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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走好!


词坛泰斗庄奴逝世享年95岁 留下三千多首佳作


2014年2月22日,被誉为“词坛泰斗”的庄奴老人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养护中心和老人们共度自己93岁生日。


中新网10月11日电 据台湾“旺报”消息,被誉为华语歌曲“词坛泰斗”,并曾创作邓丽君名曲《小城故事》、《甜蜜蜜》歌词的庄奴,于2016年10月11日6时11分与世长辞,享寿95岁。

庄奴原名王景羲,1921年出生于北京。父亲是冯玉祥的一位部下。日寇侵华,庄奴家陷入困境。1939年,20岁的庄奴进入了“中华新闻学院”。当时国难当头,热血青年纷纷投笔从戎。庄奴瞒着父母,与同学们一起报考了飞行学校。南渡黄河时,庄奴被其一泻千里的雄浑气势所震撼,又感念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毅然将自己的名字改成“黄河”。后感怀于宋朝诗人晁补之《视田五首赠八弟无斁》有“庄奴不入租,报我田久荒”,他便以“庄奴”为笔名。他曾说:“庄奴用锄头耕种,我用笔写词,都是为他人作嫁衣。”

1949年到台湾后,他当过记者、编辑,演过话剧,但以音乐创作彰显盛名,尤以流行歌曲最为人津津乐道。 在60多年的创作生涯中,庄奴先生为后人留下了三千多首佳作,与乔羽、黄霑并称词坛“三杰”,邓丽君大半的经典作品,如《小城故事》、《甜蜜蜜》等都出自庄奴之手。

2012年,庄奴被授予“重庆荣誉市民”称号。在庄奴所作的词中,反映重庆人文景观、重庆山水、重庆精神面貌的歌词达70多首。庄奴的人生最后岁月在璧山度过。


传世佳作将继续受保护

中国青年网讯:10月11日6时11分,华语歌曲词作家庄奴先生去世,享年94岁。庄先生原名王景羲,北京人,词作家,与乔羽、黄霑并称词坛三杰。邓丽君的《小城故事》、《甜蜜蜜》、《又见炊烟》、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都是出自庄奴之手。就连邓丽君当年也说过,没有庄奴就没有邓丽君;庄奴亦说,没有邓丽君就没有庄奴。他曾经仅用5分钟就帮邓丽君完成了《甜蜜蜜》,而两人人却仅见过一面。此后数年,邓丽君从未亲自找过庄奴写词。庄奴称彼此为“见面无缘,心灵有缘”的朋友。作为中国词坛最有作为的一位老人,相信他写的歌词一定会在以后的日子里继续得以传承。

传世佳作将继续受保护

说起歌词,就涉及到版权的问题。作家去世后,著做权是否继续有效?在其去世后其作品产生的经济价值该由谁获得?接下来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为您介绍。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

首先,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等。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歌词也属于文字作品。

其次,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最后,著作权保护的期限。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我们结合实际案例,庄先生去世后的50年内,其所创作歌词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将继续受到保护,同时这些权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由其著作权继承人取得。

著作权是对人类智慧的结晶的保护,著作权保护的意义深远而流长。每个人都应树立版权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著作权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2016-10-12 12:21:4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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