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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您陈述的和B集团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看.能首先明确的是1.5个月工资补偿加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您与B集团2012年3月1日建立劳动关系至今,工作满1年不到1年半,补偿1.5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金;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裁员,补偿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至于楼主和A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部分,要具体看B集团当时是收购的A公司资产,还是收购的A公司股权,是否能连续主张劳动关系期限,需要依据事实和证据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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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国,
路还很长;
远景是光明的,
征程是曲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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