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同意处罚了。 抛开其他的不说,公司这个制度有他的立场,不能单纯从损失上计较
因为销售回款总是滞后,所以先期购入的成本造成进项一直大于销项,一般年度会有税款产生的。
我就是想知道这样的事情如果去仲裁我有胜算吗?
劳动法规定是不是不能扣工资呢?
我想保留这个权利吧
我在新岗位适应了并且这件事对我没有太大困扰的话,超过一年我也就算了,否则12000是不是也能够追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