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早高峰乘地铁挤成瘫痪,地铁公司被判赔偿26万
北京一男子早高峰乘地铁挤成瘫痪,地铁公司被判赔偿26万 2014年1月15日7时许,正值上班早高峰,55岁的王涛在北京地铁5号线天通苑站被挤撞摔倒,颈髓损伤致瘫痪定为四级伤残。王涛认为地铁运营者未尽到保障义务,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90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涛之受伤虽非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直接导致,但作为地铁的运营和管理者,二被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尽到了合理保障,故应当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据此,昌平法院一审判决地铁公司赔偿王涛医疗费等共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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