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楼装电梯拟不求一致同意
住宅小区或推默认表决制,业主不表态视为没意见 老楼装电梯拟不求一致同意 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必须对个人利益作出合理限定。14日,北京市住建委主任徐贱云向市人大汇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时透露,本市正在研究通过物业立法的形式明确,一栋楼内60岁或65岁以上老龄居民比例过半,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拟不得反对加装电梯。此外,物业服务管理拟立法,住宅小区将研究“默认表决制”,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的视为同意。 老龄居民过半装电梯条件放宽 正在全市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6562万平方米整治任务,还有至少3000万平方米任务尚未完成。改造中发现,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普遍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对加装电梯的需求非常强烈,而在全市能真正实现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却是凤毛麟角。 老楼加装电梯难在哪儿?不是没技术,不是缺资金,难在取得业主一致同意。目前往往是要求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才能加装电梯,常常资金凑齐了,可一二层个别用户觉得加装电梯噪声扰民占用公共空间,而且自己用不上,不出钱也不同意装,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对此,今后本市将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如果一栋楼内60岁或65岁以上的老龄居民比例过半,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其他所有权人不得反对加装电梯。 除了加装电梯拟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强制通过,正在研究的物业立法中,还将落实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责任。徐贱云介绍,为改变当前业主投票率低导致业主委员会难以组建的现状,物业立法拟研究默认表决制度,探索制定业主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视为同意的规定,以促进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发展。 老旧小区将逐步配齐物业 目前还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怎么办?徐贱云表示,将开展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并分步推进实施物业管理。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进驻的老旧小区,拟实施“社区自治式”服务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指导小区自我服务管理组织或社区居委会以“有安全防范、有绿化保洁、有维修维护、有停车管理”为基本目标,通过服务外包、聘请专职人员、培育相关志愿服务队伍等方式,满足小区居民对基本物业服务的需求。 对于由单位自主管理的小区(大院),实施“单位自助式”,进一步明确产权单位责任,单一产权的由产权单位组织实施服务管理,多产权单位的小区,通过探索建立小区共商共议机制,整合小区资源,共同解决小区房屋修缮、停车管理、绿化保洁、安全防范等问题。 徐贱云表示,在先期引入自我服务管理的基础上,本市将重点探索推进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逐步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由“社区自治式”向“物业自主式”过渡,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管理。结合政府前期硬件改造及各类扶持,探索推进老旧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组织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老旧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培养业主居民为物业服务付费的意识,逐步实现无物业老旧小区的物业化管理。 该网址不再展示 (此文由雪山客在2016-11-08 09:04:13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