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回龙观人的素质挺高,没想到法盲这么多,悲哀啊。
首先中立的讲,老师里总有坏老师,学生里总有坏学生,不存在那个团体是弱势。 学生打老师有真凭实据,而且是学生自己主动嚣张地把打人视频通过网络传播。如果只是打了几下可能顶多就是拘留,但把视频主动(注意是主动传播)在网络公开,这比打几下带来的社会影响还严重,懂么法盲们! 现在说说老师打学生。圣母婊们说了,老师也打学生了,这账怎么算? 好,我们讲道理,老师怎么打学生的你们在现场看到了还是有视频为证?全凭学生一张嘴。要是这样,谁觉得不爽都可以把自己老师打一顿了,因为可以凭嘴说:老师也打我了! 圣母婊们又说了,媒体新闻有说,有十几个同学愿意作证当年老师如何如何打学生了。 好,我们继续讲道理。你也说了,是媒体新闻说了,这能算证据?这十几个同学所谓的作证恐怕也是这个学生的口诉吧。退一万步讲,就真算是这些学生愿意作证。那你完全可以在动手之前伙同大家去起诉啊,为嘛要动手之后要被判刑了才想起起诉?难道动手加公开视频的后果没有想到么?这行为除了证明自己是法盲之外什么也证明不了! 我们先不说什么二十年取证失效之类的法律专业问题,姑且认为当年老师确实有很不当的体罚行为,也该受到惩罚。为了泄私愤,你大可以私下把他痛扁一顿,甚至可以叫上当年都受了委屈的铜须一起,出出多年的恶气。只要不公开,我想事情没那么严重。 当然,我肯定不建议这么做,如果是我,真要出这口气,会找老师一起坐坐喝杯茶,诉诉当年之苦,看老师有无悔改之意,顺便录音取证,如果老师仍执迷不悟,这录音就是证据。嗯嗯,跑题了。。。 说了这么多,我就总结下:一句话,法律讲证据,不会管你什么弱势强势,更不会听一面之词!这判刑结果可能有点重了,但要我说,这是装逼(打人视频公开)不成反遭雷劈(判刑1年半),法盲活该!
|