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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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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两位老人把房子留给孙子作为婚房,没想到后来家里炸开了锅

说起北京的房价,让大家是又爱又恨。有房的,房子对自己来说是一笔巨大资产,没房的,房子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家住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的王大爷和王大妈老两口在很早以前就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

王大爷和王大妈一直与三儿子住在一起,三儿子和三儿媳妇对老两口也算是悉心照料。日子久了,老两口与老三一家的感情相对要亲密一些。当时村里正在建小产权房,老两口就用积蓄买了一套并有意要留给老三家。老三了解到父母的想法后,考虑了一下,建议父母把房子留给他们的孙子,也就是老三的儿子。一来可以作为将来老三儿子的婚房,二来老三的其他兄弟姐妹的闲话会少些。老两口同意了老三的建议,并且为了万无一失,还立了公证遗嘱,写明把房子赠与老三的儿子。

后来,老两口相继去世,谁也没提房子的事情,直到最近几年老大老二的孩子相继面临结婚买房,这套房子才被“发现”,老大老二提出来要求卖掉分钱。然而,当老三把当年的遗嘱公证拿出来的时候,老大老二傻眼了,他们没想到父母不仅悄悄买了房,还悄悄“遗赠”出去了。

为了要回房子,老大老二把老三和老三儿子一起告上了法庭,认为父母生前购买的这套房产属于村里建的小产权房,属于国家禁止买卖或赠与的房屋种类,因此所立遗嘱处分房屋本身是无效的,公证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立遗嘱人所立公证遗嘱以及公证遗赠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应为有效,驳回了老大老二的诉讼请求。二审也同样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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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7 17:17:2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4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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