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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裆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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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分析一下
1、怪政府,这些年因为房事把百姓折腾的乱七八糟。

2、怪父母,当年老三明明已经在外面投资买了房子,非要人家卖了,然后把钱搁在老大名分下的房子上。虽然老人当初出于好心,但是现在好心办成坏事的情况很多,这种情况下如果硬要界定责任的话,好心的责任是不能免的。当然,尽管老人有责任,但是也得理解老人,老三或者三媳妇,面对不断上涨的房价,肯定不断在老人耳朵边念叨当年老人的错误建议。此形下,老人让老大过户给老三,买个清静,是正常的。

3、怪老三和三媳妇,首先不应该拿当年的买房情况说事,虽然老人在当年的决策里起了重要作用,毕竟他们当年有拒绝的权利,既然你们当年没有拒绝,事后也就别硬拿这个说事了。其次,就算你们对比之后后悔,也不应该采取这种策略来解决。让老大过户给老三,之后老三再过户给父母。这不是司马昭之心吗?这种做法很愚蠢。如果真觉得亏了,正确的做法是,严格遵守当年的协议,让老大在5年后先把房子过户给父母,这样,老大一家谁也说不出个什么来。你想折腾,等房子在父母名下以后再和父母协商,这个时候,不管父母是否同意把房子再倒手过户给老三,其他人都不便参与了。至于老三和父母之间怎么协商,那是人家的事。

4、怪大媳妇,有必要那么折腾吗?如果你不同意过户给老三,那么你就严格遵守当年协议,直接把房子过户给父母,把房子的处分权交给父母,这不都结了吗?你现在这么做,不但把事情搞的更糟,也把自己的那点小心心给露出来了。

综上:一言以蔽之,大家都没有严格遵照契约,否则,先把房子按照约定过户给老人,之后就没老大一家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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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开裆裤,迈着丁字步,潇潇洒洒走自己的路!
2011-03-06 23:14:0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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