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好和一好的事,如果一个人上来就强硬的要求别人为他让座,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没有人需要这样做,这是没有根据的;如果一个人热情的为另外一个人让座,这是一种被社会所倡导的正能量和高标准的讹道德行为
如果一个人热情的让座,接受方认为理所应当,这又会让让座的人觉得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如果一个人热情的让座,接受的人毕恭毕敬的感受到了温暖,从而报以感谢,这才是我们所倡导的社会关爱行为。 其实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不能奢求所有人都做道德模范,但是让座的事情确实具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让座确实属于好人好事行为,但是做来不是很麻烦的,也就产生了第二层含义,已经约定俗成了的,既然举手之劳,就没必要上升到太高的层次,人们认为做来也相对容易,那么在良好的社会中,把座位让给老弱病残孕和需要的人,也是一种很平常的好人好事行为,因为门槛低了,所以已经约定俗成,再加上我们的资源并不宽裕,进而可以说,让座对于一个年轻力壮的社会人来讲成了“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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