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这些政策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国内铁路运输价格将上调,纳税人多缴税款可申请退还,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辖权限进行调整……8月起多项新政策法规施行,将影响你我的生活,下面小编就带您来看一看都有哪些政策。
8月份施行的国家政策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通知中运价上浮政策自2015年8月1日起实行。通知明确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率平均每吨公里提高1分钱,即由现行14.51分钱提高到15.51分钱,并作为基准价,允许上浮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减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办法规定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完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质检总局、认监委新修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晰资质认定范围,优化整合资质许可流程,对不同类型的资质许可项目进行了优化整合,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统一和完善了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将原有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6年,减轻机构因许可有效期短带来频繁评审的负担。
8月份施行的北京政策法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调整食品流通许可权限的意见》,对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辖权限进行调整。主要任务有以下三点:食品流通许可管辖范围由市局、区县局(直属分局)、食药所三级调整为区县局(直属分局)、食药所两级;在市局不再承担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的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工作;将大型食品物流企业(含仓储、运输)、大型商场超市、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便利店总部、大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从事食品自营的互联网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主办者作为联审企业范围。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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