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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利益这种恐怖的事情就会时常发生,看看有多少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的?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实际上怎么处理的呢?目的又是为何?


有人还传言有些地方专门有这种红灯区,那里到处都是便衣,进去了肯定会被抓,甚至说住那边的宾馆没有嫖娼也会被抓!

2016-05-29 18:12:5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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