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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对“在施违建”零容忍,当事人承担强拆费 2019年5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召开《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配套文件新闻发布会。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立即处置在施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对违法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接诉即办,实现动态“零增长”的目标。今后,北京强拆“违建”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逾期未缴纳者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违建强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经发现违法建设,将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3日内自行拆除,否则有关执法机关立即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其中,《意见》还明确了强制拆除等费用的追缴。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前,由实施拆除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合理确定费用清单,并报下达任务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记者了解到,费用主要由实施强制拆除、清运建筑垃圾、安全鉴定费用和委托第三方对违法建设当事人未清理的合法财物保管费用等部分构成。
该负责人还介绍,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费用发生情况,书面告知违法建设当事人具体缴纳费用金额、种类、缴纳方式和期限。违法建设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费用的,按照每日百分之三的标准加处滞纳金,其数额不得超出追缴费用的数额。未缴费超过3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意见》出台后,下一步将如何落地实施?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马惠民用“早、严、全”三个字来概括。“早”,意味着接诉即办,快速控制;“严”,代表着程序严谨,执法规范;“全”,代表着综合施策,联合惩戒。北京明确将对违法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实现动态“零增长”的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布的《实施意见》更加严格。其中,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要纳入北京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与在施违法建设的,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和城乡建设部门予以处罚;对在处置在施违法建设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的,要将有关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全市将逐步开展责任规划师制度
会上,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还发布了《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责任规划师的定位和工作目标、主要职责、权利和义务、保障机制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长效机制,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和精细化治理能力。
记者了解到,今后,北京将因地制宜推动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通过在中心城区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在全市逐步推开。
目前,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工作推进特色纷呈。北京东城区聘请了第三方责任规划师团队,北京西城区责任规划师团队突出公益性质,北京海淀区建立了“[1+1+N]多层次团队”,北京朝阳区注重引入大数据支撑和国际化团队,北京丰台区依托建筑大师,组建了多层次团队。北京市各区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模式不尽相同,普遍处于探索阶段。
据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推进实施办法,以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为抓手,完善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长效机制,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和精细化治理能力,全面实施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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