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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苑南街道立行立改 溪城家园2号院拆除违建房

1月8日,本报以“垃圾场旁搭起十多间彩钢房”为题,报道了溪城家园2号院东院,有人在两个垃圾场旁私自加盖了十多间五六百平方米的违建房,结构简陋,房顶都用易燃的彩钢板苫盖。另外,东院内到处堆着纸箱、废床垫、破木板等杂物垃圾,一些三轮车、电瓶车也随意停放,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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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城家园北院彩钢房(拆除前)


文章引起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的重视,立即派人到现场处理。经查,溪城家园小区东院共涉及彩钢房2处,共约260平方米,为物业保洁员工用房。在全市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中,天通苑南街道已将该处彩钢房列为整治对象,并于去年11月22日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并于12月18日清退了彩钢房内的住户。本报报道后,天通苑南街道已要求溪城家园物业公司,于1月20日前全面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此外,针对本报报道的院内垃圾堆积问题,经调查,确认北侧堆垃圾的地方为该小区的垃圾转运处,存放着小区1、2号院所有单元楼每日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每日夜间进行集中消纳;南侧空地上堆放着小区1、2号院楼道清理产生的无主大件垃圾。对这些垃圾,天通苑南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1月10日前清理完毕。后经核实,无主垃圾已清理干净。同时,物业公司已改进工作,确保小区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2018-01-16 10:43:2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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