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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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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上的新闻索赔2000余元,精神损失1万元.为什么不赔偿精神损失费,而且不让养大型犬啊!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75岁的赵老太下楼时被两只大狗惊吓,与狗主人王某发生争吵后旧病复发。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狗主人王某赔偿赵老太经济损失2000余元。


赵老太住在昌平区回龙观一小区居民楼的一层,王某住在同楼的6层。赵老太说,去年4月6日下午6点多,她走出楼道口时,王某饲养的两只大型犬先后从楼上跑下来,其中一只大黑犬还用两只爪子扒上其肩头。赵老太受到惊吓,与随后下来的王某发生激烈争吵,随即血压升高,被送到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并被诊断为心梗和高血压病。此后赵老太将王某告上法庭,索赔2000余元,精神损失1万元。王某否认曾发生过此事,称当天下午6点多她根本没有带狗出过门。法院调取了派出所民警对王某的询问录音,录音显示王某对法官说了谎。


法官指出,王某带犬出门时应用犬链牵领,并避让老人。虽然“大黑爪子扒上肩头”只有赵老太的单方说法,但法院根据警方录音证据显示的双方发生争吵认定,赵老太的陈述成立。法院认为,赵老太受到惊吓后王某未妥善处理,还与其争吵,导致其病发,因此判决王某赔偿赵老太经济损失2000余元。
2011-05-17 19:50:4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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