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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妓者就是天生的妓者,给钱就让上,脸都不要,调查都不调查,就不怕事漏了吗,还法制报涅
国家级高科技园区现商品房或是骗局
2010-06-23 来源:法治周末 文字大小 【小 中 大】 【复制链接】 【收藏】 【打印】 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京的五环与六环之间,距离城铁西二旗站不足6公里,十来分钟车程。

从城铁西二旗站一路向北,两旁几乎全是蓝色铁皮包围起来的施工现场,以及搁置在工地上的推土机,唯一的点缀是那些还没来得及铲除的菜地和果园。

时时出现在视野中醒目的“樱桃基地”和“自摘草莓”的牌子,提醒路人,这里曾有过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田园风貌。

行走大约5公里开外,就是一条宽阔的柏油马路―――北清路,位于北清路东北端的科学园,则是另外一番景象:绿色、干净、人烟稀少。

在园区入口处右侧,醒目地竖立着6幢灰色的楼,外观上排列划一、户型整齐,与散见于园区内的其他科研楼显得有点格格不入,颇有居民住宅楼之貌,只是看不到阳台。

这6幢楼在园区里已经安静地竖立了近两年。按照开发商此前的承诺,一年前业主就应该入住,但现在除了守大门的保安,楼前楼后不见一人。

科技园区里卖商品房

刚听到园区里有商品房出售的消息时,王更生并没太当回事,作为园区管理方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他很清楚园区内不能盖住宅楼,更别说商品房了。

直到园区的工作人员、身边的同事的手机,都收到了北清创意园楼盘的销售广告时,王更生才意识到不可能的事情可能真的发生了。

待上网一查,发现广告早已铺天盖地。待售楼盘北清创意园的地址,赫然写着“昌平区北清路东北端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内”。

更令作为园区管理者的他哭笑不得的是,开发商直接在园区内打出大幅广告,画面竟借用园区内早已开发建设的3万多平方米湖区湿地和5万多平方米环湖绿地景观,作为推广其住宅项目的宣传卖点。

生命科学园公司立刻找到了楼盘的开发商―――北京春晖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后者当时断然否认其在销售商品住宅楼盘,称按照当时入园的约定,在销售科研用楼,广告是用来招徕、吸引科研机构进入。

但后来,当科学园的工作人员以购房者身份来到北清创意园售楼中心时,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据楼盘销售人员当时介绍的情况,基本与广告宣传是一致的:商住两用房;买一层送一层LOFT;均价每平方米13500元;65、110、130平方米三种户型;6幢楼共计500余套;板楼。

在售楼中心展示的130平方米的样板间里,客厅、卧室、保姆间、厨房、卫生间、室内楼梯一应俱全。

面对购房者“怎么没有阳台”的疑问,售楼人员的回答是“商住两用房没有阳台”。这就多少解释了,为什么在楼盘已经开始打广告出售了之后,科学园才发现春晖公司在园区里盖的是住宅楼。

“与园区规划景观品质风格截然不同,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国家级生物园区的形象和品质。”王更生带《法治周末》记者在科学园里参观时说。

科学园的现场调查是2009年3月,距离春晖公司开盘销售已过去了4个多月。据售楼小姐称,去年北京市销售的楼盘他们能排在前20位,当时所有房子还剩下不足100套。

这段买售对话被录了音,成为后来生命科学园公司起诉春晖公司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

比起整个园区的科研环境来说,外观形象可能还算是小事。生命科学园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张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得知园区里盖了住宅楼对外销售,其他入园企业均向他们表示了抗议。“生物科研需要一个相对纯净的环境,居民住进来后,科研垃圾和生活垃圾万一弄混了怎么办?从小了说是科研安全没有保障,从大了说是人的生命健康也可能出问题”。

入园申请是个骗局?

按照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关于产业发展的要求和规划地块建筑设计控制条件,从一开始,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春晖公司根本不可能进入与商业气息格格不入的科技园区。但是,当年申请入园的春晖公司拿了一张具有说服力的“通行证”。

2007年5月,春晖公司申请入园的时候,附在申请书后的是一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北京春晖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春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协议书》,在这份协议书中,春晖公司负责建设提供给留学人员的创新创业所用的孵化基地和产业化用房,以及建设相关的公共配套设施。

《法治周末》记者看到,在当年春晖公司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入园申请里,也明确“'春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拟建于中关村生命科学园7号地块(即后来北清创意园所在地―――记者注),占地面积49.8亩,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厂房、研发及公共配套服务”。

正是这份入园申请和上述协议书,春晖公司成功入园,顺利地拿到了园区里的7号地块。

在生命科学园公司工作人员出示的春晖公司与国土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中,《法治周末》记者看到,因土地规划用途为研发,7号地块的43545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仅360元/平方米。

但后来北清创意园的出现,显然与生命科学园公司批准春晖公司入园的初衷背道而驰,当监管者再次审查那份影响他们作出决定的协议书时,伴随着一封匿名举报信,生命科学园公司发现了蹊跷。

生命科学园公司法务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匿名信称,协议书的签章是套印上去的。她向记者指出,在协议书的落款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北京春晖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并不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后者比前者高出三行,“在同一份合同中,这样的落款很不正常”。此外,这份协议书只有春晖公司的骑缝章,而没有合同另一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骑缝章,“这也不太正常”。

该法务人员还向《法治周末》透露,他们私下打听过,协议书上代表合同另一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字的人当时并不在国内,所以签章真假难辨。

意识到协议书有仿造的可能性后,生命科学园公司立刻找到合同另一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试图求证协议书的真伪。

据生命科学园公司的代理律师艾茜回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不同意就此事向生命科学园公司出具书面回复,也不方便安排就此事的专门沟通,只在口头上表示,没有与春晖公司签过上述协议书。“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们至今无法判定这份协议书的真伪”。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在春晖公司提交的入园申请书中,多次提及教育部的“春晖计划”和“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而教育部确实从1996年以来就设立有“春晖计划”,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网站上,也在几处显著位置上提及“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

记者同时发现,在第四届和第五届(2009年和2010年)“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的协办单位中,一家名为“北京春晖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赫然在列。凑巧的是,在春晖公司售楼广告中明确提到北清创意园是由“春晖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北京春晖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孙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是房地产界很常见的合作开发,“有钱的出钱,有地的出地,合作共建”。

那么,到底是春晖公司利用教育部“春晖计划”的名号设了一个骗局?还是纯属巧合地使用了“春晖”字眼?抑或是某种更难为外人所了解的可能性?

在一审过程中,生命科学园公司曾请求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向教育部留学中心调查取证,但法院拒绝了该申请。

事件的真相,迄今也就仍然是一个谜。

 五证齐全,开发商合法卖楼?

2009年3月,生命科学园公司向法院起诉春晖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时,北清创意园已经卖出了317套,远远超过了楼盘总量的一半。

除了追讨春晖公司拖欠的几千万元土地开发费外,生命科学园公司的另一项诉讼请求是要求春晖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停止将楼盘出售给普通个人的违约行为,并清退已违法销售的房屋。

依照两家公司签订的《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宗地开发建设合同》,春晖公司明确承诺:“对7号地块的开发建设将严格遵循合作共建协议书和入园申请中承诺的项目用途和针对对象范围,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从昌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里,《法治周末》记者看到,春晖公司是以其“所建项目五证齐全,属合法销售”作为抗辩理由的,并称“房屋产权与使用权应分离理解,是否改变项目的使用目的不应以产权归属界定而应以实际用途界定”。

也是在一审庭审中,生命科学园公司的代理律师艾茜看到了春晖公司出示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所有证书都列明土地用途为研发。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存在令原告生命科学园公司的工作人员吃惊不小。在这份2008年10月22日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上,用途一栏清晰地写着两个字―――“研发”。“非常不可思议的是,土地用途明明是研发,却还是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坐在记者面前的张多,至今仍是一脸困惑。

正是由于春晖公司五证齐全,昌平区法院最终一审认定为合法销售,并且由于“本案涉及案外众多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故对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治周末》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朱茂元律师,他告诉记者,“一切以规划审批为标准,土地没有改变性质而拿到预售许可证,除非行政审批出了问题”。

从朱茂元律师多年从事房地产法律实务的经验来看,涉及诸多行政审批的商品房预售想要蒙混过关难如登天,每个证的取得都不是独立的,审查环环相扣,从国土局、规划局、建委再到房管局,“图纸不是审一次,从意见、方案、详细方案再到施工图,要审很多次,而且工作人员对这种图纸也非常熟悉,研发楼和住宅楼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至少不是每间研发室都会配备一个厨房吧”。

但毫无疑问的是,凭借着这五证,春晖公司不仅顺利地出售了所有楼盘,也在法院获得了支持,至少一审确实如此。

赌徒心态,还是政府信赖?

发现春晖公司在对外出售商品房后,生命科学园公司旋即在科学园的出入口、北清创意园的出入口、楼盘周围贴满了公告,提及“凡园区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以建设研发项目为名,实质以住宅建筑进行开发销售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生命园公司将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回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个人如以居住用途购买上述房屋,将可能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书”。

但园区监管者的这番苦心,购房者显然没有买账;或者说,北京疯涨的房价催生了这群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赌徒”,面对同样地段、同样一万多元的地价,每平方米13500元,还是买一送一,等于每平方米6000多元的价格,这对购房者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

“相信几乎所有进入科学园的人都能看到公告,购房者还把公告贴到了业主论坛上,明明知道有风险,他们还是愿意冒险。”张多显得很无奈。

王更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就连有些在园区内工作的人最后都购买了北清创意园的房子,因为实在很便宜,“即便他们很清楚园区不应该有住宅楼”。

但朱茂元律师认为,购房人的选择其实并非不理性,开发商五证齐全尤其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足以令所有购房人放心。“我信任的不是开发商,我信任的是政府的许可行为,既然有预售许可证,就意味着最终房产证一定能够办下来,这也是为什么卖房子要政府许可的原因所在,政府有审查的职责”。

无论怎样,毕竟北清创意园在竣工验收之后,在承诺的交房日期过去一年多后,仍然空置。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一年多前,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已就此事作出严查并抓紧处理的批示;昌平区政府今年5月也有具体处理方案;北京市建委本月初也复函表示协助处理。

目前,生命科学园公司在等待北京市一中院的二审支持,政府部门在按部就班地处理。如果处理方案(个人不能入住并且已购房的个人由春晖公司统一清退)实施,对无论是抱着侥幸心理赌一把还是足够信赖政府行为心态的购房者而言,都不是一个好消息。





还NM赌徒,没有五证,谁买;还NM公告,09年初都卖的差不多了,才弄出个公告,早干嘛去了,不让卖早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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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6 08:54:5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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