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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明月挠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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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六
第二十一章 相似的悲剧
  
  在向表姐核实了有关情况后,学校派人到民政部门借回了那份盖有学校公章的介绍信。由于介绍信空白模本归口学校办公室管理,而且介绍信上的公章由校办副主任专人管理,这时所有的怀疑和猜测都集中到副主任的身上,绝大多数人认为,副主任无法推卸这个擅自越权且渎职的责任。
  
  然而,副主任迅速向学校提出了申诉,一是他坚决否认帮助表姐前夫开具了介绍信并加盖了学校公章;二是他申请对介绍信上的公章进行鉴定,看是否是他所管理的公章所盖;三是他申请对介绍信上的笔迹进行鉴定,看是否为他的笔迹;四是校办的空白介绍信并不是他专人管理,而是在办公室随处可取,不排除其他人随机顺取了空白介绍信;五是学校的公章虽然是他专人管理,但中途也不乏其他部门借用,借用期间他无法对公章的使用起到监管作用。他的申诉理由是有道理的,而且是充分的。
  
  后来鉴定结果表明,介绍信上的公章印迹过于模糊,特征不明显,不能确认为学校公章所盖;另外,介绍信上人工书写笔迹也非表姐前夫所写。这次鉴定帮副主任洗脱了责任,洗脱了罪名,但并没有打消很多人的怀疑,尽管如此,学校最终还是没有追究副主任的任何责任,因为任何事情做决定都不离开证据,学校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副主任的过失或者错误,只能不了了之,对于介绍信和公章的管理,也只能采取亡羊补牢的措施。应该说,这些事情的进展都是在副主任的预料之中的,他决定帮助表姐前夫之前,就已经有了这些对策,想好了自己脱身的退路。只能佩服,玩行政的人,手段确实是高。
  
  很快,学校出台了新的出国人员管理办法,相比原来增加了补充条款,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今后凡派出人员,必须已婚且小孩三岁以上。二是,反对出国人员以出国后继续居留深造名义不归并向配偶提出离婚要求,学校派出深造只是提供学习的机会,并不是提供离婚的借口,如有违犯,学校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三是,今后凡出国人员正式出国前,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和学校签订协议,承诺出国期间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离婚,否则立即取消出国资格。四是,如果出国后,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由其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和后果,学校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和其他工作及福利帮助。五是,如果是出国人员一方主动提出离婚,学校将把该人员违背协议的事项通知其所在学校或供职单位,作为其不良诚信记录的依据。
  
  当时,关于诚信的概念在国内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广泛的提及,而在西方,诚信记录却是最重要的个人信用评判依据,每个出国人员对于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谁也不敢轻易践踏影响个人未来的这根红线。
  
  学校新的政策的出台只是堵住了今后的部分漏洞,对于已经发生的出国不归和离婚事件,原则上是没有绝对的约束力的。学校通过几次行政调解不果后,批准了那位米国回来的同事的离婚申请,但批准之前,学校再次和其签定了完成继续学业后回校服务的协议。这位同事的婚就这样离了,而其妻子,也再次走入了单身女人行列,直至成为自由自在游戏人生的最后剩女,她的名字叫小芳。
  
  离婚最艰难的是去英国的这位同事,由于家里的基础条件较差,他老婆坚决不同意离婚,因为这个可怜女人没有工作,一个人在家带着两岁女儿,现在完全靠老公出国后学校发的津贴生活,她被逼上了绝路,没有退路,没有选择,只有拼死一搏,和男人死磕。或许她觉得表姐更加冷静更能耐心听她的倾诉,她打给表姐的电话也最多,后来她几乎失去了理智,接近崩溃,最后天天带着女儿去学校找领导要人,让学校领导也头大了一回,但拖了两年多,直到她老公回国,还是离婚了,一个人独自带着小孩。因为她本身的学历仅中专,学校安置她去校办工厂做统计工作,也算是学校给了她一个妥善的安排。
  
  去德国的这位同事年龄稍长,他妻子最终还是同意离婚了,她是一名医生,有自己的工作,加上家庭各方面条件还不错,丈夫坚决的态度,她无法再挽留,正在上初中的儿子由她继续抚养。另外一个未归的同事,最后没有离婚,仅闹腾了一阵,婚姻总算保住了,只是让人生多了一些感慨、悲哀和无奈。人啊,很多时候,都是这样,你并不能时刻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什么可贵,什么值得珍惜,总是在经历痛苦和伤悲以后,才发现拼命追求的一切就在自己手中,而此时,真爱和信赖已无法再回到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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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1 12:24:5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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