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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回龙观一套房俩月换8拨租客
 7月18日晚上9点多,小刘、小艾、小董3个女孩终于找到新房源,重新安顿下来。“中介让我们周日晚上前搬走,一分钱不退,连警察都没办法。”在此之前,租住在回龙观龙泽西区一套三居室中的5名女孩被中介公司荣豪盛世以违约为名,要求限期搬离。最终,5名女孩中只有小庄和女伴留了下来,可以住到8月12日。

  这3个女孩是从这套房中搬出的第8拨租客。第1户住进来的时间是5月13日,第8户搬出的时间是7月18日。如此混乱的原因之一是,房主与中介公司正因群租问题开打官司。

  群租客

  不知道房子“官司缠身”

  从龙泽地铁站出来,向北仅过一条马路就是龙泽西区。小庄租住的房子是南北通透的三居室。客厅被中介隔出一间房,三居室变成了4个单间。但因为离地铁近,小区环境好,房子也不错。2010年5月30日,小庄与荣豪盛世经纪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月租金1150元。一次性交给中介公司两个月房租,1个月押金以及分摊的供暖费600元等共计4900多元后,小庄与一个女伴搬了进来。

  对于合同细节和房主的情况,小庄说当时都问了,但没太计较。没想到,刚住两天,她突然得到消息:“房子被中介公司打了隔断,并被群租”这事儿,房主之前根本不知道,现在房主要把房子收回去,已经起诉了。

  小庄有点恐慌,马上找到当初和她签合同的人,希望对方把租金和押金退了,她重新租房。对方回复她说,那是公司和房主之间的事儿,不影响她们住,如果合同期内因为房子的事情她们不能继续居住了,就算中介公司违约,到时会按照合同退还两个月的房租。

  7月12日,房主和中介公司的官司已开庭。而小庄与中介约定续交第二次房租的时间,也在7月12日。

  小庄犹豫要不要接着续交。她自己算账:当初,她交的4900多元,实际上已经够3个月的房租,现在刚刚住了1个半月,如果再续交3个月的,很有可能就打水漂了。当她和室友打电话给当初和她签合同的人时,对方关机联系不上。

  突被要求“限期搬家”

  7月16日,在没有任何征兆的前提下,进入房间的门锁突然被中介公司换了。租住这里的5个女孩被要求立即搬家,不退押金。理由是她们违约。

  这时,小庄才回过头来认真看这份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即中介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收回该房屋的条款中,其中一条是“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日的”。合同中还称,“在这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开启房门,接纳新住户入住,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内所留物品,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且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但小庄不服气。中介公司拿不出与房东的转租协议,那么她们和中介公司签署的合同理应是无效的。

  17日下午,中介公司派人来让她们搬家,小庄拒绝了。中介公司再次换锁。于是小庄报了警。但警察来了后表示这属于合同纠纷,只能起诉。调解的结果是,3名女孩周日晚上以前搬走。小庄和女伴可以住到8月12日。

  房主

  房子被打隔断自己不知情

  这套房子原本是吕女士自己住的,搬到了市区后,她把这套房子挂在网上出租。

  5月8日上午,一名自称郭航的人独自上门看房,声称是自己住。第二天下午,郭航及自称是其叔叔的刘德生来了,郭航提供合同,由刘德生个人出面承租,“押一付二”共10500元,房主包物业、暖气、有线电视费,从5月13日开始计算,租期1年。

  5月24日下午,吕女士接到小区物业公司电话,称楼下邻居投诉,房间很吵,在打隔断。吕女士当时就懵了。当天晚上,吕女士急匆匆从城里赶回来,发现客厅已经被打上隔断出租。吕女士心疼得不得了,当即表示可以不收之前的房租甚至赔一月租金,以期解除合同、尽快将房屋恢复原状。刘德生自称在外地,郭航称自己没有违反合同,但答应周六搬出,房屋恢复原状。这之后,吕女士开始了周折的收房之路。

  在吕女士与承租人刘德生多次的电话沟通中,刘德生总是声称很忙,让她有事和自己的侄子谈。5月29日,在和郭航谈话过程中,郭航承认自己是中介公司职员,并把吕女士带到了荣豪盛世公司。

  在吕女士的坚持下,郭航提供了荣豪盛世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写下“尽快调走租户,解除合同”等内容的字据一张。随后,吕女士来到房子内查看情况,这时,4间房中已有3间出租出去。

  第二天,吕女士从两家中介公司得知,荣豪盛世不但没腾房,还在通过其他中介公司带人看房。她顿感对方毫无诚意,决定起诉刘德生和荣豪盛世公司。

  6月1日此案在回龙观法庭立案。

  收房之路遥遥无期

  之后,吕女士说,她与中介公司又多次发生“不愉快”,这让她感到身心俱疲。更让她想不到的是,截止到目前,这套房子已经住了9户租客,其中,已有8户搬走,有的租房人居住时间还不到1个星期,也被扣了2个月左右的房租。

  7月12日,官司开庭,现在正等着宣判。吕女士的律师提醒她,这场官司判下来之后,对方有可能再上诉……到最终结案,很有可能就快1年了。其他中介也劝她:“算了吧,已经这样了,你该收租金收租金,别费力劳神之后,租金也收不回来。”

  吕女士说:“因为没有别的好办法,再麻烦也要坚持到底。”

  目前,这套房子还有租房人不断来看,准备租住。

  中介

  要按合同办事

  对于这件事儿,中介公司有他们的说法。

  荣豪盛世(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赵乃春说:对于租客这边,我们和他们都有合同,都是按合同走的,也没其他的。合同都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他们租房给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合同上写着7月12日交钱。你要交,就接着住,不交,还想住肯定是不行的。另外,租期是一年,提前搬走,要交违约金,也是合同上明确的。既然是合同,当你触犯它的时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我们也是一样。说我们和房主之间有纠纷,不管啥纠纷,我保证合同期间,你能踏踏实实正常住不就行了,如果不能住,我会按合同给违约金。

  至于和房主打官司。赵乃春说:房主应该知道,房子是给公司租的,她收的是公司的钱,她的收条上有公司财务章呢。我们也有合同,租期一年,到时候,我们保证原样还她房。我们也不愿意有事儿,现在打着官司,法院怎么判怎么执行,我们输了,该怎么赔怎么赔呗。大家都要有法律意识,这样都能减少损失。

  业内人士

  中介代理业务应予取消

  “房东与中介有纠纷,租客住着不踏实,不愿意续交钱……”“然后,中介就轰租客走,不退钱。”当记者就此事采访一位业内人士时,刚说一开头,就被他把话茬儿接了下去。这位业内人士说:“这种事情在业内很常见,还有中介公司不和租客打招呼,直接就把租客的东西放楼道的呢。”

  对于这种现象,这位业内人士认为:“中介代理业务,也就是作为第三方转租的业务应该取消。”据他介绍,在出租市场,中介有两种经营方式,一种是居间方式,即中介作为第三方,让房主与租客见面,签三方合同,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一种是代理方式,即中介先把房主的房子租下来,自己再把房子出租给别人。只有不成熟的市场才会有代理,香港等地区就没有。

  他强调,只要有租赁代理,就会有人吃差价,代理使得租赁的市场价格一直趋高,因为房主自己出租房可能会出现低于市场价的情况,而中介不可能。现在房租持续走高、群租房多,都与代理业务有关。另外,租赁代理纠纷多,根本原因也是代理为了利润最大化。

  政府应出台租赁格式合同

  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市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说,仅就这件事来说,如果中介没有得到房主的授权,那么租客与中介之间的合同就应该是无效的。但事实上,通过法律途径,证明合同是否有效,再判谁输谁赢,会有一个很长的周期,而案件的标的额又小,对双方维权都不方便。因此,在租赁市场,最好的办法是政府部门加大市场监管。首先,在合同上,最好有一个完善、公平的制式合同,否则,合同就是一个霸王合同,怎么办?其次要对中介公司加大行业管理和惩罚力度,毕竟在房东、中介和租客三者中,中介无论从专业上、信息上都是强势的。
2010-07-20 22:53:2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59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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