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古人审案,跟我们现在的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也有一个相同,那就是:
所谓不同,即审判官对疑犯,依照的是有罪推定,而不是现在的无罪推定。一旦被抓进衙门,就主观上觉得你不是个好人,要不然人家为什么告你?审不下去,你不招供是不是,可以主观怀疑你是,先打你一顿板子。打你,对审判官来说是合法的刑讯手段。别看我们现在的公检法在预审的时候也用,但从法理上讲那是违法的。所谓相同,就是审判官对疑犯,不能重口供也要重物证,找不到物证,不能人赃俱全,还不能结案。所谓电视上演的“三堂会审”(即刑部、督察院、大理寺),之所以会峰回路转,往往是证据不全被大理寺驳回。 我记得从前听评书故事一些无名尸案,讲县官把疑犯打得皮开肉绽,熬不住只好乱咬乱承认,但县官还是要打。为什么?因为他口头上说杀人了还不行,必须说出来杀人的刀你放哪里去了?血衣埋在哪里了?疑犯说不上来是不是?接着打接着虐待,没人心慈手软,反正都是钱。还是疑犯的母亲看不下去,只求儿子免挨打速死,自己去伪造了血衣和切菜刀,算是凑成了证据。当我讲的这个王军疑案,审判到这一步的时候,上面的几个特点都在发挥着作用。 这次王军和赵山来到了奉天府的刑堂之上,就证据来说,仅多了李黑龙一人,只听到他乱咬乱攀,说:大人,我和张霖,也就是这个所谓的王军,在山东临清的时候就是街坊,从小我们就认识,我们俩还一起学过武,但我家贫穷交不起学费,后来就离开了。别看现在过了这么多年,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你看他脸上的胡子,嘴上的伤疤,还有他的小眼睛……王军说:你放屁!老子什么时候认识你?血口喷人啊。大人别信他的,我根本不认识此人。 其实此时,臬台和铁岭县两级机构,在对张霖的信息掌握方面都一样,就是没什么权威的证据,草根出生的江洋大盗不会有像样的档案。好比江西有个惯匪尹道一,流窜作案跑到了拿山,永新了解的情况跟南昌是一样的。如果是坐地炮,可能永新知道的还比南昌多一些。但对贪官、赃官或者说昏官宝音朝克图来说,这点口供虽然还不至于定王军个死罪,但把王军赵山关入大牢慢慢审的权力还是有的。关进来了吧,今天讹八百明天讹一千的折磨过程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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