想一个人如果当年买了经适房,这几年收入增加,又购置了商品房,那么ZF就真的有权回购吗?
答案当然是:否!
很简单,因为违法的不是那个人,而是ZF。而这与房价涨了多少根本无关。
(这就相当于:当年ZF学苏联鼓励生育,所以你上面有俩哥哥。81年,改独生子女政策了。于是,市长敲你家门,说你大哥符合独生子女政策,而你二哥和你的出生是违法国家政策的(原罪理论的诞生由此,呵呵),必须取消户口。这还不算,临走还必须冠冕堂皇的加上一句:不取消你和你二哥的户口,是对现在只能生一个的家庭不公平!)

什么叫公平社会?保护一个合法公民的全部合法权益的社会,才是一个公平的社会。
什么叫伪社会公平?打着保护大多数人生存权利的旗号而朝令夕改与合法公民争利的社会,注定是伪公平。
2010-05-10 22:25:4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3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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