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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业主已经被“妖魔化”,你再纯粹纠缠程序,无非被人评价为“奸”。我建议大家去图书馆查阅一下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当年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报道
我建议大家去图书馆查阅一下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当年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报道,复印下来。

仅仅是讲政府的政策规定出尔反尔是不够的。既要讲政府规定和政策的变迁,也要还事实以真相。
老的经济适用房的真相是什么?是:
(1)经济适用房当年作为政策性商品住房作为拉动经济内需,
(2)经济适用房与周边商品房价差不大的,
(3)经适用房销售没人气(众多老百姓对经济适用房嗤之以鼻),
(3)经济适用房业主付出的其他代价(比如,当时规定买了经济适用房的人完全不能再享受单位的福利分房,又比如,拆迁安置户)。
.......

只是指责政府规定的反复无常,经济适用房业主不足以得到有力的支持。须知,我国人民基本上是一个讲究实体利益公平的国家,至于程序正当与否,在所不问。在一个经济适用房业主已经被“妖魔化”的舆论中,你再纯粹纠缠程序,无非被人评价为“奸”。所以,我们要摆出有根据的、活生生的事实。

要通过事实让人们尽可能地感受到:如果,在今天,我们老的经济适用房业主是少数,我们的正当利益被多数人任意剥夺了,那么,这些剥夺我们的人们肯定也会在其他某些时候、其他某些地方成为少数,他们的正当利益也将遭到任意剥夺。
如果人们每天疲于不停地选择阵营,不停地剥夺他人与被他人剥夺,那么问题会很严重,会影响社会和谐。
群众斗群众,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之一!

多数人不等于正义,在多数人倚仗数量优势(毋宁说是暴力优势)恣意剥夺少数人正当利益的时候,这多数人不过是成群结伙的“暴民”而已,其行为不过是群体的兽性大发。
2010-05-10 23:15:3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0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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