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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一贴-讨论《新通知》适用范围:是否包括2008年之前的经适房问题-不包括??
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73772.htm
一、本通知所述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除特殊说明外,均指
按照《国务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要求,
市、区县政府 组织建设 并面向 城市低收入家庭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有观友提出,这个意思说明是老房老办法。我看国发【2007】24号是2007年7月的文件,是否说明
只有在2007年之后建设并销售的房子才适用本新通知呢?
另外,大家都去邮箱发表自己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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