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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文人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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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23年后起诉养父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支持---事已至此,此女已成人嫁人,当年抚养着已经老矣,法院按照现行法条审理当初之事

 

方崇财无法像常人一样表达,只是拿着“养女”的照片,喃喃自语 
  父女缘尽 

  1993年,31岁的单身汉方崇财收养了刚刚出生的女婴。 

  法院: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016年,女孩起诉方崇财,请求判决收养行为无效。 

  法院:方崇财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和其他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 摄影报道 

  拿到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方崇财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这个54岁的单身汉,小时患过脑膜炎留下后遗症,无法像常人一样交流。23年前,他将一名女婴抱回家,在家人的帮助下将其抚养成人。家人的想法很简单,女孩将来能为方崇财养老。 

  让方家人没想到的是,23年后,已出嫁的养女却将养父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这段收养关系无效。成都商报记者获悉,目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方崇财与女孩的收养关系无效。不过,法院表示,方家人有权要求女孩支付10多年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花销。 

  “养父” 

  单身汉收养女婴养老 

  去年底,54岁的方崇财重新回到村子,结束了与养女的婆家一起生活的日子。 

  1993年4月的一天,一名男子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女婴来到前锋区的一个村子,男子称家庭困难无力抚养,希望有人能够收养。多位村民证实,男子带着女婴在村里住了一宿,无人愿意收养,“娃娃才出生没几天,体质单薄,都担心养不活”。 

  第二天下午,31岁的单身汉方崇财坚持将女婴抱回了家。一开始,家人不同意接纳女婴,因为家庭经济情况不好,方崇财自己也无力照顾她。最后,村支书方崇军劝说方崇财的母亲,“你们把娃娃抚养成人后,将来也可为方崇财养老嘛”。 

  方家人最终接受了女婴,取名小芳。方崇财很高兴,到街上去买回奶瓶、葡萄糖。方崇财的大哥方崇前说,一开始,小芳主要靠方家老母亲照顾,母亲去世后,小芳跟随方崇前一家人生活,方崇财靠务农和打小工赚钱,负责小芳的生活、学习开销。小芳称呼方崇财为爸爸,在户口簿上,小芳与方崇财的关系一栏写着:养女。 

  方崇前说,二弟对小芳很好,小芳小时候上学,方崇财经常接送。小芳10岁左右的那年夏天,到亲生父母家玩耍,临近开学还未归,方崇财急了,独自去接小芳还迷路了,几天后被救助站送回。 

  村民们一度认为,养女小芳(化名)会让因脑膜炎后遗症导致有些精神智力障碍的方崇财老有所养。 

  “养女” 

  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几年前,小芳外出打工,并在打工期间结识了现在的丈夫。 

  方崇前说,2010年前后,他们与小芳的婆家人商定,小芳婚后,方崇财仍由小芳负责赡养。 

  小芳婚后,方崇财随小芳婆家人生活。方崇前说,弟弟在小芳婆家生活的几年时间里,大多数时候是在外面打零工,帮养牛场放牛等,曾与小芳的婆家人发生过矛盾。2015年底,方崇财回到村里,当时小芳婆家人曾表示,会每月送生活物资过来。 

  方崇前说,今年春节前,外出打工的小芳回到广安,却未回老家看望养父,其婆家人也未按时送生活物资,自己便在电话里与小芳的公公辛发(化名)发生争吵。除夕早上,辛发带着儿子和小芳一同来看望方崇财。随后,小芳将养父接到婆家吃团圆饭,当天下午又送回来。 

  今年4月,小芳将养父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养父当年对自己的收养行为无效,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 

  单身汉的收养行为无效 

  今年5月,小芳状告养父的案子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查明,小芳出生后不久,其父母因家庭困难无力抚养,经人介绍送养给方崇财,方崇财以养女关系到派出所为小芳进行了户籍登记。 

  前锋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方崇财收养小芳时,虽征得小芳亲生父母的同意,但未与对方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也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小芳也不属于方崇财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无身体残疾,方崇财收养小芳时无配偶且年龄31岁,其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应认定无效。方家人随后提起上诉,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亦维持原判。 

  本案的主审法官程刚解释,《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4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同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若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本案中,方崇财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和其他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2016-12-20 08:53:2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9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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