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摄会注意好
摄会注意好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8758
魅 力 值:2029
龙    币:1283
积    分:4902.6
注册日期:2009-08-10
 
  查看摄会注意好个人资料   给摄会注意好发悄悄话   将摄会注意好加入好友   搜索摄会注意好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摄会注意好发送电子邮件      

刺死韩国海警中国船长称系想自保 其妻决定上诉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张寒)昨日,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被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判处30年监禁,并处2000万韩元(约合1.75万美元)罚款。程大伟被指“曾多次进入韩国经济水域捕鱼”,并刺伤登船执法的韩国海警,其中一名海警不治身亡。

  检方曾要求判处死刑

  法庭判决称,去年12月12日,程大伟因非法捕鱼而遭到韩国海警执法时,指示船员妨碍韩国海警登船执法,在韩国海警登船后刺伤韩国海警李洛勋,并在海警突然发射照明弹后,“惊慌之下条件反射性地挥刀,刺中韩国海警李清浩并导致其不治身亡”,因此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和杀害执行公务者之罪”。

  程大伟船上的其他8名船员在海警登船抓捕时,用竹竿等进行抵抗,构成妨碍公务犯罪。“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驾驶木船进入韩国海域,利用木船撞击海警正在登船的“鲁文渔”号,客观上构成妨碍执行公务。8名船员与“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被处以18个月到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在此之前,刘连成已交罚款36万元。

  判决书说,鉴于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反省态度真诚,判处其30年监禁和相应罚款。此前,韩国检方曾要求法院判处程大伟死刑。

  当庭未表态是否上诉

  在判决之前,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已经就此事进行了四次开庭。据现场的媒体记者王毅称,此次开庭直接宣判,没有辩论环节。10人均身着黄色囚衣。在整个宣判过程中,听到自己的名字,程大伟会半鞠躬或者点头。

  王毅称,程大伟听到自己的判决后,当庭落泪。

  据新华社报道,程大伟等人当庭并未就是否上诉作出表态。据悉,辩护律师将于下周探视程大伟等人。

延伸阅读:

  专家称韩国具备司法管辖权,减刑可能不大

  中国渔船船长在韩国受审及判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马呈元解释说,根据2001年6月签署的《中韩渔业协定》,韩国法院对发生在韩国管辖海域内的中国渔民刺死海警事件,有司法管辖权。

  据悉,2001年6月《中韩渔业协定》正式开始生效,协定规定中韩任何一方的国民及渔船进入对方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从事渔业活动,应遵守对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韩渔业协定》的有关规定。

  "这一事件由韩国进行司法程序,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马呈元说。

  "所以,第一,如果韩国有管辖权,第二,如果审判程序合法,那么审判结果就没有什么问题。"马呈元总结说。

  程大伟被韩国法院判处30年有期徒刑,刑期如此之长,他将怎样被执行刑罚?对此,马呈元说,在哪国审判就应该在哪国执行刑罚。例外的情况是,两国之间签订协议,规定可以移送管辖。但是中韩之间不存在相互移交罪犯的协议,所以船员们只能在韩国监狱服刑。

  马呈元表示,鉴于案件涉及到刺死对方公务人员,而且韩国检查厅要求法院判死刑,因此"个人认为,即使上诉,减刑很多的可能性不大"。[详细](人民网)


  专家称韩国判决适用法律"不对路"

  武汉大学WTO学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教授余敏友表示,韩国法院的判决中方肯定不能接受。因为中韩在事发区域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韩方不能用单方面适用的"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余敏友表示,在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的地方,韩国单方面做出该判决,不符合两国通过和平谈判、友好协商来处理有争议问题的精神。

  余敏友称,当某种犯罪跨越两个国家时涉及到国际公法中的管辖问题。其中有属人原则(国籍原则)、属地原则(犯罪地原则)、保护原则。

  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其国家公民的犯罪行为有权实行管辖。此案中的受害者是韩国海警,韩国方面如果根据保护性管辖权进行管辖,必须适用韩国的刑法或相关法律进行处罚,但不能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作出判决。

  韩法院此判决意图何在?

  敏友分析称,韩国法院的判决有两个意图。一是通过该判决确定韩国在未划定专属经济区域内享有管辖权,因为判决产生效力的前提是该区域属于其专属经济区。第二是通过对程大伟判处监禁30年以宽慰被刺死的韩国海警,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惩罚对"野蛮执法"进行反击的中国渔民。

  余敏友表示,程大伟刺死韩国海警案件与韩国海警的"野蛮执法"有一定的关系。根据相关的报道可知,中国渔民在公海捕鱼时,时常会遭遇韩国海警的查扣,韩国海警的处罚较重,在执法方式上比较野蛮,造成捕鱼为业的渔民谋生更加不易。因此,有些渔民会采取过激的方式拼个鱼死网破。

  不适宜提交国际司法机构

  余敏友称,国与国之间的纠纷一般是通过谈判解决,谈判会达成双方共赢的结果。而提交仲裁或国际司法机构处理耗时较长,所需费用很高,最终结果双方难以控制,且后续的执行也有问题。

  余敏友解释,政治上比较敏感的案件,更不适宜这种处理方式。因此,该案不至于提交第三方仲裁或者提交国际司法机构处理。

  或将在韩国服刑

  余敏友称,如果韩国方面不顾中方的抗议,且程大伟通过法律程序上诉失败,那程大伟将在韩国服刑。"当然,中国可以不断地向韩国施加压力,以促成双方谈判"。[详细](京华时报)

  专家吁建联合执法机制

  "在海上,渔民受自身设施的限制,不可能精确判断自己的捕捞作业是否违规,韩方执法人员在处理中韩渔业冲突时,往往缺乏对现实困难和复杂问题的判断,缺少与中方的沟通以及人性化的操作措施。"时永明认为,韩方过度执法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中国渔民对韩国海警的敌视心理,这也是近年来中韩渔业冲突几率增大的一个原因。

  对于今后中韩两国如何加强协调以防止此类事件发生,时永明认为,两国在今后应对渔业冲突时,应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特别是在两国存有争议、界限模糊的海域,更应避免单方面执法的发生。

 连线

  船长家属表示要上诉

  昨天上午,船员家属在国内得知了判刑的结果。船员刘成福的妻子杨凤玉说,几个家属抱在一起哇哇大哭。“他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就为了挣点钱,冤死了”,杨凤玉说,他们没有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杨凤玉以前一直以为丈夫开完庭就能回来。

  船员的家属大多从去年6月份就再也没有见到出事的船员。出事之后,除了船长妻子高丽杰,其他人都未去过韩国。他们唯一的联系方式是写信。

  刘成福给杨凤玉写过六封信,每封信都在喊冤。“他想早点回家”。刘成福在信中说,自己住在一个4.5平方米的单间里,“见不着阳光,也不知道晴天阴天”。其他船员在信中也多次提及,在那边语言不通不知道该怎么办,非常寂寞。

  船长的妻子高丽杰说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后来经过和帮助船长打官司的两位朋友的商议,共同决定上诉,“哪怕减十年,也值得了”,曾经代表船长和船员家属出庭的杨世凯说。由于程大伟的船还被扣在韩国,“我们就是把船卖了也要上诉”。

  由于语言问题,程大伟家属聘请的韩国律师。律师费用高达60余万人民币。在第二次开庭时,程大伟家属凑了42万交给律师,希望作为死者的赔偿金。“死者家属不接电话,不肯接受”。杨世凯说后来将赔偿金呈上法庭。

  昨天,船员家属也表示,希望能够在上诉的过程中得到大使馆的帮助。

  表态

  外交部:不接受韩方单方面判决

  昨日,针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在韩国被判有期徒刑30年并处罚款一事,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称,中方注意到韩方有关判决。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刘为民表示,事件发生后,中方一直与韩方保持密切沟通,敦促韩方理性、公正、妥善处理此案。中方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为本案中当事的中国公民提供必要协助,维护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邢世伟

  人物

  程大伟:没想过杀人

  程大伟是辽宁绥中人,因为捕鱼技术好,一年纯收入能达到三四十万,在村子里威信很高。朋友杨世凯说程大伟给他最大的感觉是成熟。在其他几个朋友的描述中,程大伟豪爽讲义气,曾经出手相助一艘出事的渔船,一下子救了9个人。

  媒体记者王毅在开庭前一天见到了程大伟,他一再强调,“我很好,心情也很好,让家里人照顾好自己”。但实际上他很无奈,“我尽量让自己不想家,不想回国的事,想有什么用呢,想也回不了。”

  几次开庭后,程大伟的心态也变得平和,刚来时不愿意吃饭,也睡不着觉,后来想开了。“犯罪伏法是理所应当的,给别人的家庭和自己的家庭都带来了伤害,没什么委屈的”。在拘留所里,只能靠给家里人写信排解。

  法院第三次开庭时,杨世凯见到了程大伟。他说,程大伟不断地向他强调不是故意的。“我是脑瓜一热,过度紧张”。当时出于害怕,想挥刀保护自己,“我有刀,他们就上不来,就不会打我了。我从没想过杀人”。杨世凯也从未想到好友会杀人。他在法庭上为程大伟作证,他之前没有任何劣迹。

  专家说法

  “韩法院判决不算太离谱”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俞飞博士分析,面对国内汹汹民意,韩国法院认定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且反省态度真诚,判处30年。就法言法,将心比心,“并不算一个太离谱的判决”。此前韩国检方要求处以死刑。在韩国,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但1997年后,韩国就未执行过死刑,死刑实质上已不存在。

  俞飞指出,当前更需要关心的是程大伟是否受到人道待遇,司法程序保障是否公平;语言不通的程大伟,有无中文翻译;是否与中国人犯分开;能否行使沉默权;中方外交官持续进行救助等等。

  对于家属的上诉要求,俞飞表示如果上诉,需要上诉到韩国高等法院。但结果并不会乐观。“由于杀死的是警察”,减刑可能性比较小,如果有,最多也就是减5年,而且还会走很繁琐的程序。在他看来,想要减刑,需要律师收集更多证据,看是否有可能把罪名变为防卫过当或过失杀人。

  “程大伟可争取回国服刑”

  对于程大伟是否该在韩国受审,俞飞表示,按照韩国刑法来讲,应当如此。但事发地点,中韩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存在重大瑕疵。

  不过根据相关条约,程大伟有望回国服刑。2008年,韩国和中国签订《中韩服刑者移送条约》。这个条约规定了可以回国服刑的两个条件。一个是移送之后,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另外一个是触犯的是两国均有的犯罪。这两个条件程大伟都符合。俞飞强调,按照条约规定,引渡程大伟回国之后,可以按照中国法律减刑。“程大伟也有可能在回国服刑期间减刑”。如果在韩国服刑,家属只要办理了签证和护照就可以到韩国探望。

  对于外交部声明,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来对中国渔民做出判决。俞飞表示,中方需警惕韩方通过刑事审判,强化主权诉求。

--


  放大欣赏

浏览丽江照片:
http://bbs.hlgnet.net/showid.php?page=14&boardid=13&rid=19649352&theid=19649352&up=0&bbscate=0&go=10&ms=17064
2012-04-20 10:16:4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79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